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年 國立中央警察大學資訊管理研究所《電腦犯罪與資訊安全》
第 一 題25 分
試說明電腦犯罪證據收集與移送程序裡的證據鏈。當與科技新技術的區塊鏈結合,如何得以讓證據鏈的處理程序更為嚴謹得以符合數位證據的保存與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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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 電腦犯罪證據:依《刑事訴訟法》及《電腦犯罪防制條例》規定,數位證據須具備真實性、完整性與可驗證性。
- 證據鏈(Chain of Custody):指從證據取得、保存、分析、傳輸、呈堂至最終銷毀的全程記錄與控制,必須確保證據在每一環節均未被竄改或遺失。
- 區塊鏈(Blockchain):分散式帳本技術,以不可迴溯的雜湊鏈結與共識機制保證資料寫入後不可更改,具備時間戳記、防篡改與可追溯的特性。
解題方法
-
說明傳統證據鏈流程:
- 取得(Acquisition):使用法定工具(如磁碟影像(Forensic Image))採集原始資料,生成完整雜湊值(Hash)(SHA‑256、MD5)。
- 保存(Preservation):將影像與雜湊值存於受控儲存裝置(寫入保護),並以證據保全單紀錄取得時間、場所、設備資訊、執行者。
- 分析(Analysis):在受控環境(如隔離實驗室)解讀影像,產生分析報告,同時重新計算雜湊值驗證資料未變。
- 傳輸(Transfer):若需跨部門或法院移送,必須附帶證據保全單、雜湊值、轉移日志,確保接收方可再次驗證。
- 呈堂(Presentation):在法庭上提出證據時,必須示範保全過程與雜湊驗證,證明證據未被竄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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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合區塊鏈的改進:
- 寫入區塊鏈的時間戳記:每一次取得、保存、分析、傳輸的操作都以**交易(Transaction)**形式寫入區塊鏈,區塊高度即為不可變的時間序列。
- 雜湊值上鍊:將每一步驟產生的雜湊值(包括原始影像、分析報告、轉移日志)作為交易資料上傳至區塊鏈,利用區塊鏈的Merkle Tree結構一次性驗證全鏈資料完整性。
- 共識驗證:區塊鏈的共識機制(PoW、PoS 或授權共識)保證任何單一節點無法自行篡改已寫入的交易,故證據的不可否認性得到加強。
第 二 題25 分
試說明假訊息的定義,假訊息於資訊安全的分類中,屬於何種分項(需說明理由)?一般會採取何種方式與技術解決假訊息的判讀?而在電腦犯罪偵查中,對於假訊息傳遞的調查與因應作為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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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主要探討「假訊息」(Disinformation)的定義、在資訊安全領域的歸類、判讀技術,以及在電腦犯罪偵查中的調查與應對策略。
一、 假訊息的定義
假訊息(Disinformation)是指蓄意製造、傳播虛假或誤導性資訊,旨在欺騙、操縱公眾輿論、影響決策、造成社會動盪,或謀取特定政治、經濟或社會利益的行為。與「錯假訊息」(Misinformation,無意中傳播錯誤資訊)不同,假訊息的核心在於其惡意意圖。
假訊息的特徵包括:
- 虛假性或誤導性:內容不真實,或經過扭曲、斷章取義,讓人產生錯誤的認知。
- 傳播性:透過各種管道(網路、社交媒體、新聞媒體等)進行散播。
- 意圖性:製造者或傳播者具有明確的欺騙或操縱目的。
- 影響力:可能對個人、群體或社會產生負面影響。
二、 假訊息在資訊安全的分類
在資訊安全領域,假訊息本身並非傳統意義上的「技術漏洞」或「惡意軟體」,但它經常被視為一種**「社會工程學攻擊」(Social Engineering Attack)的應用或一種「資訊戰」(Information Warfare)的手段**。
嚴格來說,假訊息屬於**「資訊威脅」(Information Threat)範疇,尤其是一種「認知作戰」(Cognitive Warfare)或「心理戰」(Psychological Warfare)**的延伸。
- 理由:
- 社會工程學:假訊息的傳播往往利用人性的弱點,如恐懼、偏見、好奇心、信任等,誘使人們相信並轉發。這與社會工程學透過心理操縱來獲取資訊或權限的原理相似。
- 資訊戰/認知作戰:國家級或組織級的假訊息活動,旨在破壞敵對方的社會穩定、影響其決策、削弱其公信力,這正是資訊戰或認知作戰的目標。
- 破壞資訊完整性與可用性:雖然不是直接破壞系統,但大量假訊息的湧入會淹沒真實資訊,使人們難以辨別真偽,進而破壞資訊系統的可用性(無法有效獲取真實資訊),並影響決策的正確性。
因此,假訊息不屬於網路攻擊(如病毒、DDoS)那樣的技術性威脅,而是更側重於利用資訊傳播和人為心理來達到破壞性目的的威脅。
三、 解決假訊息判讀的方式與技術
解決假訊息的判讀是一個複雜的挑戰,通常需要結合技術、人為判斷和政策協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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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方法:
- 自然語言處理 (NLP) 與機器學習 (ML):
- 內容分析:分析文本的語氣、情感、用詞習慣、誇張程度、邏輯一致性等,識別異常模式。
- 來源追蹤與信譽評估:追蹤資訊的傳播路徑,分析發布帳號的歷史行為、活躍度、關聯性,判斷其信譽度。
- 事實查核自動化:利用 NLP 技術比對主張與已知事實資料庫,輔助事實查核員進行判斷。
- 圖像/影音辨識:檢測圖像或影音是否經過篡改(Deepfake、照片合成)。
- 社群網路分析:分析資訊在社群媒體上的傳播模式,識別異常的協調行為(如機器人帳號、集體發布)、傳播速度和範圍,判斷是否為有組織的傳播活動。
- 數據關聯分析:連結不同來源的數據,識別虛假資訊與特定操作者或組織的關聯。
- 自然語言處理 (NLP) 與機器學習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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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為判斷與事實查核:
- 專業事實查核組織:由記者、研究人員組成的獨立機構,專門對新聞、網路資訊進行事實查核。
第 三 題25 分
試說明社群媒體(如 Facebook、Line 等等)的犯罪類型。(10分)並申論社群媒體犯罪的鑑識(或蒐證)方法。(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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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要求說明社群媒體上的犯罪類型,並詳細闡述社群媒體犯罪的鑑識(蒐證)方法。
一、 社群媒體的犯罪類型 (10分)
社群媒體已成為現代人生活的一部分,但也提供了犯罪分子進行非法活動的溫床。其犯罪類型多樣,主要可歸納為以下幾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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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詐欺與詐騙:
- 釣魚網站/訊息:偽裝成合法機構,誘騙使用者輸入帳號密碼、信用卡資訊等。
- 愛情詐騙:透過社群媒體建立虛擬關係,再以各種理由(急需用錢、投資機會等)騙取金錢。
- 網路拍賣詐騙:在社群媒體的交易平台或群組中,以虛假商品或收款後不寄貨的方式詐騙。
- 投資詐騙:宣傳高報酬、零風險的虛假投資項目,吸引受害者投入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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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名譽與信用:
- 誹謗罪:散佈不實言論,損害他人名譽。例如,在社群媒體上散布對某人的不實指控。
- 公然侮辱罪:使用言語或行為攻擊他人,使其難堪。例如,在公開的貼文或留言區辱罵他人。
- 網路霸凌:透過持續的言語攻擊、人身攻擊、散布私密資訊等方式,對特定個人造成心理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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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犯罪與剝削:
- 性騷擾:透過私訊或公開留言進行不當的性暗示或言語騷擾。
- 性勒索(Sextortion):利用獲取的裸照或私密影像,威脅被害人交付金錢或滿足性要求。
- 兒少性剝削:利用社群媒體散布、交換或製作兒少性影像(兒少性剝削物品)。
- 誘拐/性侵:利用社群媒體與未成年人建立關係,進而約出並進行性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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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隱私與個資竊取:
- 非法取得與散布個資:盜取或非法獲取他人的個人資料(如姓名、電話、地址、身份證字號),並在網路上散布。
- 人肉搜索 (Doxing):將特定個人的敏感資訊公開在網路上,使其暴露於風險之中。
- 監控與跟蹤:利用社群媒體的公開資訊,對特定對象進行監控或跟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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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非法或有害內容:
- 毒品、槍械交易:利用社群媒體進行非法物品的買賣資訊傳播。
- 恐怖主義宣傳:散布鼓吹暴力、仇恨或恐怖主義的言論或圖像。
- 假訊息與謠言傳播:如前一題所述,散布影響公共秩序或造成恐慌的虛假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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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號盜用與非法入侵:
- 帳號盜取 (Account Hacking):透過釣魚、密碼猜測、惡意軟體等方式,盜取他人的社群媒體帳號。
- 假冒身份:盜用帳號後,冒充帳號主人發布不實訊息,影響其聲譽。
二、 社群媒體犯罪的鑑識 (或蒐證) 方法 (15分)
社群媒體犯罪的鑑識蒐證,核心在於如何在網路環境中,合法、有效地獲取並保全數位證據,以證明犯罪事實。其方法與傳統電腦鑑識有相似之處,但更強調網路特性與證據的動態性。
- 現場保全與初步蒐證:
- 螢幕截圖與錄影:這是最直接、最快速的蒐證方式。
- 操作:對犯罪行為發生的頁面(貼文、留言、私訊、個人檔案等)進行高解析度的螢幕截圖,並在截圖中包含時間、網址(URL)、使用者資訊等關鍵元素。若情況複雜,可進行螢幕錄影,記錄行為的全過程。
- 注意事項:截圖應盡量包含完整資訊,避免切割;日期、時間、IP位址(若可見)應盡量保留;建議使用專業軟體進行截圖,以確保其證據力。
- 網頁內容保存:
- 螢幕截圖與錄影:這是最直接、最快速的蒐證方式。
第 四 題25 分
試分別說明數位簽章(digital signature)與電子簽章(electronic signature)的意義與原理(20分),並請說明兩者之異同(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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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心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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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簽章(Electronic Signature)
- 法律定義:依《電子簽章法》(2000)第2條規定,電子簽章係「以電磁方式表現之簽署者之簽名」或「表示簽署者同意之電子資料」。任何能證明簽署者意圖之電子資訊(如掃描簽名、鍵入姓名、點擊「同意」之按鈕)皆屬電子簽章。
- 目標:證明文件與簽署者之「同意」或「承認」關係,未必具備技術保護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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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簽章(Digital Signature)
- 技術定義:基於 公開金鑰加密(Public‑Key Cryptography) 與 雜湊函數(Hash Function) 的資訊保護機制。簽署者使用私鑰對文件雜湊值加密產生簽章;驗證者以對應的公鑰解密並比較雜湊值,以驗證 完整性、認證性、不可否認性。
- 目標:不僅證明簽署意圖,亦提供資訊完整性保護與簽署者不可否認之技術證明。
二、數位簽章的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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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湊(Hash)
- 先將待簽署文件 送入安全雜湊函數 (如 SHA‑256),得到唯一且不可逆的訊息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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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章產生(Signing)
- 簽署者持有私鑰 ,利用簽章演算法 (如 RSA、ECDSA)對摘要 加密:
- 為數位簽章,可隨文件一起傳送。
- 簽署者持有私鑰 ,利用簽章演算法 (如 RSA、ECDSA)對摘要 加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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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章驗證(Verification)
- 驗證者取得簽署者的公鑰 ,使用驗證演算法 :
- 再對收到的文件 計算雜湊 ,比較 與 。若相等,則證明文件未被竄改且確實由持有 的簽署者產生。
- 驗證者取得簽署者的公鑰 ,使用驗證演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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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屬性
- 完整性(Integrity):任何改動都會改變 ,驗證失敗。
- 認證性(Authentication):只有持有相對應私鑰者能產生合法 。
- 不可否認性(Non‑Repudiation):簽署者無法否認曾使用 簽署,因私鑰唯一且與其身份綁定(通常透過數位憑證)。
三、電子簽章的原理
- 意圖表達
- 任何能表現「簽署者同意」之電子資料皆可視為電子簽章。例如:
- 手寫簽名之掃描圖檔
- 螢幕上手寫簽名之 bitmap
- 鍵入姓名或使用滑鼠繪製簽名
- 點擊「同意」或勾選框的操作紀錄
- 任何能表現「簽署者同意」之電子資料皆可視為電子簽章。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