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年 國立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犯罪學》
第 一 題25 分
發展犯罪學中,有2個著名的理論:宋貝利(Thornberry)的互動理論(Interaction theory)以及辛普森和勞伯(Sampson & Laub)的生命史理論(Life-course theory)。請分別說明上述2個理論的特色和內容,最後提出犯罪預防措施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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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旨在探討發展犯罪學中兩個重要的理論:Thornberry的互動理論(Interaction theory)與Sampson & Laub的生命史理論(Life-course theory)。考生需分別闡述其核心概念、理論架構、關鍵因素,並提出相應的犯罪預防策略。
一、Thornberry的互動理論 (Interaction 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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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概念: Thornberry的互動理論是一種整合性的理論,試圖結合結構性(如社會經濟地位、貧困)與過程性(如同儕影響、家庭教養)的解釋,特別強調個人生命過程中,社會連結(social bonds)的變化如何影響犯罪行為。該理論認為,犯罪行為並非僅由單一因素決定,而是個人與社會環境互動的結果,且這種互動是動態的、不斷變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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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架構與關鍵因素:
- 社會連結的減弱: 該理論認為,當個體與社會主流價值觀、規範的連結減弱時,犯罪傾向就會增加。這種連結的減弱可能源於家庭功能失調、學業失敗、同儕團體影響等。
- 互動的循環: Thornberry特別強調「互動」的重要性。例如,一個原本遵守規範的青少年,如果因為某些原因(如家庭問題)與父母連結減弱,進而與有犯罪傾向的同儕結群,這種不良的同儕互動會進一步削弱其對主流社會的連結,並增強其犯罪行為的發生。反之,如果青少年能維持穩固的社會連結,即使面臨壓力,也較不易走上犯罪。
- 生命歷程的影響: 雖然 Thornberry 的理論更側重於青少年時期的犯罪發展,但其互動觀點也暗示了生命歷程中不同階段社會連結的變化對犯罪行為的持續性或轉變有重要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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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預防措施:
- 強化家庭連結: 透過親職教育、家庭諮商等方式,協助家長建立良好的親子關係,提供支持性的家庭環境,增強青少年的家庭歸屬感。
- 改善學校環境與學業支持: 學校應提供正向的學習環境,關注學生的學業困難,提供課業輔導,降低學業失敗對學生自信心和社會連結的負面影響。
- 同儕輔導與正向團體: 鼓勵參與正向的課外活動,提供青少年健康的社交機會,並透過同儕輔導計畫,引導青少年遠離不良的同儕影響。
- 早期介入計畫: 對於有高風險因素(如家庭暴力、貧困)的兒童及青少年,應及早介入,提供必要的社會支持與資源,防止其社會連結過早減弱。
二、Sampson & Laub的生命史理論 (Life-course theory)
- 核心概念: Sampson & Laub的生命史理論(也稱為軌道理論,Continuity and Change in Criminal Careers)同樣關注犯罪行為在個人生命歷程中的發展,但其重點在於解釋犯罪行為的「持續性」(continuity)與「轉變」(change)。
第 二 題25 分
106年立法院三讀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1條之1,對於特種營業場所的負責人要求應執行數款防制毒品措施,包含標示毒品防制資訊、指派從業人員參加毒品防制講習以及發現疑似、可疑施用毒品者課以通知警察機關之責任。請運用適切的環境犯罪學理論,說明此一政策與該理論的關聯性(注意:情境犯罪預防策略非環境犯罪學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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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要求考生運用環境犯罪學理論,闡述《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1條之1的政策與環境犯罪學的關聯性。需注意區分環境犯罪學理論與情境犯罪預防策略。
環境犯罪學理論的關聯性
環境犯罪學(Environmental Criminology)關注犯罪發生的空間和環境因素,認為犯罪行為的發生並非偶然,而是與犯罪者、目標、以及環境條件之間的互動有關。其核心思想是,犯罪的發生往往受到地理、空間、時間、社會和物理環境的影響。雖然題目特別指出情境犯罪預防策略(Situational Crime Prevention, SCP)不等於環境犯罪學理論,但SCP的許多概念確實源於環境犯罪學的基礎。
在此,我們可從以下幾個環境犯罪學的觀點來理解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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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機會理論 (Routine Activity Theory, RAT):
- 理論基礎: 由 Cohen & Felson 提出,認為犯罪發生需要三個要素同時出現:合適的目標(motivated offender)、缺乏有能力的看守者(lack of capable guardianship)、以及有價值的目標(suitable target)。
- 政策關聯性: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1條之1的政策,旨在透過立法要求特種營業場所的負責人執行多項措施,實際上就是在增加「有能力的看守者」,並可能降低「合適的目標」或「有價值的目標」的出現。
- 標示毒品防制資訊: 旨在提高場所內人士對毒品危害的警覺性,降低將場所作為毒品交易或施用場所的「合適性」,同時也可能提醒負責人加強對潛在犯罪活動的注意。
- 指派從業人員參加毒品防制講習: 培訓從業人員識別和處理毒品相關問題的能力,讓他們成為更「有能力的看守者」,能夠主動監控、識別潛在的毒品使用者或交易者,並採取相應措施。
- 發現疑似、可疑施用毒品者課以通知警察機關之責任: 這是最直接的「增加看守者」的措施。將場所負責人和從業人員轉變為官方治安力量的輔助者,一旦發現可疑情事,即有義務通報,這大幅增加了犯罪者被發現和被逮捕的機會,降低了犯罪的隱蔽性。
- 總結: 此政策透過法規,將特種營業場所的經營者和員工轉化為潛在的「看守者」,增加了場所內的監控密度和效率,從而降低了毒品犯罪(交易、施用)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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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模式理論 (Crime Pattern Theory):
- 理論基礎: 主要由 Paul & Patricia Brantingham 提出,認為犯罪行為與人們的日常活動模式(routine activities)以及對環境的認知(cognitive images)有關。犯罪傾向於在人們日常活動路線上的特定節點(nodes)、路徑(paths)和邊緣(edges)發生。
- 政策關聯性: 特種營業場所本身就是人們日常活動的節點之一。這項政策要求場所負責人積極管理場所環境,旨在改變該節點內的犯罪模式。
第 三 題25 分
何謂「偏差行為共通性」(generality of deviant behaviors)? 某研究者進行危害健康行為、偏差行為、犯罪行為之相關研究,分析結果如表1所示,請根據表1說明「偏差行為共通性」;並舉1個犯罪學理論解釋「偏差行為共通性」。
表1 危害健康行為、偏差行為、犯罪行為之相關
| 行為 | 1 | 2 | 3 | 4 | 5 | 6 | 7 |
|---|---|---|---|---|---|---|---|
| 危害健康行為 | |||||||
| 1.酒精濫用 | -- | ||||||
| 2.抽菸行為 | X | -- | |||||
| 3.不健康飲食 | X | X | -- | ||||
| 偏差行為 | |||||||
| 4.輟學 | X | X | X | -- | |||
| 5.逃家 | X | X | X | X | -- | ||
| 6.破壞公物 | X | X | X | X | X | -- | |
| 犯罪行為 | |||||||
| 7.竊盜行為 | X | X | X | X | X | X | -- |
| 8.傷害他人 | X | X | X | X | X | X | X |
註:X表示各行為之間存在統計上顯著相關(p<.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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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旨在探討「偏差行為共通性」(generality of deviant behaviors)的概念,並要求考生根據提供的統計相關表(表1)進行說明,最後運用一個犯罪學理論來解釋此現象。
一、偏差行為共通性 (generality of deviant behaviors)
「偏差行為共通性」是指不同類型的偏差行為(包括反社會行為、違規行為、犯罪行為、以及危害健康的行為等)之間,存在著高度的相關性,也就是說,一個人如果從事一種偏差行為,他/她也較有可能同時或在生命的其他階段從事其他類型的偏差行為。這種概念認為,偏差行為並非孤立存在,而是可能源於共同的潛在因素,形成一種行為模式。
二、根據表1說明「偏差行為共通性」
表1展示了八種行為(1-3為危害健康行為,4-6為偏差行為,7-8為犯罪行為)之間的統計相關性(p<.01)。其中,「X」表示兩個行為之間存在顯著相關。
從表中我們可以觀察到:
- 危害健康行為之間的相關性: 酒精濫用(1)與抽菸(2)、不健康飲食(3)顯著相關;抽菸(2)與不健康飲食(3)也顯著相關。這表明從事一種危害健康的行為的人,也較可能從事其他危害健康的行為。
- 偏差行為之間的相關性: 輟學(4)、逃家(5)、破壞公物(6)之間都存在顯著的相關性。從事其中一種偏差行為的人,也較可能從事其他偏差行為。
- 犯罪行為之間的相關性: 竊盜行為(7)與傷害他人(8)之間存在顯著相關。
- 危害健康行為與偏差行為之間的相關性: 危害健康行為(1-3)與偏差行為(4-6)之間普遍存在顯著相關。例如,酒精濫用(1)與輟學(4)、逃家(5)、破壞公物(6)都顯著相關;抽菸(2)與逃家(5)、破壞公物(6)顯著相關;不健康飲食(3)與輟學(4)、逃家(5)、破壞公物(6)顯著相關。
- 偏差行為與犯罪行為之間的相關性: 偏差行為(4-6)與犯罪行為(7-8)之間也普遍存在顯著相關。例如,輟學(4)與竊盜(7)、傷害(8)顯著相關;逃家(5)與竊盜(7)、傷害(8)顯著相關;破壞公物(6)與竊盜(7)、傷害(8)顯著相關。
- 危害健康行為與犯罪行為之間的相關性: 危害健康行為(1-3)與犯罪行為(7-8)之間也存在顯著相關,儘管相關的行為組合可能較少,但仍有跡象,例如酒精濫用(1)與竊盜(7)、傷害(8)顯著相關;抽菸(2)與傷害(8)顯著相關。
綜合以上觀察,表1的結果強烈支持「偏差行為共通性」的觀點。 數據顯示,不同類型的偏差行為(從危害健康的行為到嚴重的犯罪行為)之間並非獨立存在,而是普遍存在統計上的顯著相關。一個人從事危害健康行為的傾向,與其從事偏差行為或犯罪行為的傾向是相互關聯的。這表明可能存在一些共同的潛在因素,驅動著人們從事各種形式的偏差行為。
三、舉一個犯罪學理論解釋「偏差行為共通性」
有許多犯罪學理論可以解釋偏差行為的共通性,以下舉其中一個代表性的理論:
1. 反社會傾向理論 (Antisocial Personality Theory / General Theory of Crime)
- 理論基礎:
- Gottfredson & Hirschi 的《普通犯罪理論》(A General Theory of Crime, 1990): 該理論認為,犯罪行為的根本原因在於「低自我控制」(low self-control)。低自我控制是一種人格特質,通常在童年早期形成,其特徵是衝動、欠缺規劃、冒險、不誠實、短視、易怒等。
第 四 題25 分
何謂「犯罪的系統動態」(dynamics of crimes)現象?試從「犯罪被害」、「犯罪行為」與「犯罪地點」等3個面向,分析「犯罪的系統動態」現象;並論述此現象對犯罪與被害預防有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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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要求考生闡釋「犯罪的系統動態」(dynamics of crimes)現象,並從「犯罪被害」、「犯罪行為」與「犯罪地點」三個面向進行分析,最後論述其對犯罪與被害預防的意義。
一、何謂「犯罪的系統動態」(dynamics of crimes)現象?
「犯罪的系統動態」現象是指犯罪並非孤立、靜態的事件,而是與社會、經濟、地理、時間等各種因素相互作用、不斷變化的複雜過程。它強調犯罪的發生、發展、消退、以及犯罪者與被害者之間、犯罪者與環境之間、犯罪者與犯罪之間,都存在著動態的、相互影響的關係。這種動態性體現在多個層面,包括犯罪率的短期與長期波動、犯罪模式的演變、犯罪者與被害者角色的轉換、以及犯罪與社會結構的互動等。
二、從「犯罪被害」、「犯罪行為」與「犯罪地點」三面向分析「犯罪的系統動態」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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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被害 (Victimization):
- 動態性體現:
- 受害風險的變化: 個人的受害風險並非一成不變,而是隨著其生活方式、活動模式、社會網絡、甚至個人特質(如易受害特質)的變化而動態調整。例如,一個從事高風險職業(如夜間工作、街頭銷售)或有特定生活習慣(如經常出入聲色場所)的人,其受害風險會隨之升高。
- 重複被害 (Repeat Victimization): 這是犯罪動態性最顯著的體現之一。研究顯示,曾經是犯罪被害者的人,在未來再次成為被害者的機率遠高於未曾被害者。這可能是因為犯罪者會鎖定容易得手的目標,或者被害者因為某些原因(如地理位置、生活習慣)仍暴露在相同的風險環境中。
- 被害者與加害者的角色轉換: 在某些衝突情境下,最初的被害者可能因為自衛、報復等原因,轉變為加害者;反之,最初的加害者也可能在後續互動中成為被害者。
- 群體或區域性的受害模式: 某些特定群體(如青少年、老年人、特定族裔)或特定區域(如貧困社區、治安不良的區域)可能長期面臨較高的受害率,這也反映了一種結構性的、動態的受害模式。
- 關聯性: 犯罪被害的動態性與犯罪行為的發生緊密相連,受害者的風險變化和重複受害現象,往往直接影響犯罪者選擇目標的機會和決策。
- 動態性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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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行為 (Offending):
- 動態性體現:
- 犯罪生涯的發展: 犯罪行為並非瞬間產生,而是可能經歷一個發展過程,從初次嘗試到形成穩定的犯罪模式(犯罪生涯),再到可能的中斷或結束。這涉及到學習、技能發展、機會獲取、以及社會互動等動態過程。
- 犯罪策略的演變: 犯罪者會不斷學習和調整其犯罪策略,以適應環境變化、規避風險、提高成功率。例如,竊賊可能會改變入室盜竊的技巧,詐騙者會發展新的詐騙手法。
- 犯罪動機的變化: 犯罪動機可能隨時間、個人處境(如經濟壓力、人際關係變化)而改變,影響其選擇犯罪類型和目標。
- 犯罪者的社會網絡: 犯罪者往往通過同儕、組織等社會網絡進行犯罪活動,這些網絡的形成、發展、瓦解都具有動態性,進而影響犯罪的發生頻率和規模。
- 犯罪者與環境的互動: 犯罪者的行為受到環境的影響(如機會多寡、執法力度),同時犯罪者的行為也會改變環境(如加劇社區的恐懼感、促使政府加強管制)。
- 關聯性: 犯罪行為的動態性是犯罪現象的核心,它直接塑造了犯罪的模式,並影響犯罪者與被害者、犯罪者與地點之間的關係。
- 動態性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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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地點 (Location):
- 動態性體現:
- 犯罪熱點的形成與消退: 犯罪並非平均分佈,而是高度集中在某些「犯罪熱點」(crime hot spots),這些熱點的形成與消退是動態的。例如,某區域因特定社會經濟因素、地理條件或執法策略的變化,可能在一段時間內成為犯罪熱點,隨後又逐漸降溫。
- 犯罪地點的空間與時間的關聯: 犯罪地點的選擇會受到時間(如白天/夜晚、平日/假日)、季節、甚至天氣等因素的影響,呈現出時間上的動態性。同時,犯罪地點也與周邊環境、交通便利性、目標的聚集性等空間因素相互關聯。
- 動態性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