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年 國立中山大學哲學系碩士班《近代與當代西洋哲學》
第 1 題
- 請分別回答下列問題:(25%)
(1)請闡釋胡塞爾思想中的交互主體性。(8%)
(2)請闡釋沙特思想中的交互主體性。(8%)
(3)請比較胡塞爾與沙特交互主體性的異同。(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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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主要考查現象學傳統中關於「交互主體性」(Intersubjectivity) 的概念,分別探討胡塞爾與沙特的觀點,並進行比較。
核心概念: 交互主體性 (Intersubjectivity) 指的是主體與主體之間相互理解、相互作用、相互構成的關係。在現象學中,它關乎我們如何經驗和理解他人作為與我們同等的主體,以及這種經驗如何影響我們對世界和自身的理解。
(1) 胡塞爾思想中的交互主體性:
胡塞爾的交互主體性概念主要發展在其晚期著作,特別是《笛卡爾沉思錄》的第五篇。他試圖在現象學的基礎上,解決「他心問題」(Problem of Other Minds)。胡塞爾認為,我們對自身經驗的直接直觀,即「我」(ego),是我們的經驗中心。然而,我們並非孤立的個體,而是生活在一個由他人構成的世界中。
胡塞爾提出的解決方案是「類比的移情」(analogical appresentation) 或「共感」(empathy)。他認為,當我們經驗到一個與我們相似的身體時,我們會基於自身的經驗,將其理解為另一個主體。這個「他者」的身體,對我而言,首先是一個「他者的身體」(Körper),而非我自己的「肉體」(Leib)。透過類比,我能夠「移情」於他者,理解他的經驗,並將其納入我自身的經驗世界。
更重要的是,胡塞爾強調,我對他者的經驗並非僅是單純的類比,而是透過「配對」(pairing) 的方式。我將他者的身體與我自己的身體進行配對,從而意識到他者也是一個具有我所擁有的同樣潛能的主體。因此,我所經驗到的世界,並非僅是我的世界,而是「我們的世界」(our world),一個由我與他者共同構成的共享經驗空間。這種共享空間的形成,是交互主體性的關鍵。
(2) 沙特思想中的交互主體性:
沙特對交互主體性的看法則與胡塞爾截然不同,他從其存在主義和現象學的基礎出發,將他者視為一種根本性的威脅。在《存在與虛無》(Being and Nothingness) 中,沙特認為,當他者「在場」(presence) 時,他者會以一種「凝視」(gaze) 的方式來「對象化」(objectify) 我。
沙特著名的「地獄就是他人」(Hell is other people) 這句話,點出了他對他者經驗的核心。當他者注視我時,我會感到自己被他者的意識所捕捉、被他者的目光所定義。我不再是擁有自由的「為己」(pour-soi) 存在,而是變成了他者眼中被固定、被限制的「物」(en-soi)。他者的凝視剝奪了我的自由,將我從我的自由選擇中拉出來,變成一個被客觀化的對象。
第 2 題
- 請分別回答下列問題:(25%)
(1)在海德格的《存在與時間》中,他人之死與此在(Dasein)的關係為何?(8%)
(2)列維納斯如何詮釋他人之死?(8%)
(3)請說明海德格與列維納斯對於他人之死作出的不同詮釋所產生的影響?(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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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探討「死亡」這個存在主義的核心議題,特別是從海德格和列維納斯兩位重要哲學家的視角,來理解「此在之死」與「他人之死」的關係,以及這兩種詮釋帶來的不同影響。
核心概念: 死亡 (Death)、此在 (Dasein)、他者 (The Other)、存在 (Being)。
(1) 海德格:《存在與時間》中的此在之死與他人之死:
在海德格的《存在與時間》(Sein und Zeit) 中,「死亡」是此在(Dasein)最根本的「可能性」(possibility)。此在是「面向死亡的存在」(Sein zum Tode)。海德格強調,死亡是此在「自身」的、確定的、無關涉的、不可超越的、且是「最有可能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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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在之死 (The Death of Dasein):
海德格區分了兩種看待死亡的方式:- 「非本真」(inauthentic) 的死亡: 這是人們日常生活中普遍採取的態度,將死亡視為「他人的死亡」(the death of others),一種統計學上的事件,或者是一種可以被推遲、被規避的「遲早要來的事情」。這種看法掩蓋了死亡對此在自身的根本意義。
- 「本真」(authentic) 的死亡: 這是此在對自身死亡的「預見」(Vorlaufen)。預見死亡,意味著此在認識到死亡是其自身獨有的、不可逃避的終結。這種預見不是一種焦慮的逃避,而是對自身有限性的一種坦然面對。透過預見死亡,此在才能擺脫日常的閒談與追隨,奪回自身的存在,實現「本真性」。此在的本真性,就在於它能「擔當」(übernehmen) 自身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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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之死與此在之死:
海德格認為,將死亡視為「他人的死亡」,是此在陷入「非本真」的表現。當我們談論「某某人死了」,我們是在談論一個已經發生的、與「我」無關的事件。這種觀點將死亡的獨特性和緊迫性轉移到他人身上,從而逃避了對自身死亡的責任。
然而,海德格也承認,他人的死亡對「我」而言,也會產生一種「可能性」(possibility) 的提示。他人的死亡,可以作為一種「喚醒」(Anrede) 的方式,提示此在其自身死亡的可能性。但這種提示,最終仍是為了引導此在走向對自身死亡的本真擔當,而不是去關注他人的死亡本身。海德格的重點始終在於此在的「自身性」(Sich-sein)。
(2) 列維納斯如何詮釋他人之死:
列維納斯 (Emmanuel Levinas) 的哲學核心在於「他者」(the Other) 的至高無上性。他與海德格的觀點形成鮮明對比,他認為,倫理學的開端不在於「我」對自身存在的關切,而在於「他者」的召喚。
- 他人之死 (The Death of the Other):
列維納斯將「他人」視為「面孔」(face)。他者的面孔,首先是一個「赤裸的、被剝奪的、脆弱的」存在,它向我發出「不要謀殺」(Thou shalt not kill) 的命令。這種命令是絕對的、先驗的倫理要求。
列維納斯對「他人之死」的詮釋,是將其視為一種「倫理的召喚」(ethical summons)。
第 3 題
- 請對於德希達的「延異」(différance)思想進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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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要求說明德希達 (Jacques Derrida) 的核心概念「延異」(différance)。這是一個極具挑戰性的概念,需要深入理解其對語言、意義和結構的解構。
核心概念: 延異 (différance)、解構 (deconstruction)、延遲 (deferral)、差異 (difference)、二元對立 (binary opposition)、語言學 (linguistics)、符號 (sign)。
「延異」(différance) 的概念:
「延異」是德希達在1968年提出的概念,用來批判和超越索緒爾 (Ferdinand de Saussure) 的語言學結構主義。索緒爾認為,語言中的意義是由符號的「差異」(difference) 所構成的,即一個符號的意義在於它與其他符號的不同。例如,「貓」這個詞的意義,就在於它不是「狗」、「鳥」等。
德希達認為,索緒爾的「差異」概念仍不足夠。他進一步提出了「延異」,這個詞本身就是一個雙關語。它結合了兩個法語動詞的含義:
- "différer" (to differ, to be different): 指的是「差異」的概念,即符號之間相互區分、相互對立,從而產生意義。
- "différer" (to defer, to postpone): 指的是「延遲」的概念,即意義的產生和確立並非即時完成,而是不斷被推遲、被延緩。
「延異」的雙重運作:
德希達認為,「延異」是意義運作的根本方式,它包含兩個相互關聯的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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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異 (Difference):
如同索緒爾所說,符號的意義來自於它們之間的差異。每一個符號都處於一個符號網絡中,其意義是通過與其他符號的區分而獲得的。這種差異是「延異」的第一個面向。它表明,任何單一的符號都無法獨立擁有固定的、內在的意義。意義總是相對的,總是通過與「非」自身的區分而產生。 -
延遲 (Deferral):
這是「延異」更為關鍵的面向。德希達指出,意義的確定性總是被推遲。當我們使用一個詞語時,它的意義並非一次性地被完全呈現。相反,一個詞語的意義會指向其他詞語,這些詞語又指向其他詞語,如此循環往復,形成一個無限的指涉鏈。這就是所謂的「延異」。- 意義的「追溯性」(retrospective): 意義的產生並非向前追溯,而是向後追溯,或者說,意義的確定總是在事後才被「追認」的。當我們理解一個句子或一段話時,我們是在整個語境完成後,才回過頭來重新理解每個詞的意義。
- 意義的「非在場」(non-presence): 任何一個詞語的意義,都不是當下「在場」(present) 的,而是通過「非在場」的詞語來定義的。我所使用的詞語,其意義依賴於我沒有使用的、我排除掉的詞語。
第 4 題
- 請簡述尼采宣告「上帝已死」對於歐洲哲學所造成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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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尼采所說的「上帝已死」(Gott ist tot),不是指一個超自然存在遭到肉體上的死亡,而是宣告:在現代歐洲,基督教—柏拉圖主義所支撐的終極真理、道德秩序與人生意義,已經失去原有的思想權威。
「上帝」在此代表一整套形上學與價值體系,包括:
- 上帝是真理與善的最高根據。
- 世界具有超越性的秩序與目的。
- 人的道德規範由上帝或超越世界所保證。
- 現實世界低於永恆、完美的「彼岸世界」。
因此,「上帝已死」真正指出的是:歐洲人仍使用基督教道德與真理語言,卻已不再真誠相信其超越性根據。尼采在《快樂的科學》第125節〈瘋人〉中,藉由「我們殺死了上帝」指出,現代科學、理性主義與啟蒙思想本身,逐步瓦解了基督教世界觀。
解題方法
本題要求說明「上帝已死」對歐洲哲學的影響,適合採取「思想根據瓦解 → 價值危機 → 哲學轉向」的三層結構作答。
首先,說明它瓦解了傳統形上學的最高根據。若上帝不再是存在、真理與善的終極保證,哲學便不能再直接依賴超越世界來說明現實與價值。這代表傳統「真理具有永恆本質」「道德具有普遍根據」的立場受到根本挑戰。
其次,指出它造成虛無主義。當舊有價值失去根據,人會面臨「人生是否有意義」「善惡如何判定」「真理是否客觀」等問題。尼采稱此一歷史危機為虛無主義:不是單純什麼都不相信,而是原先最高價值失去效力,卻尚未形成新的價值秩序。
最後,說明尼采的積極回應。尼采並不主張停留在悲觀的虛無主義,而要求人重新評估既有價值,進行「價值重估」。哲學的任務不再是發現上帝所保證的永恆真理,而是由人從生命、力量與創造的角度建立新的價值。這也連結到「權力意志」與「超人」等概念:人必須承擔創造價值的責任,成為超越舊有道德的人。
對歐洲哲學的主要影響
一、形上學與基督教哲學的終結危機
「上帝已死」使歐洲哲學重新檢討以超越性存在為基礎的傳統形上學。從柏拉圖以來,西方思想常把真正的實在置於感官世界之外,例如理念、靈魂、上帝或永恆真理。尼采認為,這種二元論貶抑了現實生命,並以彼岸世界否定此岸世界。
因此,哲學開始轉向具體的生命、身體、歷史、欲望與權力,不再把抽象的超越存在視為唯一可靠的哲學對象。
二、虛無主義與價值危機
基督教道德長期提供歐洲社會善惡標準與人生目的。當其超越性根據崩解後,原有價值仍存在於語言與制度中,卻失去了最後保證,這便形成歐洲精神的價值危機。
尼采特別批判基督教的禁欲主義與罪感倫理,認為它們把生命力、欲望與自我肯定視為邪惡。若舊道德只剩下習慣與服從,歐洲人便必須面對「誰有權決定價值」的問題。
第 5 題
- 請列舉一位你所熟悉的哲學家,並以其思想對於人與他人的關係進行討論,並說明人與他人的關係對於當代社會有何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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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為開放性題目,要求考生選擇一位熟悉的哲學家,闡述其關於「人與他人的關係」的觀點,並討論此關係對當代社會的重要性。由於題目開放,考生可選擇任何一位有相關論述的哲學家。在此,我們以馬丁·布伯 (Martin Buber) 的「我─你」(I-Thou) 與「我─它」(I-It) 的關係為例進行說明。
核心概念: 我─你 (I-Thou)、我─它 (I-It)、關係 (Relation)、相遇 (Encounter)、本真性 (Authenticity)、當代社會 (Contemporary Society)。
馬丁·布伯的「我─你」與「我─它」關係:
馬丁·布伯在其代表作《我與你》(Ich und Du) 中,提出了他對人際關係的劃時代的區分。他認為,人的存在並非孤立的個體,而是透過關係來構成的。他區分了兩種基本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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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它」(I-It) 關係:
- 這是我們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關係模式。在這種關係中,我將他者(人、事物、甚至自然)視為一個「它」(It),一個被我客觀化、工具化、分析化的對象。
- 我與「它」的關係,是基於我的經驗、我的利用、我的觀察。我對「它」的認識,是將「它」分解成其屬性、功能、用途,然後將這些屬性納入我的知識體系或利用範疇。
- 例如,我與一個顧客的交易,我將他視為一個「潛在的購買者」,我分析他的需求,提供商品,目的是完成銷售。我與一個工具的關係,我將其視為完成某項工作的手段。我與一本教科書的關係,我將其視為獲取知識的載體。
- 在「我─它」關係中,「我」是主動的、判斷的、利用的,而「它」是被動的、被分析的、被使用的。這種關係是功利性的、目的性的,缺乏真正的情感連結和相互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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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你」(I-Thou) 關係:
- 「我─你」關係是布伯所追求的、更為本真和深刻的關係模式。在這種關係中,我不是將對方視為一個「它」,而是直接地、完整地、全心地與之「相遇」(encounter)。
- 「你」(Thou) 的出現,不是作為一個被分析或被利用的對象,而是作為一個與我同等、有著自身獨特性和完整性的存在。我不是在觀察「你」的某個面向,而是面對「你」的整體。
- 在「我─你」關係中,「我」與「你」是相互開放、相互接納、相互影響的。這不是一種目的性的關係,而是一種「存在性的」(existential) 相遇,一種「當下」(present) 的體驗。
- 例如,一位老師與一個學生的互動,不僅僅是知識的傳遞,更可能是一場關於人生、價值觀的真誠交流,老師看見學生獨特的潛質,學生感受到老師的關懷。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愛,朋友之間的情誼,都可能體現「我─你」的特質。
- 「我─你」關係強調的是「關係本身」(relation itself) 的重要性,而不是關係中的個體所能獲得的利益。這種關係能夠帶來生命的完整性、意義感和靈性。
人與他人的關係對於當代社會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