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年 國立臺南大學文化與自然資源學系碩士班《地理學概念與方法》
第 一 題25 分
試論述地景特質評估的意義、步驟、方法,以及美質評估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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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主要在探討「地景特質評估」(Landscape Character Assessment, LCA) 的概念、實施流程與評估要素。地景特質評估是地理學中景觀分析的重要方法,旨在理解與描述特定區域地景的獨特性與組成要素。
核心概念:
地景特質評估是指識別、描述和繪製特定區域內地景的獨特樣貌與特徵的過程。它關注的是地景的「質」而非僅是「量」,透過系統性的分析,理解地景的構成要素(如地形、地質、水文、植被、土地利用、人文設施等)如何相互作用,形成該區域獨特的空間紋理與景觀特徵。其意義在於:
- 理解地景變遷: 提供地景現況的基準,便於監測與評估未來因自然或人為活動造成的變化。
- 支持規劃決策: 為土地利用規劃、保育、發展等決策提供科學基礎,確保開發與地景特質相協調。
- 提升地景認同: 幫助公眾理解與珍視地方地景的獨特性,促進地方認同與永續發展。
- 保育與管理: 辨識具保育價值或敏感的地景特徵,作為制定保育與管理策略的依據。
步驟:
地景特質評估通常包含以下步驟:
- 目標設定與範圍界定: 明確評估的目的(如保育、規劃、環境影響評估等)以及研究的地理範圍。
- 資料收集與彙整: 收集與研究區域相關的地圖、影像(衛星、空拍)、統計資料、實地調查資料、歷史文獻等。涵蓋的資料類型包括:
- 自然要素: 地形、地質、土壤、水文、氣候、植被、野生動物等。
- 人文要素: 土地利用/土地覆蓋、聚落型態、農業景觀、歷史遺跡、交通網絡、建築風格、文化活動等。
- 地景要素分析與分類: 針對收集的資料進行空間分析與統計,辨識出構成地景的關鍵要素及其空間分布。例如,利用 GIS 進行地形坡度分析、水文網絡分析,或結合影像判釋進行土地覆蓋分類。
- 地景特質單元劃定: 根據各要素的組合與空間紋理,將研究區域劃分為一系列具有相似地景特質的單元(Landscape Character Types, LCTs)或單元(Landscape Character Areas, LCAs)。例如,劃分出「丘陵農牧景觀」、「河谷平原聚落」、「海岸林地」等。
- 特質描述與詮釋: 針對每一個劃定的地景特質單元,詳細描述其主要的構成要素、空間結構、視覺特徵、生態功能、文化意涵以及歷史演變。
- 評估與應用: 根據評估結果,提出對地景變遷的預測、潛在衝擊的評估,並為土地利用規劃、保育策略、景觀設計等提供建議。
方法:
地景特質評估的方法可分為:
- 自上而下 (Top-down) 方法: 主要依賴現有的遙感影像、地圖資料進行空間分析與分類,較快速,適合大範圍初步評估。
第 二 題25 分
旅遊活動可能對於地理環境造成哪些衝擊?其因應策略為何?試論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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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旨在探討旅遊活動對地理環境的潛在衝擊,並提出相應的因應對策。這是一個典型的環境地理學與觀光地理學結合的議題。
旅遊活動對地理環境的衝擊:
旅遊活動,特別是過度發展或管理不善的旅遊,可能對地理環境造成多方面的負面衝擊,包括:
-
物理環境衝擊:
- 土地利用變遷與棲地破壞: 興建飯店、度假村、道路、機場、遊樂設施等,會占用自然土地,改變土地利用型態,導致森林砍伐、濕地填平、草原退化,進而破壞野生動物棲息地,減少生物多樣性。
- 土壤侵蝕與退化: 大量遊客在自然區域(如步道、山坡)活動,踐踏植被,易造成土壤裸露,加上不當的開發(如山坡地開墾),可能加劇水土流失。
- 水資源壓力與污染: 旅遊設施(飯店、高爾夫球場)消耗大量水資源,可能對當地水資源供應造成壓力。同時,遊客產生的生活污水、垃圾滲漏、船隻排放等,可能污染地表水與地下水。
- 噪音與空氣污染: 交通工具(飛機、汽車、船隻)的廢氣排放、建築施工、遊樂設施運轉等,會產生噪音與空氣污染物,影響當地生態及居民生活品質。
- 海岸與海洋環境破壞: 海灘過度開發、不當的海岸工程、遊艇與潛水活動對珊瑚礁的破壞、海上垃圾等,都嚴重影響海岸與海洋生態系統。
- 地質景觀破壞: 為了開發或提供觀賞點,可能對特殊地質構造、岩石進行破壞。
-
生態環境衝擊:
- 生物多樣性喪失: 棲地破壞、外來物種引入(遊客攜帶或不當飼養)、過度採集(紀念品)、干擾野生動物(餵食、追逐)等,都可能導致物種減少甚至滅絕。
- 生態系統功能失調: 改變水文、土壤條件,或干擾特定物種的生命週期,可能影響整個生態系統的穩定性與功能。
- 景觀改變與視覺污染: 過度開發、不協調的建築、廣告招牌、垃圾堆積等,破壞了自然景觀的原始美感與和諧。
-
文化環境衝擊:
- 文化遺產破壞: 過多的遊客可能對古蹟、歷史建築、考古遺址造成物理損壞。
- 傳統文化變質: 為了迎合遊客需求,當地傳統習俗、藝術、工藝可能被商業化、簡化,失去原有的文化意涵。
- 社會結構改變: 旅遊業的發展可能導致人口結構、生活方式、價值觀的轉變。
因應策略:
為減緩旅遊活動對地理環境的衝擊,可採取以下策略:
- 永續旅遊與生態旅遊的推廣:
- 發展生態旅遊: 強調對自然環境的保育、對在地社區的益處、以及遊客的環境教育,鼓勵遊客以負責任的態度體驗自然。
第 三 題25 分
生態旅遊規劃原則包括下列組成因子:資源、居民、業者、經營管理者與遊客,請說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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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旨在探討生態旅遊規劃中,各個關鍵組成因子(資源、居民、業者、經營管理者、遊客)所扮演的角色與應遵循的原則。生態旅遊強調環境保育、社區福祉與遊客體驗的平衡,因此,其規劃必須整合多方利害關係人的需求與期望。
生態旅遊規劃的組成因子與原則:
-
資源 (Resources):
- 意義: 指生態旅遊賴以發展的自然與文化資產,包括動植物、生態系、地質景觀、水文景觀、歷史文化遺址、傳統聚落、地方特色等。
- 規劃原則:
- 保育優先: 資源的保育與永續利用是生態旅遊的核心。規劃必須以保護生態系統的完整性、生物多樣性及自然景觀為首要考量。
- 承載量評估: 必須科學評估區域的生態承載量(Ecological Carrying Capacity)與遊憩承載量(Recreational Carrying Capacity),避免過度開發與遊憩壓力對資源造成不可逆的損害。
- 資源價值評估: 辨識與評估資源的生態價值、科學價值、美學價值、文化價值與經濟潛力。
- 最小化衝擊: 規劃時應盡可能減少對自然環境的物理衝擊,例如採用低度開發、生態工法、無痕山林(Leave No Trace)原則。
- 永續性: 確保資源的利用方式是可持續的,不會損及後代子孫利用的機會。
-
居民 (Local Communities):
- 意義: 指生態旅遊目的地周邊或區域內的在地居民,他們是地方環境、文化與社會結構的維護者,也是生態旅遊的潛在受益者或受影響者。
- 規劃原則:
- 社區參與: 居民應被納入生態旅遊的規劃、決策、管理與監測過程,確保其意見被聽取與尊重。
- 權益分享: 旅遊發展的經濟、社會、文化效益應公平地分享給在地居民,提升其生活品質與就業機會。
- 文化尊重與保護: 尊重並保護在地居民的傳統文化、價值觀、生活方式,避免旅遊活動對其造成負面衝擊或文化侵蝕。
- 能力建構: 透過培訓與教育,提升居民參與生態旅遊產業的能力,使其能從中獲益。
- 減緩負面影響: 規劃應預見並提出措施,減緩旅遊活動可能對居民生活品質、社會結構、文化認同造成的潛在衝擊。
-
業者 (Operators):
- 意義: 指從事生態旅遊產品設計、推廣、銷售、服務的旅行社、民宿、導覽公司、餐飲業者等。
- 規劃原則:
- 專業與責任: 業者應具備生態旅遊的專業知識與素養,並對環境保育、遊客安全、社區福祉負起責任。
第 四 題25 分
自然保留區是農業委員會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劃設的保護區,請說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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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要求說明「自然保留區」的性質、劃設依據與目的,特別點出其係由「農業委員會」(現已改制為農業部)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劃設,這是一個關於台灣自然保育與文化資產管理的題目。
核心概念:
自然保留區(Nature Reserve)是為保存國家重要的自然環境、生態系統、珍貴稀有動植物物種及其棲地,而依據相關法令劃設的保護區域。
劃設依據與主管機關:
- 主要法源: 《文化資產保存法》(以下簡稱文資法)。
- 主管機關:
- 中央主管機關: 原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委會),現已改制為農業部。
- 地方主管機關: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 劃設目的: 文資法規定,為保存、管理、維護及永續利用具有下列價值之自然區域,得劃定為自然保留區:
- 生態價值: 具代表性、特殊性或重要性之生態系統、生物群聚、生物多樣性之區域。
- 地質價值: 具特殊性、稀有性或代表性之地形、地質、地質現象之區域。
- 物種保育價值: 具特殊性、稀有性或重要性之動植物、微生物物種及其重要棲地之區域。
自然保留區的性質與管理:
- 保護對象: 自然保留區保護的是其內部的「自然環境」,包括地質、地形、生態系、生物物種及其棲地。
- 管理機關:
- 中央劃設的自然保留區,由中央主管機關(農業部)指定管理機關(如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國家公園管理處等)。
- 地方政府劃設的,由地方主管機關指定管理機關。
- 禁止行為: 為了達到保育目的,進入自然保留區通常有嚴格的管制。文資法規定,除學術研究、環境教育、保育復育等經許可外,禁止有下列行為:
- 墾殖、農作、放牧、狩獵、捕魚。
- 砍伐、栽植、採集植物。
- **開採礦物、砂石、土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