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年 國立政治大學日本研究碩士學位學程《日本近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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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題
一、解釋名詞 (10×5)
※作答中日文皆可
- 琉球處分
- 澀澤榮一
- 韓國合併
- 日蘇中立條約
- 55年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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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本題為解釋名詞題,旨在測驗考生對日本近代史重要名詞的理解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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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處分 (Ryukyu Shobun):
- 核心概念:此為日本吞併琉球王國,將其併入日本版圖的過程。
- 詳解:琉球處分發生於 1872 年至 1879 年間。日本明治政府在「文明開化」與「富國強兵」的國策下,積極推動國家統一與領土擴張。1872 年,日本以「琉球歸還德川幕府」為由,要求琉球停止向清朝進貢,並開始將琉球納入日本行政體系。1875 年,日本更派兵脅迫琉球斷絕與清朝的藩屬關係,並廢除舊有的朝貢體制。1879 年,日本正式宣布「琉球處分」,將琉球改為「沖繩縣」,徹底將琉球併入日本版圖。此舉引發了清朝的強烈抗議,但最終在甲午戰爭(1894-1895)後,清朝無力阻止日本對琉球的實際控制。琉球處分不僅是日本領土擴張的象徵,也對東亞國際關係產生深遠影響,並至今仍是部分琉球獨立運動關注的歷史議題。
- 【答案】 1879年日本將琉球王國併入日本,改設為沖繩縣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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澀澤榮一 (Shibusawa Eiichi):
- 核心概念:被譽為「日本資本主義之父」,是日本近代企業家、金融家和社會改革家。
- 詳解:澀澤榮一(1840-1931)是日本近代史上極具影響力的人物。他出身於農家,卻憑藉才智和努力,從幕末時期參與倒幕運動,到明治維新後投身國家經濟建設。他主張「合本主義」,即結合儒家倫理道德與西方資本主義精神,認為企業經營應當兼顧利潤與社會公益。他創設或參與創設了日本銀行、第一國立銀行、東京證券交易所、東京商工會議所、NHK、東京大學等眾多重要機構,被譽為「日本資本主義之父」。他一生創辦、指導的企業和團體超過 500 家,對日本近代經濟的發展和現代化起到了奠基性的作用。
- 【答案】 日本近代重要的企業家、金融家,被譽為「日本資本主義之父」,主張「合本主義」,對日本經濟現代化貢獻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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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合併 (Korean Annexation):
- 核心概念:日本於 1910 年將朝鮮半島併入其殖民統治的過程。
- 詳解:韓國合併(日語:韓国併合/かんこくへいごう)是日本帝國於 1910 年 8 月 29 日通過《日韓併合條約》正式將大韓帝國併入日本版圖的事件。此事件是日本對外擴張政策的頂點之一。自 1905 年《乙巳條約》簽訂後,日本已實際控制韓國的外交,並設立統監府進行監管。
第 二 題
二、申論題 (25×2)
※作答中日文皆可
- 試述舊金山和約與日華和平條約 (中日和約)
- 試述1972年日中正常化與日華斷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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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本題為申論題,旨在深入探討二次戰後日本外交關係的關鍵轉折點。
1. 試述舊金山和約與日華和平條約 (中日和約)
- 核心概念:此題要求分析日本在二次戰後如何與盟國、以及與當時的中華民國(台灣)處理戰後關係,特別是主權的恢復與外交的定位。
- 詳解:
- 舊金山和約 (Treaty of San Francisco):
- 背景: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日本作為戰敗國,其主權受到盟軍最高司令官總司令部(GHQ)的託管,並需處理戰後的國際地位。
- 內容與影響:舊金山和約(正式名稱為《對日和平條約》)於 1951 年 9 月 8 日在美國舊金山簽訂,由日本與 48 個同盟國簽署(蘇聯、波蘭、捷克斯洛伐克未簽署)。此條約的主要內容包括:
- 日本承認朝鮮獨立,放棄對台灣、澎湖、南千島群島(包括色丹島、國後島、擇捉島)、南沙群島、西沙群島等的權利、權利名義及請求權。
- 日本接受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判決。
- 日本接受聯合國憲章,恢復獨立國家地位。
- 日本承認美國在日本的託管權,並同意美國在其境內設置軍事基地(如《日美安全保障條約》)。
- 關鍵點:舊金山和約在領土處理上,對於台灣的歸屬採取了「放棄」(renounces)的態度,並未明確歸還給任何國家,為後來的「一個中國」問題埋下了伏筆。
- 日華和平條約 (Sino-Japanese Peace Treaty,又稱中日和約):
- 背景:由於蘇聯未參與舊金山和約的簽署,且對該條約的內容有所保留,日本為了在冷戰格局下確保自身安全與經濟發展,選擇與中華民國(當時代表中國)簽訂單獨的和平條約,以擺脫對蘇聯的依賴。
- 內容與影響:日華和平條約於 1952 年 4 月 28 日在日本東京簽訂,並於同年 8 月 5 日生效。該條約的內容主要包括:
- 日本承認中華民國政府為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
- 日本承認中華民國對台灣、澎湖及其附屬島嶼擁有主權(此點與舊金山和約的「放棄」概念不同,明確承認了中華民國的主權)。
- 條約的簽訂,標誌著日本與中華民國之間恢復了正常的外交關係,並為日本在國際上獲得合法地位奠定了基礎。
- 關鍵點:日華和平條約確立了日本與中華民國(台灣)之間的正式外交關係,並在領土問題上,明確承認了中華民國對台灣的主權。然而,此條約並未被所有國家承認,特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 兩約的關聯與差異:舊金山和約是日本與主要同盟國簽訂的、具有普遍性的和平條約,確立了日本戰後的國際地位及部分領土的處理。而日華和平條約則是日本與中華民國簽訂的、具有特殊性的條約,針對兩國之間的和平關係及台灣主權歸屬進行了更明確的界定。兩約在台灣主權處理上的差異,反映了當時冷戰格局下複雜的國際政治現實。
- 【答案】 舊金山和約(1951)使日本恢復主權,但台灣歸屬未定;
- 舊金山和約 (Treaty of San Francis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