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年 國立清華大學音樂學系碩士班(理論作曲組)《理論作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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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題100 分
請依下列樂句作為樂曲開頭,寫作豎笛、大提琴與鋼琴的三重奏。完成至少二樂句,視音樂風格式,題目可自由安排。若樂器演奏,但可自動音高與節奏。請務必明確標示演奏、速度、表情等細節,並請以文字輔助說明創作想法。 1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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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這是一道綜合考驗樂器法、曲式結構、風格掌握與音樂詮釋能力的創作題。考生需要根據提供的樂譜片段,以豎笛、大提琴與鋼琴為編制,發展出一個具有連貫性與表現力的音樂段落。
解題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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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樂譜片段:
- 調性: 樂譜開頭的 G clef 和 F clef 顯示這是鋼琴的譜。旋律線條(豎笛部分)起始於 G 大調,但很快出現 C#,提示可能進入 D 大調或相關調性。節奏上,開頭是四分音符與八分音符的組合,速度感較為平穩。
- 樂器: 豎笛(Clarinet)通常音域寬廣,表現力豐富,適合旋律線條。大提琴(Cello)音色溫暖,可擔任低音聲部或旋律。鋼琴(Piano)可提供和聲、節奏伴奏,或與其他樂器進行對話。
- 風格: 樂譜片段的風格偏向古典或早期浪漫時期,旋律線條清晰,和聲進行也相對規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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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立創作方向:
- 曲式: 題目要求至少寫作二樂句,這暗示著一個簡單的樂句結構,例如 A-B 或 A-A' 的形式,或者是一個開放式的發展。
- 音樂內容: 應延續樂譜片段的調性或進行轉調,發展出有意義的音樂素材。可以考慮如何讓三種樂器相互呼應、對話,或形成豐富的織體。
- 標示: 務必標示清楚演奏記號 (articulation)、速度 (tempo) 和表情 (expression),這些是展現個人音樂詮釋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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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樂句與織體:
- 第一樂句: 可以將樂譜片段作為第一樂句的開頭,並由豎笛演奏。大提琴可以提供簡單的低音線條或和聲支持,鋼琴則可以演奏和弦或分解和弦。
- 第二樂句:
- 對比與延續: 第二樂句可以與第一樂句形成對比,例如在節奏、旋律動機或調性上有所變化。也可以是第一樂句的變奏或延續,發展原有的動機。
- 樂器互動: 考慮樂器間的對話。例如,豎笛可以提出一個動機,大提琴或鋼琴隨後模仿或回應。鋼琴可以織出豐富的和聲背景,為旋律提供支撐。
- 和聲: 確保和聲進行流暢,並考慮使用一些色彩和聲來增加表現力,但同時要與樂譜片段的風格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