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年 國立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科學研究所《消防實務》
第 一 題25 分
近來,國外高層建築物火災時有所聞,我國高度達 25 層或 90 公尺以上之高層建築物,依《建築技術規則》要求,須有防火避難綜合檢討報告書及評定書,對於該列管建築物,消防機關轄區分隊執行第二種檢查時,應包括哪些項目?並請說明各項目檢查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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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主要在探討高層建築物之消防安全檢查重點,特別是針對具備「防火避難綜合檢討報告書及評定書」的列管建築物。消防機關執行第二種檢查時,必須確保建築物實際狀況與報告書內容相符,並針對潛在的火災風險進行評估與管理。
核心觀念:高層建築物之消防安全管理、防火避難綜合檢討、第二種檢查項目與重點。
解題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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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防火避難綜合檢討報告書及評定書」的性質與目的:
此報告書是針對超過一定規模(如本題所指的 25 層或 90 公尺以上)的高層建築物,在設計階段就進行全面性的防火避難性能分析,並經專業機構評定。其目的在於確認建築物在火災發生時,能夠提供足夠的防火區劃、避難逃生設施、滅火設備等,以保障人命安全與降低財產損失。 -
界定「第二種檢查」的意義:
在消防法規中,檢查可分為不同類型。第二種檢查通常是指例行性、例行性但較為深入的檢查,旨在確認建築物是否持續符合消防安全規定,包括設備的維護、使用情況、管理制度等。對於列管建築物,第二種檢查的重點會更為嚴謹,且會與其專案的「防火避難綜合檢討報告書」進行比對。 -
列出消防機關執行第二種檢查應包含的項目:
綜合上述,檢查項目應圍繞著報告書所載內容的落實程度,以及日常維護管理。常見項目包括:- 防火區劃之完整性: 檢查防火牆、防火樓板、防火門窗等是否保持完整,有無擅自拆除、變更或損壞。
- 避難逃生設施之暢通與堪用性: 檢查逃生出口、走廊、樓梯間是否暢通無阻,有無堆積雜物;逃生方向指示、緊急照明設備是否正常運作;避難器具(如緩降機、避難繩)是否堪用且定期檢查。
- 消防設備之功能測試與維護: 檢查自動撒水設備、火警警報設備、排煙設備、消防栓設備、滅火器等是否依規定定期檢修,並測試其功能是否正常。
- 緊急應變計畫與人員訓練: 檢視場所是否有完善的火災應變計畫,並確認相關人員(如管理員、駐衛警)是否接受過足夠的訓練,熟悉應變流程。
- 消防防護計畫之執行: 檢查場所是否依規定訂定消防防護計畫,並確實執行,包括防火巡查、用火用電管理、危險物品管理等。
- 報告書與現場差異查核: 針對報告書中特別強調的關鍵防火避難設計(如排煙系統的設計參數、避難層的設置、特殊空間的防火措施等),進行現場比對,確認是否與設計圖說及報告書內容一致。
第 二 題25 分
請以「病人安全」為目標,考量醫院收治傷病患行動力的差異,提出不同火災情境避難應變對策與指導日常教育訓練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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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驗考生對於醫院火災應變的理解,特別是結合「病人安全」的目標,以及考量病患行動力的差異,提出具體對策與訓練方法。醫院作為高度敏感的場所,火災應變需兼顧滅火、救人、防止二次災害,並將病患的特殊性納入考量。
核心觀念:醫院火災應變、病人安全、行動不便者避難、應變對策、教育訓練。
解題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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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立「病人安全」在醫院火災應變中的核心地位:
醫院的首要任務是救護生命。火災發生時,必須將病患的生命安全置於最高優先,所有應變作為均以此為出發點。這意味著,相較於一般場所,醫院的疏散與避難策略必須更加謹慎、周延,且要考慮到病患的特殊需求。 -
分析醫院病患行動力的差異及其對避難的影響:
醫院收治的病患,其行動力差異極大,主要可分為:- 行動自如者: 意識清楚,能自行行走,可能為門診病患、家屬或部分住院病患。
- 需輔助者: 行動緩慢,需藉助輪椅、助行器,或需要他人攙扶才能移動,例如部分年長者、術後恢復期病患。
- 完全無行動能力者: 臥床病患、重症加護病患、意識不清者、嬰幼兒、裝設呼吸器或維生系統者,此類病患無法自行移動,需由醫護人員或消防人員協助搬運。
行動力的差異直接影響到疏散的難易度、所需時間、以及所需支援的資源(如搬運工具、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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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不同火災情境下的避難應變對策:
不同火災情境,如起火位置(病房區、手術室、藥局、地下室等)、火勢大小、煙霧擴散範圍等,都會影響應變策略。以下提出通用原則及針對不同情境的考量:-
通用原則:
- 初期滅火與通報: 訓練員工掌握初期滅火技能,並立即啟動緊急通報系統(火警警報、內部廣播)。
- 分級疏散原則: 採取「水平疏散優先,垂直疏散為輔」的原則。優先疏散起火點附近區域或火煙可能擴散到的樓層病患。
- 就地待援: 對於行動不便且無法立即撤離的病患,應優先確保其所在空間的防火安全(關閉門窗、濕毛巾塞門縫阻煙),並通知消防人員進行救援。
- 分區管制與引導: 設立疏散引導人員,協助病患依指示移動,並確保重要物資(如病歷、貴重儀器)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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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不同火災情境的考量:
- 病房區起火: 優先疏散該樓層病患,特別是行動不便者。若火勢不大,可先嘗試關門阻隔,待援。若火勢擴大,則需將病患轉移至安全樓層或室外。
- 手術室/加護病房起火: 這些區域的病患生命徵象極不穩定,必須由專業醫護人員在確保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盡快將病患轉移至安全區域,或將其固定於原位並加強防護。可能需要啟動備用電源,維持維生系統運作。
- 高樓層起火: 若起火點在高樓層,低樓層行動自如的病患可先行向下疏散。高樓層行動不便者,則需評估是否能安全移動,或選擇就地待援,等待消防隊救援。
- 地下室起火: 煙霧容易向上擴散,應優先疏散地下層及上方樓層的病患,特別是低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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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指導日常教育訓練的做法:
教育訓練是確保應變成功的關鍵。-
對象區分:
- 全體員工: 基礎的火災預防知識、滅火器使用、初期火災應變、火警警報系統操作、緊急通報流程、基本逃生避難指引。
- 醫護人員(護理師、醫師): 針對其照護對象(病患)的特殊性,加強「病患搬運技巧」、「生命徵象監測與維持」、「特殊醫療設備(如呼吸器)的應變處理」、「就地待援病患的照護」等訓練。
- 行政與支援人員: 熟悉疏散引導路線、管制點設置、物資管理、通訊聯繫等。
- 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需深入了解消防法規、設備維護、應變計畫的制定與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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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內容與形式:
- 理論講授: 講解火災特性、醫院火災風險、法規要求、應變計畫。
- 實作演練:
- 滅火器實際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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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題25 分
古蹟、歷史建築為國家重要文化資產,為強化此類場所之安全防護,在場所致災因子的分析上,應注意哪些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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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查考生對古蹟、歷史建築火災風險分析的理解,特別是「致災因子」的分析面向。這類建築物因其年代久遠、構造特殊、材質易燃等特性,在消防安全上具有獨特性,必須從多方面進行風險評估。
核心觀念:古蹟歷史建築特性、火災風險分析、致災因子。
解題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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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古蹟、歷史建築的獨特性及其對消防安全的影響:
- 年代久遠: 建築材料(木材、茅草、土牆等)可能老化、乾燥,易燃性高。
- 構造特殊: 建築空間複雜,常有暗間、狹窄通道、挑空構造,不利於逃生與滅火。
- 材質特殊: 內部裝潢、隔間、家具多為木質,且可能使用易燃塗料或裝飾。
- 歷史價值: 建築本身即為無價之寶,任何破壞(包括不當的消防措施)都可能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
- 使用性質: 可能作為博物館、展演場所、宗教場所、甚至營業場所,人潮聚集時風險更高。
- 修復與維護: 修復過程中可能使用與原貌不符的材料或施工方式,增加潛在風險;維護管理若不足,易產生隱患。
- 現有消防設施限制: 傳統建築難以安裝現代化消防設備,且為保留原貌,可能不允許大規模改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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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場所致災因子」的涵義:
致災因子是指可能導致災害發生的內在或外在因素。在古蹟歷史建築中,我們需要從多個維度去分析可能引發火災的各種潛在原因。 -
歸納並闡述在古蹟、歷史建築場所致災因子分析上應注意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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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本體特性相關因子:
- 材料易燃性: 建築結構(木樑、木柱、木地板)、屋頂(茅草、木瓦)、牆體(土牆、木板)、裝飾(木雕、彩繪)等材料的燃燒性能、燃燒速度。
- 空間佈局與通風: 複雜的空間結構、狹窄通道、暗間、通風不良的角落,容易積聚可燃物,且不利於煙霧擴散與初期滅火。
- 構造完整性與老化: 結構是否穩固,木材是否腐朽、蟲蛀,是否有裂縫,這些都會影響其耐火能力與穩定性。
- 歷史修復與改建: 過去的修復是否使用了不當材料(如過度使用塑膠、油漆),是否影響了原有的防火構造,施工過程是否留下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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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為因素相關因子:
- 用火用電管理: 祭祀、點香、燭火、炊事、臨時用電、電線老化、超負荷用電、電器設備維護不良。
- 吸煙行為: 亂丟菸蒂,在禁止吸煙區域吸煙。
- 人潮聚集活動: 舉辦活動時,人潮擁擠、使用臨時電氣、燃放鞭炮(若允許)等。
- 人為疏忽與縱火: 缺乏管理、巡視不足,或惡意破壞。
- 遊客行為: 未經許可的拍照(使用閃光燈近距離照射易燃物)、觸摸、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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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與外部因素:
- 周邊環境火災延燒: 建築物周邊是否存在易燃物(如雜草、堆積物),或鄰近有高風險場所,可能導致火勢延燒。
- 氣候因素: 乾燥、多風的氣候(如冬季、颱風後)會增加火災發生的機率與蔓延速度。
- 存放物品: 建築物內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例如祭祀用品、清潔劑、油漆、裝修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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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題25 分
我國第一核電廠已於107年起邁入除役階段,未來核電廠的除役工作已為目前國內的重要課題且刻不容緩,請說明核電廠除役時的火災防護重點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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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聚焦於核電廠除役階段的消防安全議題。核電廠除役與營運階段的火災風險有所不同,除役過程中涉及大量材料的拆除、搬運、暫存,以及複雜的工序,這些都可能帶來新的火災隱患。考生需要理解除役工作的特性,並將其與核電廠的特殊性(放射性物質)結合,提出具體的火災防護重點。
核心觀念:核電廠除役、火災風險、放射性物質、火災防護。
解題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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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核電廠除役階段的特殊性:
- 放射性物質處理: 即使反應爐已停機,但燃料組件、受污染的設備、材料等仍存在不同程度的放射性。這些物質的處理、儲存、運輸是除役工作的主要內容,也是火災風險管理的核心。
- 大規模的解體與拆除: 需切割、焊接、鑽孔等,這些作業本身會產生高溫、火花,是潛在的火源。
- 大量可燃物: 舊設備、電纜、絕緣材料、包裝材料、潤滑油、清潔劑等,在拆除和儲存過程中形成可燃物堆。
- 複雜的作業環境: 許多區域可能因輻射屏蔽而光線不足、通風不良、空間狹窄,不利於火災偵測與初期應對。
- 人員流動與作業人員: 來自不同專業的承包商人員進出,對安全規定的遵循程度可能參差不齊。
- 時間長與階段性: 除役工作是一個長期的過程,涉及多個階段,每個階段的風險重點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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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除役階段的潛在火災風險:
- 作業引發的火源: 切割、焊接、研磨等高溫作業產生的火花或高溫物體接觸可燃物。
- 電氣火災: 舊電纜、臨時用電、設備維護不當。
- 化學火災: 儲存的潤滑油、清潔劑、溶劑等。
- 放射性物質的火災: 雖然放射性物質本身不易燃燒,但其包裝材料、儲存環境若發生火災,可能導致放射性物質的擴散。
- 人為疏忽: 煙蒂、未熄滅的火源、不良的儲存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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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核電廠除役時的火災防護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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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的火源管制與作業許可制度:
- 熱作業管制: 凡是涉及切割、焊接、研磨等產生火花或高溫的作業,必須事先提出申請,取得「動火許可證」。作業區域須進行可燃物清理、設置防火屏障、準備滅火器材,並有專人監護。
- 禁止煙火: 在非指定區域嚴禁吸煙,並加強巡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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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物管理與儲存安全:
- 定期清理: 保持作業現場和儲存區域的清潔,及時清除廢棄物、包裝材料等可燃物。
- 分類儲存: 將不同種類的可燃物(如電纜、絕緣材料、油品)分類存放,並遠離火源和熱源。
- 放射性污染材料的特殊考量: 放射性污染的廢料應按照規定進行妥善的包裝和儲存,確保其儲存區域的防火安全,並防止火災導致放射性物質的擴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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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安全管理:
- 設備檢查與維護: 加強對現有及臨時電氣設備的檢查,及時更換老化電纜。
- 用電容量管理: 避免電氣超負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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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設備的設置與維護:
- 適當的滅火器材: 根據不同區域的風險(如是否接觸放射性物質、電氣設備、可燃物種類),配置適合的滅火器(如乾粉、二氧化碳、泡沫滅火器)。
- 火災偵測系統: 在關鍵區域(如燃料池、控制室、儲存區)設置適當的火災偵測器,並確保其正常運作。
- 供水系統: 確保消防用水供應穩定可靠。
- 定期檢查與測試: 所有消防設備必須定期檢查、維護和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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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訓練與應急預案:
- 專業訓練: 所有參與除役工作的員工,包括承包商人員,都必須接受基本的消防安全訓練,瞭解核電廠除役的特殊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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