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年 國立臺北大學歷史學系碩士班《中國通史》
第 一 題25 分
《漢書·食貨志》引了一段戰國農民生計的資料:
「善為國者,使民毋傷而農益勸。今一夫挾五口,治田百晦,歲收晦一石半,為粟百五十石,除十一之稅十五石,餘百三十五石。食,人月一石半,五人終歲為粟九十石,餘有四十五石。石三十,為錢千三百五十,除社閭嘗新春秋之祠,用錢三百,餘千五十。衣,人率用錢三百,五人終歲用千五百,不足四百五十。不幸疾病死喪之費,及上賦斂,又未與此。此農夫所以常困,有不勸耕之心,而令耀至於甚貴者也。」
試分析這段史料,說明農民生計困頓,入不敷出的主要原因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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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要求分析《漢書·食貨志》引述的戰國時期農民生計資料,說明其困頓及入不敷出的原因。這主要是一個史料分析題,需要從史料中提取資訊,並結合對戰國時期社會經濟的理解進行闡釋。
核心觀念: 戰國時期農民的經濟負擔與社會經濟結構。
解題思路:
- 理解史料內容: 仔細閱讀史料引文,識別其中提到的收入(歲收、換算為錢)和支出(稅、食、衣、祭祀、喪葬、賦斂等)。
- 量化分析: 根據史料的數字,進行簡單的收入與支出的比較。
- 歸納原因: 結合史料的文字描述和量化分析,歸納出農民生計困頓、入不敷出的主要原因。
史料內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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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 一夫(假設代表一個家庭勞動力)擁有百畝田地,歲收一石半(每畝一石半)。
- 總收成:100畝 × 1.5石/畝 = 150石。
- 換算為錢:150石 × 30錢/石 = 4500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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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
- 稅: 十一稅,即 150石 × 1/11 ≈ 13.6石。史料寫為「十五石」,可見稅負可能略高或有其他名目,但大致是這個比例。
- 餘糧: 150石 - 15石 = 135石。
- 食物(食): 一家五口,每人每月一石半。
- 每月總食量:5人 × 1.5石/人 = 7.5石。
- 全年總食量:7.5石/月 × 12月 = 90石。
- 剩餘糧食: 135石 - 90石 = 45石。
- 換算為錢: 45石 × 30錢/石 = 1350錢。
- 祭祀(社閭嘗新春秋之祠): 300錢。
- 剩餘: 1350錢 - 300錢 = 1050錢。
- 衣: 每人每年用錢300錢。
- 五人總衣費:5人 × 300錢/人 = 1500錢。
- 結論: 1050錢(剩餘) < 1500錢(衣費)。衣費已經入不敷出,還剩下「不足四百五十」(1500 - 1050 = 450)。這意味著,僅僅是衣物開銷,就比家庭現金收入高出了450錢。
- 額外支出(未計算在內): 史料明確指出,還有「不幸疾病死喪之費,及上賦斂,又未與此。」這意味著實際的負擔遠遠超過了上述計算。
農民生計困頓、入不敷出的主要原因:
第 二 題25 分
中國官制變遷經常出現一個現象,即新的政府組織設立,但原有的機關仍存而不
廢,以致有疊床架屋、官職重設的情況。試舉例證說明,並解釋這種現象產生的原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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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查中國古代官制變遷中的「疊床架屋」現象,要求舉例說明並解釋其成因。這是一個典型的制度史分析題,需要掌握中國歷代官制演變的脈絡。
核心觀念: 中國古代官僚體系的慣性、權力鬥爭、以及改革的局限性。
解題思路:
- 定義「疊床架屋」: 解釋這種現象是指新設機構並未取代舊有機構,導致職能重疊、機構臃腫。
- 舉例說明: 選擇中國歷史上幾個明顯的「疊床架屋」的例子,並簡要說明其具體表現。
- 解釋成因: 分析導致這種現象出現的深層原因。
舉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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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
- 三公九卿制與內外朝的並存: 漢武帝時期,為了加強皇權,設立了內朝(如尚書、中書、侍中等),與原有的外朝(三公九卿,如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等)並行。內朝官員逐漸掌握實權,而外朝官員則徒有虛名,但並未被廢除,造成權力劃分不清、機構重疊。
- 刺史制度的演變: 漢初設立刺史,原意是監察地方。但隨著時間推移,刺史的權力擴大,甚至有部分行政權力,與原有的郡縣長官職權產生了重疊和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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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
- 三省六部制下的門下省與中書省的職權爭議: 雖然三省分工明確(中書省擬旨、門下省審批、尚書省執行),但在實際運作中,中書省的草擬權和門下省的審駁權經常互相干涉,尤其是在涉及重大決策時,兩省的職權界線模糊,出現了權力爭奪和機構的「疊床架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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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
- 中書門下與樞密院分掌行政與軍事: 宋代為了加強皇權、防止權臣、軍閥坐大,採用「分權制」。原由宰相(中書門下)統掌的軍政事務,被分割由樞密院(掌軍事)和三司(掌財政)獨立負責。雖然這是為了制衡,但客觀上導致了決策效率的降低,且原有的宰相權力被架空,但機構(中書門下)仍在,形成一種新的「分工」但又可能因權力制約而出現職能重疊或效率低下的局面。
- 設立冗官: 宋代為了安置官員、穩定政治,也出現了大量冗官,許多官員有名無實,或職責不清,增加了機構的臃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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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
- 廢丞相後,內閣的興起與權力擴張: 明太祖廢除丞相,將權力收歸皇帝。但皇帝無法親理萬機,於是設立內閣。內閣最初只是皇帝的秘書機構,但後來逐漸演變成實際的決策輔助機構,其權力與職能與原有的六部產生了複雜的互動和重疊,內閣成員(如大學士)雖非宰相,卻掌握了擬旨、票擬等權力,影響了六部作為執行機構的獨立性。
- 錦衣衛、東廠、西廠等特務機構的設置: 這些機構的設立,是為了監察百官,其職能與監察御史等原有機構有重疊,且權力凌駕於許多正常官僚機構之上,造成了權力監察體系的混亂和疊床架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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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
- 雍正時期設立軍機處: 這是為了應對西北軍務,取代了議政王大臣會議的決策功能,但議政王大臣會議並未被完全廢除,軍機處與內閣、六部等機構並存,形成了新的權力
第 三 題25 分
有學者以「商業革命」形容宋代之後的經濟發展,試舉兩例說明唐宋之際經濟變革
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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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要求解釋「商業革命」的概念,並舉例說明唐宋之際經濟變革的內容。這是一個結合概念解釋和史實闡述的題目。
核心觀念: 中國歷史上的經濟轉型,特別是宋代商品經濟的活躍及其影響。
解題思路:
- 解釋「商業革命」: 闡述學者為何用「商業革命」來形容宋代之後的經濟發展,其核心特徵是什麼。
- 舉例說明唐宋經濟變革: 選擇兩個或多個具有代表性的經濟變革領域,詳細闡述其內容和影響。
「商業革命」的含義:
「商業革命」一詞,通常用於描述歐洲近代早期(約16-18世紀)商品經濟的蓬勃發展,包括:貿易範圍擴大、商品種類增多、金融工具創新(如股份公司、銀行)、商業組織的專業化、以及對傳統農業經濟的衝擊。
將此詞用於形容宋代之後的中國經濟,是因為宋代(尤其北宋)出現了類似的經濟特徵:
- 商品經濟的高度發展: 農業和手工業生產的商品化程度大大提高。
- 市場的擴張與活躍: 城市商業空前繁榮,農村市場也日益發達,出現了專業化的市場和商業區。
- 貨幣經濟的普及: 銅錢、紙幣(交子、會子)廣泛流通,取代了傳統的物物交換或單一金屬貨幣。
- 商業組織的創新: 出現了行、會、團等商業組織,以及專門的商業中間機構。
- 海外貿易的興盛: 陸上絲綢之路和海上絲綢之路都極為發達,對外貿易成為國家財政的重要來源。
- 城市化的進程加速: 商業的發展帶動了城市人口的增長和城市的擴張。
唐宋之際經濟變革的內容(舉例):
學者們之所以認為唐宋之際是中國經濟史上的重大轉折點,甚至可以用「商業革命」來形容,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例一:農業生產的顯著進步與商品化
- 技術進步:
- 優良稻種的推廣: 從佔城引進的占城稻,耐旱、早熟,大大提高了南方稻米的產量,使得稻米成為重要的商品糧。
- 水利設施的發展: 各地興修水利,改善灌溉條件,提高了耕作效率。
- 農具的改進: 如曲轅犁、秧馬等農具的廣泛使用,提高了耕作和插秧的效率。
- 施肥技術的改進: 綠肥、人畜糞肥的使用,提高了土壤肥力。
- 經濟作物的大量種植: 茶、桑、麻、漆、果品等經濟作物的種植面積擴大,成為重要的商品。
- 商品糧的出現: 由於生產力的提高,糧食的產量不僅能滿足自給,還能有剩餘進入市場,成為商品。這使得糧食的區域性專業化生產成為可能,例如江南地區成為重要的糧食供應基地。
- 影響: 農業生產力的提高,為手工業和商業的發展提供了物質基礎,也使得一部分農民脫離土地,進入城市或從事其他生產活動,促進了社會分工。
例二:手工業的專業化與規模化,以及技術革新
- 陶瓷業: 宋代是中國陶瓷史上的高峰,出現了汝、官、哥、定、鈞等名窯,技術精湛,產品種類豐富,不僅滿足國內需求,也大量出口海外,成為重要的貿易商品。
- 絲織業: 技術進步,品種繁多,如宋錦、綾羅等,品質優良,成為重要的出口商品。
- 造紙與印刷術: 雖然起源於唐代,但在宋代得到了極大的發展和普及,特別是雕版印刷術的成熟,大大降低了書籍的生產成本,促進了知識的傳播和文化的交流,也帶動了與印刷相關的紙張、墨、筆等行業的發展。
- 冶鐵與煤炭的使用: 宋代冶鐵技術發達,煤炭作為燃料被廣泛應用於冶鐵、製鹽、陶瓷等行業,提高了生產效率,也促進了能源結構的轉變。
第 四 題25 分
明清之際士人黃宗羲曾說:「有明之無善治,自高皇帝罷丞相始也。」請從明代歷
史發展的脈絡解讀這段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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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要求從明代歷史發展的脈絡來解讀黃宗羲關於「有明之無善治,自高皇帝罷丞相始也」的史料。這是一個典型的史學觀點分析題,需要理解明代政治制度的演變及其影響。
核心觀念: 明太祖廢除丞相制度及其對明代政治體制的深遠影響,以及黃宗羲對此的批判。
解題思路:
- 解釋史料的背景: 說明黃宗羲是誰,他的時代背景,以及他為何會說這句話。
- 分析「罷丞相」的歷史事件: 闡述明太祖朱元璋廢除丞相制度的經過、原因和直接後果。
- 闡述「無善治」的後果: 結合明代政治體制的演變,分析廢除丞相後,如何導致了「無善治」的局面。
- 總結黃宗羲觀點的意義: 說明黃宗羲的批判所揭示的明代政治制度的根本弊端。
黃宗羲與《明夷待訪錄》:
黃宗羲(1607-1695),明末清初的思想家,是早期啟蒙思想的代表人物。他生活在明朝末年,親歷了明朝的衰亡,對明朝的政治體制有深刻的認識。他的著作《明夷待訪錄》中的《原君》篇,就提出了「天下為主,君為客」的革命性觀點,並對君主專制制度進行了嚴厲的批判。
「罷丞相」的歷史事件:
- 背景: 明太祖朱元璋在推翻元朝、建立明朝後,為了加強皇權,防止出現權臣專權威脅皇位,決定廢除自秦漢以來長期存在的丞相制度。
- 經過: 明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以貪污罪名處死了丞相李善長及其黨羽,隨後在洪武十五年(1382年)正式廢除了丞相一職。
- 直接後果:
- 權力高度集中於皇帝: 丞相作為輔佐皇帝處理政務的最高行政長官,其廢除意味著皇帝必須親自處理國家大小事務。
- 設立六部直接對皇帝負責: 原本屬於丞相管轄的中央六部(吏、戶、禮、兵、刑、工),直接歸皇帝領導。
- 設立內閣輔佐皇帝: 為了應對皇帝親理萬機的困難,明太祖設立了殿閣大學士,作為皇帝的顧問和秘書。但內閣大學士的職權在明初尚未完全確立,其地位和權力與後來的內閣有所不同。
「無善治」的後果分析:
黃宗羲認為,廢除丞相制度,看似加強了皇權,實際上卻導致了明代政治的「無善治」,其原因主要體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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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個人能力的局限與勞役過度:
- 「一人之智」不足以治天下: 皇帝畢竟是個人,其精力、智慧、知識和經驗都是有限的。即使是明太祖朱元璋本人,也常常因處理政務過於繁重而感到力不從心,甚至出現錯殺大臣的情況。
- 勞役過度導致的判斷失誤: 皇帝需要閱讀大量的奏章,處理無數的政務,長時間的勞役極易導致身心疲憊,判斷力下降,容易被蒙蔽或做出錯誤決策。
- 權力尋租與腐敗的空間: 雖然名義上是皇帝直接負責,但實際操作中,皇帝的親信、宦官、官僚集團等,往往會利用皇帝的忙碌和權力集中,進行權力尋租和腐敗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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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閣權力的異化與「權臣」的出現:
- 從顧問到實際決策者: 雖然名義上是諮詢機構,但隨著時間推移,特別是明中葉以後,內閣大學士的權力逐漸膨脹,他們通過「票擬」(草擬對奏章的處理意見,供皇帝朱批)等方式,實際上掌握了部分行政決策權。
- 「內閣權臣」的出現: 嚴嵩、張居正等內閣首輔,權力甚至超過了歷史上的丞相,但他們沒有丞相那樣的合法性和責任擔當,其權力來源於皇帝的寵信,且受到宦官等其他勢力的牽制,導致政治運作更加複雜和低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