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年 國立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碩士班《土地政策與問題分析》
第 一 題25 分
目前非都市土地之使用管制方式為何?為何需進行土地使用編定?又,實務上如何進行此編定作業? (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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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主要在探討台灣非都市土地的使用管制機制,包含管制方式、土地使用編定的目的,以及實務上的編定作業流程。
一、非都市土地之使用管制方式
台灣非都市土地的使用管制主要依據《區域計畫法》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進行。其管制方式係採「土地使用分區」與「使用地類別」雙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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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分區管制:
- 區域計畫法將非都市土地劃分為八種使用區,包括:農業區、保護區、工業區、遊憩區、河川區、海洋區、特定專用區、鄉村區。
- 各使用區對於建築物之使用、建蔽率、容積率、高度等均有不同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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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地類別管制:
- 在各使用區內,再依據土地的實際使用或規劃目的,劃定為不同的使用地類別,例如:
- 丁種建築用地: 工業區內供工業使用之土地。
- 丙種建築用地: 鄉村區內供格納建築物之用土地,或保護區內供農作、林業、牧業及建築物之用土地。
- 乙種建築用地: 鄉村區內供格納建築物之用土地。
- 農牧用地: 農地區內供農牧使用之土地。
- 林業用地: 保護區內供林業使用之土地。
- 窯業土石採取用地、礦業用地、遊憩用地、特別目的事業用地 等。
- 使用地類別的管制較細緻,明確規定了該類土地可以使用的項目、建築物的種類、建蔽率、容積率等。
- 在各使用區內,再依據土地的實際使用或規劃目的,劃定為不同的使用地類別,例如:
二、為何需進行土地使用編定?
土地使用編定的主要目的包括:
- 促進土地資源之有效利用: 透過明確的土地使用管制,引導土地朝向最適合其自然條件、環境特性及國家整體發展需求的用途發展,避免土地的濫用或閒置。
- 維護公共利益及環境品質: 防止土地使用產生對環境、景觀、生態、公共衛生、交通等造成負面影響的行為,例如工業區設立在保護區、住宅區旁產生污染等。
- 穩定地價及促進土地交易: 明確的土地使用分區及編定,有助於預測土地的潛在價值,降低資訊不對稱,穩定市場預期,促進土地的合法交易。
- 配合區域計畫之執行: 土地使用編定是落實區域計畫所訂定之土地使用規劃、管制及發展策略的重要手段,確保國家整體土地發展目標得以達成。
- 便利土地管理與課稅: 透過編定,政府可以清楚掌握各筆土地的用途,便於後續的土地管理、 વિનિયોગ (利用) 許可、及稅賦的課徵。
三、實務上如何進行土地使用編定作業?
第 二 題25 分
Rising rents, stagnant wages, and anemic housing production have led to generation high rent burden rates. Nearly 47 percent of renters across the country (USA) spend more than 30 percent of their household's total income on rent (Harvard Joint Center for Housing Studies 2020). As the crisis worsens and broad relief for renters is slow to materialize, many state and local governments are now considering whether to implement some variation of soft, second-generation rent regulations that limit rent increases (rent stabilization), as opposed to older, first-generation ones that mandate hard rent ceilings (rent control). Although rent regulations have been dismissed in some policy circles as costly ineffective, they have long been framed as affordability policies and viewed by renters as popular forms of public intervention. Based on our empirical analysis of rent savings and burden reduction for stabilized renters in New York City during the 1990s and 2000s, we argue that rent stabilization should be expanded and paired with policies that increase housing supply to provide a more robust response to the current housing affordability crisis.
This research is especially important as the crisis expands and middle-income households become vulnerable populations that need protection against rent inflation. As politicians consider implementing new rent regulations to address growing affordability concerns, we provide evidence that rent stabilization reduces rents and promotes affordability in tight housing markets. Three research questions frame our work. First, who is most likely to benefit from rent stabilization? If higher income and more privileged renters predominately occupy rent-stabilized units, that could undermine the ostensive equity objectives of such measures. While we view this critique as a red herring often used to suggest that rent regulation is a "bad" policy, we think it is sociologically important to know if policies thought to alleviate inequality could unintentionally exacerbate it. Second, how much rent, if any at all, do stabilization measures save tenants initially and over time? While it might be obvious that stabilized renters would save on rent compared to their non-stabilized counterparts, previous research suggests that stabilized tenants may pay a premium to gain access to stabilized units that will save them rent in the long run. Finally, does stabilization reduce the share of rent-burdened households—that is, those spending more than 30 percent of their household income on housing costs? In light of our findings that rent stabilization can save tenants money and reduce rent-to-income ratios, we argue that it is an important policy tool that officials can leverage to address the ongoing affordability crisis.
請詳述其意涵及評論其內容。(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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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要求考生針對一篇關於租金穩定化(rent stabilization)政策的英文學術摘要,進行意涵闡述與內容評論。這篇摘要探討了租金管制政策的現況、爭議、研究方法,以及其對租金負擔、可負擔性與社會公平的影響。
一、意涵闡述 (Meaning Explanation)
這篇摘要的核心論點是:在當前美國租金高漲、薪資停滯、住房供給不足的嚴峻情況下,租金穩定化(soft, second-generation rent regulations)應被擴大實施,並搭配增加房屋供給的政策,以有效緩解住房可負擔性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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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背景:
- 高租金負擔率: 美國近半數(47%)的租屋家庭將超過30%的總收入用於支付租金,顯示嚴重的租金負擔問題。
- 住房供給不足: 住房生產緩慢(anemic housing production)是造成租金上漲的結構性因素之一。
- 政府應對: 許多地方政府正考慮實施「租金穩定化」措施,這是一種較溫和的第二代租金管制,主要限制租金的漲幅,而非像第一代「租金管制」(rent control)那樣設定硬性租金上限。
- 政策爭議: 儘管租金管制常被批評為成本高昂且無效,但它長期以來被視為可負擔性政策,並受到租屋者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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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法與發現:
- 研究者以紐約市1990年代至2000年代的實證分析為基礎,檢視租金穩定化對租金節省與租金負擔減輕的效果。
- 重要性: 此研究特別重要,因為危機正擴大到中產家庭,他們也需要保護以應對租金通膨。
- 核心主張: 租金穩定化能降低租金,提高緊縮市場下的住房可負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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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問題:
- 誰是主要受益者? 該研究探討高所得或特權租戶是否可能不成比例地佔用租金穩定的房屋,這可能損害政策的公平性目標。作者認為這是一種「紅鯡魚」(red herring)的批評,但承認釐清此點對理解政策是否會無意間加劇不平等很重要。
- 能節省多少租金? 租金穩定化措施能為租戶帶來多少即時與長期的租金節省?研究指出,租戶可能需要支付溢價(premium)來取得租金穩定的房屋,但長期來看是划算的。
- 是否降低租金負擔家庭比例? 租金穩定化是否能降低家庭租金支出佔總收入超過30%的比例?研究發現租金穩定化確實能為租戶省錢,降低租金收入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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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與政策建議:
- 研究結果支持租金穩定化是政府應對住房危機的重要政策工具。
- 作者強調,租金穩定化應與增加房屋供給的政策結合,以提供更全面、更強健的解決方案。
二、內容評論 (Content Commentary)
這篇摘要提出了一個重要且具爭議性的政策議題:租金管制(特別是租金穩定化)在當前住房危機中的角色。其論點清晰,研究方法具實證基礎,並嘗試回應常見的批評。
- 優點:
- 問題意識明確: 精準點出當前美國面臨的住房可負擔性危機,包括高租金、薪資停滯與供給不足等關鍵要素。
第 三 題25 分
全國國土計畫公布實施後,直轄市、縣(市)政府開始進行鄉鎮層級的規劃。請問,若是該鄉鎮是以農產業發展為主的鄉鎮,農業部門應如何思考其空間發展計畫,以維繫國家農業永續發展?若是該鄉鎮是以工商產業發展為主,城鄉發展部門應該如何思考其產業發展與生活機能,以落實成長管理?請依鄉村地區整體規劃與農地利用綜合規劃計畫說明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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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主要在探討在全國國土計畫架構下,地方政府如何針對不同發展屬性的鄉鎮,進行鄉鎮層級的空間發展規劃,以落實永續發展及成長管理。題目要求從「鄉村地區整體規劃」與「農地利用綜合規劃」兩個面向來闡述。
核心概念:
- 全國國土計畫: 國家層級的土地使用最高指導原則,確立國土保安、水土保持、農業發展、環境保護、都市發展、鄉村發展、海岸管理等空間發展的總綱。
- 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Rural Area Comprehensive Planning): 針對非都市地區的鄉村聚落及其周邊地區,進行土地使用、公共設施、環境保護、產業發展等綜合性規劃,以促進鄉村地區的永續發展。
- 農地利用綜合規劃 (Comprehensive Agricultural Land Use Planning): 專門針對農業用地(特別是優良農地)的保護、利用、管理進行規劃,確保農業生產力與糧食安全。
- 成長管理 (Growth Management): 一種土地使用規劃與管制策略,旨在引導、協調及限制區域發展,以確保發展與基礎設施、環境承載力及公共服務相匹配,避免無序蔓延。
情況一:鄉鎮以農產業發展為主
農業部門應如何思考其空間發展計畫,以維繫國家農業永續發展?
若一個鄉鎮以農產業發展為主,其空間發展計畫應圍繞著「保護、提升、永續」農業展開,並納入鄉村地區的整體發展考量。
A. 依據「鄉村地區整體規劃」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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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定農業發展區域與保護區:
- 明確劃定「農業發展地區」,優先保護優良農地,確保農業生產的穩定性。
- 劃定「鄉村聚落地區」,提供居民生活所需的基本設施與服務。
- 劃定「環境敏感區」、「自然保育區」等,避免農業活動對生態環境造成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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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農業基礎設施:
- 規劃完善的農路系統、灌溉排水系統,提升農業生產效率。
- 考量農產品的倉儲、加工、運輸設施,建立完整的農業產業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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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產業多元發展與加值:
- 鼓勵發展精緻農業、休閒農業、觀光農業,提升農業附加價值。
- 支持農民組織(合作社、產銷班),強化其市場競爭力。
- 結合地方特色,發展農村文創產業,增加農村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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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農村生活品質:
- 規劃社區公共設施,如活動中心、綠地、停車空間等,改善農村生活環境。
- 引導適度的住宅發展,滿足在地居民及回鄉青年需求。
- 重視環境衛生、垃圾處理、污水處理等,提升農村居住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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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環境友善措施:
- 推廣友善耕作、有機農業,減少農藥化肥使用。
- 規劃綠色廊道、生態池等,維護農村生態多樣性。
- 加強水土保持,預防農業活動對環境的衝擊。
B. 依據「農地利用綜合規劃」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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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資源盤點與分級:
- 精確盤點鄉鎮內農地面積、品質、現況使用等資料。
- 依據土壤、灌溉、交通等條件,將農地分為不同等級(例如:優良農地、一般農地),並優先保護優良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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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定農業生產專區:
- 針對主要農產品(如稻米、蔬菜、水果、畜牧等),劃定專區,集中發展,發揮規模經濟效益。
- 確保專區內農地不被非農業用途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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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保護與管制:
- 嚴格管制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防止農地流失或被違法變更使用。
- 建立農地流失監測機制,並研擬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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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多元利用與活化:
- 在不影響農業生產的前提下,允許農牧設施、農產加值設施、休閒農業設施等合法進駐。
- 輔導農民從事農場經營、農業體驗活動,提升農地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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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安全與農業永續:
- 確保足夠的農業生產面積,滿足國家糧食安全需求。
- 推動永續農業技術,降低生產成本,提高農民收益,使農業永續經營。
第 四 題25 分
人類身處一個資源有限的星球,人口與經濟規模不可能永無止境的成長。長期致力於追求經濟增長使得生態環境不停的被汙染或破壞。另外,臺灣人口已經逐漸下降,都市與土地似乎不可能無限度的發展。請以前述觀點,分析以下之合理性:(25分)
(一)城鄉發展地區第二之三類的劃設
(二)區段徵收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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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旨在探討在資源有限、環境負荷增加、人口結構轉變(台灣人口下降)等背景下,國家土地發展政策的合理性。考生需要以前述的「永續發展」與「成長管理」的觀念,分析「城鄉發展地區第二之三類劃設」及「區段徵收規劃」這兩項具體政策工具的合理性。
核心觀念:
- 資源有限性與環境承載力: 地球資源非無限,且環境有其承載力,經濟成長若無節制,將導致環境破壞與資源枯竭。
- 人口結構轉變: 台灣面臨少子化、高齡化及人口負成長,這對土地需求、都市發展模式、產業結構帶來挑戰。
- 永續發展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追求經濟、社會、環境三者均衡發展,滿足當代需求,同時不損害後代需求的能力。
- 成長管理 (Growth Management): 旨在引導、協調及限制區域發展,確保發展與基礎設施、環境承載力及公共服務相匹配。
(一) 城鄉發展地區第二之三類的劃設 (Reasonableness of Designating Urban and Rural Development Areas, Category 2 and Category 3)
背景說明:
在台灣的國土計畫體系中,非都市土地依據其發展潛力、環境敏感性及保育需求,被劃分為「國土保育地區」、「農業發展地區」、「鄉村地區」及「城鄉發展地區」。而「城鄉發展地區」又可進一步細分為第一類(都市地區)、第二類(近郊地區)及第三類(偏遠地區)。
- 第二類城鄉發展地區(近郊地區): 指都市計畫範圍外,但鄰近都市發展,未來有發展潛力,或已形成一定規模聚落的地區。
- 第三類城鄉發展地區(偏遠地區): 指非都市地區內,非屬前述三類地區,但為因應地方發展需求,或為提供基本生活服務而劃定者。
分析其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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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之處 (Arguments for Reasonableness):
- 回應人口下降與土地有限性: 台灣人口結構轉變,總體土地需求可能趨緩。將土地劃分為不同類型的城鄉發展地區,有助於將有限的土地資源導向最需要發展的區域(如第二類近郊地區),避免在偏遠地區(第三類)進行不必要的開發,符合資源有限的原則。
- 促進成長管理: 劃設第二類(近郊)與第三類(偏遠)的區別,有助於落實成長管理。對於近郊地區,可引導其有序發展,提供必要基礎設施;對於偏遠地區,則可採取較為保守的發展策略,或以維護現狀、提供基本服務為主,避免其無序蔓延。
- 兼顧區域發展差異: 台灣各地發展程度不同,有些鄉鎮雖非都市核心,但因地緣或產業潛力,有發展需求。劃設第二類地區,可為這些區域提供發展空間。同時,第三類地區的劃設,則是用於保障偏遠地區的基本生活機能,而非鼓勵大規模開發。
- 符合永續發展精神: 透過分級劃設,可以更精準地進行土地使用管制。例如,對第二類地區可適度開發,但需納入環境影響評估;對第三類地區則應嚴格限制開發強度,優先保護其自然環境與文化特色,這符合永續發展中環境保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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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在的挑戰與不合理之處 (Potential Challenges and Arguments against Reasonableness):
- 「發展」的定義問題: 對於第三類「偏遠地區」,若其主要目的是「提供基本生活服務」,則其「發展」的定義應非常謹慎。若過度強調「發展」,可能導致不必要的基礎設施建設與土地開發,違背資源有限與環境保護的原則。
- 執行上的困難: 如何精準界定第二類與第三類地區,以及如何對兩者實施差異化的有效管制,是執行上的挑戰。若劃設標準不明確,可能導致爭議或圖利特定對象。
- 對在地需求的考量: 雖然劃設是基於國家層級的考量,但仍需充分納入在地居民對於生活機能、產業發展(即使是小規模)的需求。若劃設過於僵化,可能忽略了地方的實際情況。
- 「人口下降」的雙面效應: 人口下降意味著整體土地需求可能減少,但同時也可能造成部分地區(尤其是偏遠地區)的「空屋率」上升與「閒置土地」增多。此時,如何有效管理這些閒置土地,避免其成為環境髒亂點或被非法利用,是劃設此類別後必須面對的問題。
綜合判斷:
在「資源有限、人口下降、環境保護」的大原則下,將城鄉發展地區劃分為不同類別(如第二、三類)是合理的,它提供了一個差異化管理的框架,有助於成長管理與資源的有效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