112 年 國立成功大學民航研究所《民航概論》

📄 試題原卷 免費註冊後即可對照原始考卷 PDF免費註冊

第 1 題20 分

1.(20%)請詳述臺北飛航情報區(FIR)之空域分類,並依據飛航種類包含目視飛行(VFR)與儀表飛行
(IFR),說明A類與B類空域中的飛航種類與空域範圍。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本題主要考查考生對國際民航組織(ICAO)所規範的空域分類標準,以及臺北飛航情報區(FIR)的具體劃分及其適用性。

解題思路:
首先,需要闡述ICAO對空域的分類原則。
接著,針對臺北FIR,說明其具體的空域劃分(A、B、C、D、E、F、G類)。
最後,重點說明A類和B類空域的特性,包括其適用於何種飛航種類(VFR/IFR)以及其空域範圍。

詳解:
國際民航組織(ICAO)將空域分為A、B、C、D、E、F、G六類,以規範不同空域內的飛行規則和服務。這些分類的目的是為了提高空中交通的安全性和效率。

臺北飛航情報區(FIR) 的空域分類:
臺北FIR的空域劃分遵循ICAO的標準,主要包括以下幾類(詳細劃分請參考相關航圖):

  • A類空域: 通常指高空航路,適用於儀表飛航規則(IFR)的航班。
  • B類空域: 通常指涵蓋主要機場周邊一定範圍的空域,適用於VFR和IFR航班,但有嚴格的管制要求。
  • C類空域: 適用於VFR和IFR航班,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務,並將IFR航班與VFR航班分離。
  • D類空域: 適用於VFR和IFR航班,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務,但只對IFR航班提供分離服務。
  • E類空域: 適用於VFR和IFR航班,IFR航班在此類空域內需要遵守最低雷達垂直間隔(MRVA)或最低天氣間隔(MWA)的規定,VFR航班在此類空域內可與IFR航班共存,但需自行保持目視間隔。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三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2 題30 分

2.(30%)2014年發生震驚全球的馬來西亞航空 MH370號班機失蹤事件,詳細經過無法查證,可以確認
的是機組人員突然關閉包括應答器在內的所有的通訊設備,導致航班無法被監視(Surveillance)。請詳細
說明現有民航機有哪些監視方法及系統,並分析些這些系統的限制與缺點為何?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本題考查考生對於民航飛機監視系統的認知,以及對MH370事件的理解,特別是飛行器失聯後,民航飛機的監視機制及其潛在的限制。

解題思路:
首先,概述MH370事件的關鍵點,即通訊設備被關閉導致失聯。
接著,詳細列舉現今民航機的主要監視方法和系統。
最後,針對每一種監視方法或系統,分析其潛在的限制和缺點,特別是當這些系統被蓄意干擾或故障時的後果。

詳解:
2014年馬來西亞航空MH370班機的失蹤事件,凸顯了現有民航飛機監視系統在面對惡意干擾或故障時的脆弱性。機組人員關閉應答器(transponder)等通訊設備,使得航班從雷達監視中消失,造成了長期的搜救困難。

現有民航機的主要監視方法與系統:

  1. 二次雷達系統 (Secondary Surveillance Radar, SSR):

    • 運作方式: 地面雷達站發出詢問訊號,詢問詢答器(transponder)回傳包含飛行高度、識別碼(squawk code)等資訊的訊號。
    • 監視功能: 提供飛機的航跡、高度、速度和識別資訊。
    • 限制與缺點:
      • 訊號易受干擾或關閉: MH370事件即是最佳例證,應答器可被蓄意關閉,使飛機從雷達上消失。
      • 涵蓋範圍有限: 地面雷達站的訊號傳輸距離有限,尤其是在海洋或偏遠地區,監視能力會下降。
      • 資訊有限: 僅提供基本飛行資訊,無法提供更詳細的飛機狀態或位置資訊。
  2. 自動相關監控廣播系統 (Automatic Dependent Surveillance-Broadcast, ADS-B):

    • 運作方式: 飛機上的導航系統(如GPS)計算出自身的位置、速度、航向等資訊,並透過廣播方式發送出去。地面接收站和空中的其他飛機都可以接收這些資訊。
    • 監視功能: 提供比二次雷達更精確、更全面的飛機位置、速度、高度等資訊,並可實現機載防撞系統(TCAS)的協調功能。
    • 限制與缺點:
      • 依賴導航訊號: ADS-B的精確度取決於其導航訊號的穩定性,例如GPS訊號可能受干擾或失效。
      • 訊號易受干擾: 雖然ADS-B的訊號不易被單純關閉,但仍可能受到惡意干擾(jamming)或欺騙(spoofing)。
      • 全球部署仍在進行中: 雖然已廣泛應用,但全球範圍內的ADS-B接收網絡仍需持續完善,特別是偏遠地區。
      • 缺乏強制性法規: 過去部分地區對ADS-B的強制安裝和使用規定尚不完善。
  3. 衛星通訊系統 (Satellite Communication, SATCOM):

    • 運作方式: 透過衛星與地面站進行雙向通訊,可傳輸語音、數據(如ACARS)甚至影像。
    • 監視功能: 允許飛機與地面進行實時數據交換,包括飛行狀態、位置報告等。
    • 限制與缺點: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三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3 題20 分

3.(20%)國際民航組織(ICAO)是聯合國專責管理和發展世界各國民用航空事務的專門機構,請說明
ICAO 的主要職責,並詳細說明我國民航局(CAA)與ICAO之關係。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本題考查考生對國際民航組織(ICAO)的認識,包括其組織職責以及與各國民航主管機關(以我國民航局為例)之間的關係。

解題思路:
首先,闡述ICAO的性質與定位。
接著,詳細列舉ICAO的主要職責。
最後,說明我國民航局(CAA)與ICAO之間的互動關係,特別是ICAO如何影響CAA的運作。

詳解:
國際民航組織(ICAO)是一個聯合國的專門機構,負責協調和管理全球民用航空的發展。其宗旨是確保民用航空安全、效率和可靠性的有序發展。

ICAO 的主要職責:

  1. 制定國際民航標準和規範: ICAO制定了國際民航公約(芝加哥公約)及其附件,這些附件包含了全球通用的航空安全、安保、運輸、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標準和建議措施(Standards and Recommended Practices, SARPs)。這些標準涵蓋了飛機設計、運營、飛行員執照、空中交通管制、機場運營等多個方面。
  2. 促進國際航空運輸的健康發展: ICAO負責協調各國在國際航空運輸方面的政策,鼓勵各國之間建立公平、合理的國際航線和服務,維護航空運輸市場的穩定。
  3. 確保航空安全與安保: 這是ICAO的核心職責之一。ICAO通過制定嚴格的安全標準和檢查機制,幫助各成員國提升航空安全水平,防止航空器被非法干預。
  4. 推動航空技術進步: ICAO鼓勵和協調各國在航空技術研發和應用方面的合作,推動新技術的發展和應用,以提高航空運輸的效率和環境效益。
  5. 解決國際航空爭端: 在成員國之間發生航空運輸爭議時,ICAO可以提供調解或仲裁的服務。
  6. 培訓和能力建設: ICAO在全球範圍內開展航空培訓,幫助發展中國家提升其航空管理和運營能力。
  7. 環境保護: 隨著航空運輸的發展,環境問題日益突出。ICAO積極推動制定減少航空器噪音和排放的標準,並協調各國應對航空活動對環境的影響。

我國民航局(CAA) 與ICAO 的關係: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三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4 題30 分

4.(30%)民航機所裝備的地面接近警告系統(Ground Proximity Warning System, GPWS)可大幅降低可控
飛行撞地(CFIT)之風險,請說明 GPWS的運作機制以及包含哪些運作模式(Mode),並列出哪些警訊屬
於警告(Warning)或提醒(Alert)。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本題考查考生對航空安全設備的理解,特別是地面接近警告系統(GPWS)的運作原理、模式劃分,以及不同警示等級的判斷。

解題思路:
首先,解釋GPWS系統的總體目的,即降低CFIT風險。
接著,闡述GPWS的運作機制,即如何透過各種感測器和數據,判斷飛機是否處於危險的接近地面狀態。
然後,詳細列舉GPWS包含的各種運作模式(Mode),並簡要說明每種模式的觸發條件。
最後,區分哪些警訊屬於「警告」(Warning)等級,哪些屬於「提醒」(Alert)等級。

詳解:
地面接近警告系統(Ground Proximity Warning System, GPWS)是一種安裝在民航飛機上的重要安全設備,其主要目的是通過預測和及時警告,來降低「可控飛行撞地」(Controlled Flight Into Terrain, CFIT)的風險。CFIT是指飛機在機組人員的完全控制下,但由於各種原因(如迷航、惡劣天氣、機組人員判斷失誤等)撞擊地面、山脈或其他障礙物的事故。

GPWS 的運作機制:

GPWS系統通過接收來自飛機上的各種感測器數據,進行實時的計算和分析,以判斷飛機是否處於危險的接近地面狀態。這些感測器數據通常包括:

  • 無線電高度計 (Radio Altimeter): 提供飛機距離地面的實際高度。
  • 空速管 (Air Data Computer): 提供空速、馬赫數等資訊。
  • 導航系統 (Navigation System): 提供飛機的位置、航向、速度等資訊(如GPS、慣性導航系統INS)。
  • 起落架和襟翼狀態感測器: 判斷飛機的配置狀態。
  • 飛行控制系統數據: 判斷飛機的俯仰角、滾轉角等姿態信息。

GPWS系統會將這些數據與預設的安全參數進行比較。例如,如果飛機的高度快速下降,而無線電高度計顯示高度非常低,同時起落架未放下、襟翼未展開(表明飛機未處於正常起降狀態),且空速較低,則系統會判斷存在CFIT的風險,並發出警告。

GPWS 的運作模式 (Mode):

現代的GPWS系統通常包含多種運作模式,以應對不同的危險情境。這些模式的觸發基於不同的數據組合和邏輯判斷:

  • Mode 1: Excessive Descent Rate (過度的下降率): 當飛機在低高度時,下降率過高,且沒有明顯減速的跡象。
    • 觸發條件:飛機在低於一定高度(例如2500英尺AGL)時,下降率超過預設閾值。
  • Mode 2: Excessive Terrain Closure Rate (過度的地形接近率): 當飛機在低高度時,下降率與地形的接近率都非常高,且沒有減速的跡象。
    • 觸發條件:飛機在低於一定高度時,下降率和地形接近率都超過預設閾值。
  • Mode 3: Altitude Loss After Takeoff (起飛後高度損失): 當飛機在起飛後,高度突然下降,表明可能發生發動機失效等情況。
    • 觸發條件:飛機在起飛後(通常在一定高度和時間內),高度開始下降。
  • Mode 4: Unsafe Terrain Clearance (不安全的離地高度): 當飛機在低空飛行時,其離地高度低於預設的安全標準,且起落架或襟翼未處於正確的配置狀態(表明飛機未準備著陸)。
    • 觸發條件:飛機在低於一定高度時,離地高度過低,且起落架未放下或襟翼未展開。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三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其他考古題

112 年成功大學的其他科目

成功大學《民航概論》其他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