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年 國立中山大學哲學系碩士班《哲學短文分析》
第 2 題
第二題:
根據下列這段文字,康德贊成或反對自殺行為?他的理由是什麼?(佔30%)
「假如有個人接連地遇著不幸的事情,最終萬分絕望,不願意再活下去,但他保存著相當的理
「性,足以自問說:“自盡果然不會與他對自己的義務衝突嗎?”他要追問的乃是:他行為的格準能
「不能成為普遍的自然律。他的格準是這樣:為愛惜我自己計,我把“遇到再活下去苦多樂少時,
「我就折短我的生命”當成我的原則。隨後只要問,這個根據自惜心的原則能不能成為普遍的自然
「律。這樣一來,我們就立刻見到:在一個自然界內,專司促進生活的感情卻去毀滅生活,如果這
「成為了一個規律,那麼,這個自然界一定會內部自相衝突;所以這種自然界是不會有的。因此,
「上述的格準絕對不能夠成為普遍的自然律;因此,這個格準與一切義務的最高原理完全不相
「容。」(康德,《道德形而上學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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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此題要求根據康德《道德形而上學探本》的一段文字,判斷康德對自殺的態度及其理由。這是一道考驗對康德義務論及絕對命令的理解的題目。
核心觀念:康德的道德哲學建立在義務論的基礎上,認為道德行為的判斷標準在於行為的動機是否出於義務,以及行為的準則(maxims)是否能被普遍化為自然律。
解題步驟:
- 理解題目提問:康德是否贊成或反對自殺?理由為何?
- 分析文本內容:
- 文本描述了一個處於極度絕望、考慮自殺的人。
- 這個人將「遇到再活下去苦多樂少時,我就折短我的生命」作為一個行為準則(格準),意圖藉由自殺來逃避痛苦。
- 康德接著要求檢視這個準則是否能成為「普遍的自然律」。
- 康德的論證是:如果將「為了愛惜自己而毀滅自己的生命」普遍化為一條自然律,那麼「專司促進生命的感情卻去毀滅生活」將會成為自然界的規律。
- 這種規律必然會導致「內部自相衝突」,因為自然界(或生命本身)的目的在於促進和保存生命,而非毀滅生命。一個旨在保存生命的自然界,卻必須同時容忍自我毀滅的規律,這是邏輯上不可能的。
- 因此,這個準則「絕對不能夠成為普遍的自然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