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年 國立臺灣大學哲學系碩士班乙組《形上學、知識論、倫理學》
第 1 題
形上學(35%)
以下兩大題任選一題作答,請註明大題及子題之題號,字跡力求清晰。
一、關於具體個物(concrete particulars)的形上學討論,主要有兩派立場。基底論(substratum theory)主張,在具體個物的構成中,除了其性質之外,還有某個非性質的東西用來支撐這些性質;而束論(bundle theory)則主張,具體個物除了其性質外,沒有其它的構成物。請問:用來支持這兩個立場的主要論證是什麼?你覺得何者比較合理?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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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旨在探討形上學中關於個體(particulars)構成的兩種主要理論:基底論(substratum theory)與束論(bundle theory),並要求考生分析支持這兩種理論的論證,以及提出個人對何者較為合理的判斷與理由。
核心概念:
- 具體個物 (Concrete Particulars): 指的是具有空間時間性質、可被感官經驗到的事物,如「這張桌子」、「蘇格拉底」。
- 基底論 (Substratum Theory): 認為具體個物的構成,除了其性質(如「紅色」、「圓形」)之外,還需要一個獨立存在的「基底」或「載體」(substratum)來承載這些性質。性質依賴基底而存在。
- 束論 (Bundle Theory): 認為具體個物的構成就是其所有性質的集合或「束」(bundle)。除了性質的集合之外,不存在額外的、獨立於性質的基底。個體就是其性質的集合。
一、支持兩種立場的主要論證:
-
支持基底論 (Substratum Theory) 的論證:
- 性質的變動性與同一性論證 (Argument from Change and Identity):
- 論證內容: 一個物體可以經歷性質的改變,但仍然是同一個物體。例如,一塊冰融化變成水,它的形狀、溫度等性質都改變了,但我們仍認為它是「同一塊」物質。基底論者認為,正是因為有一個獨立於這些變動性質的基底存在,我們才能在性質改變後仍識別出同一物體。如果個體僅僅是性質的集合(束論),那麼當性質改變時,這個「集合」就改變了,也就無法解釋同一性的問題。
- 進一步說明: 基底是「永恆不變」或「相對穩定」的,而性質則是「可變」的。是這個不變的基底,使得性質的更替不會導致個體的消亡。
- 性質的依附性與承載性論證 (Argument from Adherence and Support):
- 論證內容: 性質是「被擁有的」(possessed)或「被承載的」(instantiated)。這暗示著性質需要某種東西來「擁有」或「承載」它們。這個「某種東西」就是基底。性質本身不能獨立存在,它們需要依附於某個事物。
- 進一步說明: 就像屬性(predicates)需要主詞(subjects)一樣,性質需要一個主體來附著。
- 性質的變動性與同一性論證 (Argument from Change and Identity):
-
支持束論 (Bundle Theory) 的論證:
- 「無基底」論證 (Argument from the Invisibility/Unknowability of the Substratum):
- 論證內容: 我們所有對事物的認識都來自於對其性質的經驗(感官經驗、內省等)。我們無法經驗到任何「不具性質」的基底。如果存在一個獨立的基底,它本身沒有任何性質,那我們就無法認識它,甚至無法證明它的存在。束論者認為,我們不應假設我們無法認識的事物存在,特別是當我們能以更簡潔的方式解釋現象時。
- 「無基底」論證 (Argument from the Invisibility/Unknowability of the Substratum):
第 2 題
二、請問:關於因果關係(causation)的形上學討論,休姆(Hume)的看法是什麼?哲學家是如何回應休姆的?除了休
姆的立場外,還有哪些關於因果關係的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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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旨在探討因果關係(causation)在形上學中的核心爭議,特別是休姆(David Hume)的懷疑論觀點、後續哲學家的回應,以及其他重要的因果理論。
核心概念:
- 因果關係 (Causation): 指的是一個事件(原因)導致另一個事件(結果)發生的關係。形上學上探討因果關係的本質、可能性、我們如何認識因果關係等問題。
一、休姆 (Hume) 對因果關係的看法:
休姆在其著作《人性論》(A Treatise of Human Nature) 和《人類理智研究》(An Enquir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 中,提出了對因果關係的著名「懷疑論」或「經驗主義」分析。他認為,我們無法透過經驗直接觀察到因果關係的「必然連結」(necessary connection)或「力量」(power)。
-
因果關係的觀察基礎: 休姆指出,當我們觀察到兩個事件 A 和 B 之間存在因果關係時,我們實際上觀察到的是:
- 接近性 (Contiguity): 原因 (A) 和結果 (B) 在時間和空間上是接近的。
- 時間先後 (Priority in time): 原因 (A) 必須發生在結果 (B) 之前。
- 恆常聯結 (Constant Conjunction): 我們觀察到,在過去的經驗中,事件 A 的發生總是伴隨著事件 B 的發生。
-
「必然連結」的缺失: 休姆認為,以上三點是我們可以經驗到的,但我們無法經驗到「A 必然導致 B」的那個「必然連結」。我們之所以會相信 A 導致 B,並不是因為我們看到了這個必然連結,而是因為我們在看到 A 之後,心理上產生了一種「習慣」(custom)或「聯想」(association of ideas),期待 B 的發生。這種期待是心理上的,而非對客觀實在的觀察。
-
因果關係的本質: 因此,休姆認為,因果關係並不是客觀實在中一種獨立存在的「必然連結」,而是一種基於習慣的心理建構。我們將「恆常聯結」誤認為是「必然連結」。
二、哲學家對休姆的回應:
休姆的論證對後世哲學產生了巨大影響,引發了許多哲學家試圖回應或克服他的懷疑論。
-
康德 (Immanuel Kant) 的先驗範疇:
- 回應: 康德認為,休姆的分析是正確的,我們無法從經驗中直接獲得「必然性」。然而,他認為「因果性」是一種「先驗的範疇」(transcendental category of understanding)。這意味著,因果性不是來自經驗,而是我們心靈固有的、先驗的結構,是我們理解和組織經驗的必要條件。我們之所以能觀察到「恆常聯結」並將其理解為因果關係,是因為我們的心靈預設了因果性的範疇。因此,因果性是我們經驗世界的必要條件,是主體預設的,而非客體本身的屬性。
-
後休姆主義的各種理論(尋找客觀的因果關係):
- 歸納的辯護 (Justification of Induction): 許多哲學家試圖為歸納推理(從觀察到的恆常聯結推論到普遍的因果律)提供辯護,以克服休姆的懷疑。例如,卡納普 (Rudolf Carnap) 的歸納邏輯,試圖用機率來量化歸納推理的合理性。
- 本質連結的探尋:
- 物理主義/機械論觀點: 試圖在物理層面尋找因果關係的「必然連結」。例如,認為因果關係是能量轉移、物理定律的體現,或者是一種「力」(force)的作用。
第 3 題
知識論(30%)
以下兩大題任選一題作答,請註明大題及子題之題號,字跡力求清晰。
三、(1)什麼是 Agrippa's Trilemma?請先指明 Agrippa's Trilemma 預設了什麼知識的條件。(2)有些學者認為基礎論可以
回應 Agrippa's Trilemma。請先介紹一種流行的基礎論。然後解釋這種基礎論如何可以回應 Agrippa's Trilemma.
(3)嘗試提出論證批評這種基礎論回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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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探討知識論中的經典難題——Agrippa's Trilemma,並要求考生分析其預設、介紹一種基礎論的知識論回應,以及對該回應提出批評。
核心概念:
- Agrippa's Trilemma (Agrippa 三難): 這是古希臘懷疑論者 Agrippa 提出的,用來挑戰知識確證(justification)的可能性的論證。它指出,任何關於知識的確證鏈條,最終都會陷入三種困境之一,從而導致知識的無限後退或循環。
- 基礎論 (Foundationalism): 一種知識論理論,認為知識的確證結構是層級式的,存在一些「基礎知識」(basic beliefs)或「終點知識」(terminal beliefs),它們不依賴於其他信念而被確證,並且能夠為其他非基礎知識提供確證。
- 知識的確證 (Justification of Knowledge): 指的是支持我們擁有某項知識的理由或證據。
一、Agrippa's Trilemma 及其預設:
Agrippa's Trilemma 指出,當我們試圖為一個信念 P 提供確證時,我們可能會面臨以下三種情況:
- 無限後退 (Infinite Regress): 我們為 P 提供確證 C1,為 C1 提供確證 C2,為 C2 提供確證 C3,如此無限地進行下去。這樣,P 就永遠無法被完全確證。
- 循環論證 (Circular Argument): 確證鏈條最終回到了原點。例如,我們為 P 提供確證 C1,為 C1 提供確證 C2,而 C2 卻以 P 作為確證。這樣,確證也是無效的。
- 武斷的斷言 (Arbitrary Assertion): 我們在某一點停止了確證鏈條,並且不提供進一步的理由,直接斷言某個信念是確證的。這實際上是武斷的。
Agrippa's Trilemma 預設的知識條件:
Agrippa's Trilemma 預設了以下幾個關於知識的關鍵條件:
- 確證的必要性 (Necessity of Justification): 知識必須被確證。如果一個信念沒有被確證,就不能算作知識。
- 確證的傳遞性 (Transmission of Justification): 確證是可以從一個信念傳遞到另一個信念的。如果信念 B 確證了信念 A,那麼 B 的確證程度會影響 A 的確證程度。
- 確證的「完備性」要求 (Requirement of "Completeness" of Justification): 確證鏈條必須是「完備」的,不能無限後退,也不能循環,也不能武斷。這暗示著,確證必須有某種「終點」或「基礎」。
二、一種流行的基礎論及其對 Agrippa's Trilemma 的回應:
流行的基礎論: 知覺經驗基礎論 (Perceptual Foundationalism) 或 感覺經驗基礎論 (Sensory Experience Foundationalism)。
-
介紹: 這種基礎論認為,我們的知識體系建立在一類特殊的信念之上,即基本信念 (basic beliefs)。這些基本信念之所以是基本信念,是因為它們是直接被知覺經驗所確證 (directly justified by perceptual experience),而無需依賴其他信念。
- 基本信念的例子:
- 「我此刻感覺到疼痛」(內省)
- 「我此刻看到一個紅色的圓形物體」(外在感知)
- 「我此刻聽到一段聲音」(外在感知)
- 非基礎信念 (non-basic beliefs) 則透過邏輯推理或歸納等方式,從基本信念中獲得確證。
- 基本信念的例子:
-
對 Agrippa's Trilemma 的回應:
知覺經驗基礎論透過將確證鏈條的終點設定在直接被經驗確證的基本信念上,來回應 Agrippa's Trilemma 的困境。- 回應無限後退: 確證鏈條在基本信念處終止。基本信念的確證來源於經驗本身,而不是來自其他信念。因此,它不需要進一步的信念來確證。
第 4 題
四、(1)請簡要解釋無知論證(the argument from ignorance)。(2) DeRose的脈絡主義(contextualism)認為「一個主體S
知道一個命題P」這樣的一個陳述必須依賴脈絡才能表達出完整的意義。請解釋DeRose 如何以脈絡主義回應無知
證(the argument from ignorance)。(3)請提出你自己的論證說明 DeRose 的策略是否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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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探討知識論中的「無知論證」(Argument from Ignorance),以及脈絡主義(Contextualism)哲學家 Keith DeRose 如何運用其理論來回應此論證,並要求考生分析其策略的成功與否。
核心概念:
- 無知論證 (Argument from Ignorance): 一種懷疑論論證,旨在證明我們無法真正獲得知識。其核心思路是,如果我們聲稱知道某事 P,那麼我們必須排除所有可能導致 P 為假的「無知」或「反對理由」。然而,我們永遠無法窮盡所有可能的反對理由,因此我們無法真正知道 P。
- 脈絡主義 (Contextualism): 一種知識論立場,認為判斷一個關於知識的陳述(如「S 知道 P」)的真假,取決於其所說的語境(context)。在不同的語境下,判斷知識的標準(例如,需要排除多少反對理由)會有所不同。
- 知識的標準 (Standards for knowledge): 指的是在判斷某人是否知道某事時,需要滿足的條件,例如,需要排除多少懷疑的可能性。
一、無知論證 (Argument from Ignorance):
無知論證通常可以表述如下:
- 為了知道一個命題 P,主體 S 必須排除所有可能導致 P 為假的理由(或可能性)。(排除反對理由原則)
- 對於任何一個命題 P,總存在一些 S 無知(unknowing)的、可能導致 P 為假的理由(或可能性)。(無知無窮原則)
- 因此,對於任何一個命題 P,S 都無法排除所有可能導致 P 為假的理由。
- 因此,S 無法知道 P。(由 1, 2, 3 推導)
例子:
假設 S 知道自己正在讀一本關於哲學的書。
- 反對理由:
- S 可能在做夢。
- S 可能被催眠了,產生了讀書的幻覺。
- S 可能只是在看一本劇本,而劇本內容是關於一個人正在讀書。
- S 可能在一個虛擬實境中。
- 無知論證的推論: 我們無法完全排除這些可能性(我們「無知」於這些可能性是否為真)。根據排除反對理由原則,我們就無法知道自己正在讀書。這個論證可以推廣到幾乎所有我們聲稱知道的事情上。
二、DeRose 的脈絡主義如何回應無知論證:
Keith DeRose 的脈絡主義(特別是其「激進脈絡主義」Radical Contextualism)認為,判斷「S 知道 P」是否為真,其標準會隨著語境的變化而變化。
-
語境變化影響知識標準:
- 在日常的、低風險的語境中,人們對知識的要求相對較低。當 S 說「我知道我正在讀書」時,如果沒有人提出任何懷疑,那麼這個陳述通常被認為是真的。在這個語境下,S 只需要排除一些「顯而易見」或「與當前話題相關」的反對理由。
- 然而,當我們進入一個高風險的、懷疑論的語境時(例如,哲學課上討論知識的本質,或者 S 正在接受測謊儀測試),對知識的要求就會提高。此時,即使是 S 聲稱知道 P,但如果 S 無法排除那些日常語境下被忽略的、潛在的反對理由(如做夢、被催眠),那麼在這種高標準的語境下,「S 知道 P」的陳述就可能變為假的。
-
回應無知論證的策略:
- 「無知無窮原則」的相對化: DeRose 認為,無知論證之所以看似有力,是因為它預設了一個絕對的、不變的知識標準,即永遠需要排除所有「可能性」。脈絡主義則指出,這個「所有可能性」的範圍是依賴於語境的。
- 在日常語境中,無知論證失效: 在大多數日常語境中,人們提出的反對理由(如「你可能在做夢」)是被認為不相關或不值得認真考慮的。在這些語境下,S 確實知道他正在讀書,因為他只需要排除那些與該語境相關且具有實際可能性的懷疑。無知論證中的「所有可能的理由」在這裡並不適用。
- 在懷疑論語境中,無知論證才可能成立(但這不損害日常知識): 當我們進入一個嚴格的懷疑論語境時,知識的標準確實提高了,此時我們可能無法排除所有反對理由。在這種高標準下,聲稱知道 P 可能會變假。
第 5 題
倫理學(35%)
以下兩大題任選一題作答,請註明大題及子題之題號,字跡力求清晰。
五、我為何應該遵守道德?在回答這個問題時,有人給出以下的回答:儘管有時會對自己不利,我終究還是應該遵守道德,
因為我可能會因此獲得整體上、長遠的利益。即使在看似可以違反道德規則而不被發現的情況下,我仍然需要始終如
一地遵守這些規則。因為,儘管某一個別的道德行為有時可能與我的自身利益相衝突,但該行為所基於的完整道德生
活形式並不違背我的自身利益。
對於以上的回答,請給出你的評論,包括:
(1)說明其受到哪些理由的支持。
(2)分析其可能會面臨的質疑或遭遇的困難。
(3)綜合來看,對於其是否成立,你如何給出自己的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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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要求考生評論一種試圖為「遵守道德」辯護的觀點,該觀點將道德義務與個人(長遠、整體)的自身利益聯繫起來。考生需要分析其支持理由、潛在質疑,並給出自己的評價。
核心概念:
- 道德義務 (Moral Obligation): 應當遵守的行為準則,通常認為具有普遍性和強制性。
- 自身利益 (Self-interest): 個體追求的個人福祉、好處或滿足。
- 理性主義倫理學 (Rationalist Ethics): 認為道德與理性緊密相關,遵守道德是理性的要求。
- 功利主義 (Utilitarianism): 認為行為的對錯取決於其能否最大化總體效用(通常是幸福或快樂)。
- 德行倫理學 (Virtue Ethics): 關注行為者的品格,認為道德行為是具有良好德性的人會做的事。
題幹的論點分析:
題幹提出了一種「理性主義」的辯護,認為遵守道德是出於對個人「整體上、長遠的利益」的考量。即使短期內違反道德可能帶來好處(例如不被發現地違反規則),但從長遠來看,基於道德的生活形式(virtuous life form)本身並不違背自身利益。這是一種將道德義務與個人理性利益結合的觀點,類似於一種「道德的理性自利」論證。
一、支持該回答的理由:
- 「長遠利益」的理性考量: 該論點強調「整體上、長遠的利益」,這符合理性主義的核心思想:理性不僅關乎短期的、直接的滿足,也關乎長期的、整體的福祉。從這個角度看,遵守道德(如誠實、守信、合作)可以建立良好的聲譽,獲得他人的信任,避免因欺騙或違規而遭受的潛在懲罰(法律制裁、社會排斥、內疚感等),從而獲得更穩定的長期利益。
- 「完整道德生活形式」的價值: 該論點區分了「個別道德行為」與「完整的道德生活形式」。它認為,即使個別道德行為在特定情況下看似與自身利益衝突,但長遠來看,培養和維持一種道德的生活方式本身是有益的。這可能意味著,一個道德的人更容易獲得內心的平靜、自尊,以及與他人建立更深厚、更穩定的關係,這些都是重要的個人利益。
- 對「不被發現的欺騙」的回應: 該論點直接回應了「即使不被發現,為何還要遵守道德」的問題。它認為,即使沒有外部的懲罰,從「整體長遠利益」的角度看,持續地進行「不被發現的欺騙」也並非最優選擇。因為這種行為模式一旦養成,可能會侵蝕個人的品格,影響其在其他場合的行為,最終損害其整體的利益。此外,內疚感、自我評判等心理因素也可能構成一種「被發現」的內部懲罰。
- 類似於契約論或某些形式的功利主義: 這種觀點與社會契約論(如羅爾斯)有相似之處,認為遵守規則(道德)是理性個體為了共同利益而達成的協議,從而保障了個體的長期利益。在某些意義上,它也類似於個人主義的功利主義,認為最大化自身長遠的幸福就是理性的。
二、可能面臨的質疑或遭遇的困難:
-
「長遠利益」的難以預測與量化:
- 質疑: 如何準確地預測和量化「長遠利益」?在許多情況下,違反道德規則(尤其是不被發現時)可能帶來顯著且直接的利益,而遵守道德的「長遠利益」卻是模糊、不確定且遙遠的。例如,在極端情況下,一個小謊言可能避免巨大的損失,而遵守誠實原則可能導致災難性的後果。
- 困難: 這種觀點要求個體具備高度的預見能力和風險評估能力,而這在現實中往往是困難的。
-
「道德生活形式」與「自身利益」的潛在衝突:
- 質疑: 題幹聲稱「該行為所基於的完整道德生活形式並不違背我的自身利益」。但這是否總是成立?在某些情況下,為了堅持道德原則(如拒絕參與不正義的行為,即使這會導致失業或社會壓力),個體可能會遭受嚴重的自身利益損失。如果個人利益至上,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堅持道德是否還「理性」?
- 困難: 這種觀點可能無法解釋那些為了道德原則而犧牲個人利益的行為(英雄主義、殉道者行為),或者會將這些行為強行解釋為某種更深層次的「利益」(如良心安寧、追求崇高)。
第 6 題
六、西方自啟蒙時期開始,基於行為的倫理學(action-based ethics)成為主流。當代復興的基於德行的倫理學(virtue-based
ethics),其針對基於行為的倫理學,則提出了不少的批評。
(1)請根據你的觀察,指出三點你個人認為最有力道的批評。
(2)基於行為的倫理學會如何回應這三點的批評,請討論。
(3)基於行為的倫理學與基於德行的倫理學,這兩者之間應該是什麼關係?請給出你的回答並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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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要求考生比較當代復興的德行倫理學(Virtue Ethics)與啟蒙時期以來佔據主流的基於行為的倫理學(Action-Based Ethics),分析德行倫理學對行為倫理學提出的批評,探討行為倫理學的回應,並論述兩者之間的關係。
核心概念:
- 基於行為的倫理學 (Action-Based Ethics): 主要關注行為的對錯,試圖建立一套規則、原則或判準來判斷一個行為是否道德。代表理論包括義務論(Deontology)和功利主義(Utilitarianism)。
- 德行倫理學 (Virtue Ethics): 主要關注行為者的品格(德行),認為道德的關鍵在於培養良好的德性,並從德性出發來指導行為。代表人物包括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 德行 (Virtue): 指的是一種良好的品格特質,如誠實、勇敢、公正、慷慨等。
- 行為的對錯 (Rightness/Wrongness of Actions): 指的是行為是否符合道德規範。
- 啟蒙時期 (Enlightenment Period): 大約在17-18世紀,強調理性、科學和個人主義,對道德哲學產生了深遠影響,催生了現代義務論和功利主義。
一、德行倫理學對基於行為的倫理學的三點有力批評:
-
「規則過載」或「原則不足」的問題 (Problem of Over-specification or Under-specification):
- 批評: 基於行為的倫理學(尤其是義務論和功利主義)試圖提供普世的規則或原則(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最大化總體幸福」)來判斷所有道德情境下的行為對錯。然而,現實生活中的道德情境極其複雜和微妙,單一的規則往往難以適用,或者會導致過度僵化(規則過載,例如,即使說謊能救人,規則也禁止說謊),或者會導致原則不足,無法給出明確的道德指引。德行倫理學認為,一個有德性的人能夠憑藉其判斷力(phronesis/practical wisdom)在具體情境中做出恰當的道德判斷,這比依賴僵化的規則更為靈活和有效。
- 舉例: 關於是否應該對朋友說實話。嚴格的義務論者可能堅持「永遠不能說謊」,而極端的功利主義者可能計算哪種說法能最大化幸福。德行倫理學則認為,一個有德性的朋友會考慮說實話的影響、朋友的感受、以及說實話的真正意圖(是為了傷害還是為了幫助),從而做出最恰當的判斷。
-
忽略了道德主體的品格和動機 (Neglect of Character and Motivation):
- 批評: 基於行為的倫理學主要關注「行為」本身是否符合規則,而較少關注行為者「為何」要這樣做,以及行為者本身是否是一個有德性的人。例如,一個功利主義者可能會因為害怕懲罰或追求獎勵而做出「道德」行為,但這並不表明他是一個真正道德的人。德行倫理學強調,道德的根本在於培養良好的品格和純正的動機。一個有德性的人,會出於德性本身而做出道德行為,而不是僅僅為了符合規則或追求外部結果。
- 舉例: 兩個人都向一個乞丐捐款。A 是出於憐憫和慷慨(德性),B 是為了獲得他人的讚揚和內心的平靜(功利或義務的間接考量)。德行倫理學認為,A 的行為更具道德價值,因為它源於真正的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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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判斷的困難」與「道德教育的缺失」 (Difficulty of Moral Judgment and Lack of Moral Education):
- 批評: 基於行為的倫理學,尤其是其嚴謹的原則,往往使得道德判斷變得非常困難,需要精確的計算或邏輯推理,這與人們實際的道德判斷經驗不符。同時,這些理論也未能充分說明我們如何培養出能夠應用這些原則的人。德行倫理學則認為,道德判斷更像是一種技能,需要通過實踐和模仿有德性的人來培養,就像學習音樂或體育一樣。它強調了道德教育的重要性,認為通過培養德性,人們自然能夠做出恰當的道德行為。
- 舉例: 學習如何成為一個勇敢的人,不是通過閱讀「勇敢的定義」或「勇敢的規則」,而是通過在安全可控的環境中練習,並在導師(有德性的人)的指導下,逐步學會如何在面對危險時恰當地行動。
二、基於行為的倫理學如何回應這些批評:
- 回應「規則過載/不足」:
- 義務論的回應: 許多義務論者(如康德)主張,道德原則是普遍且絕對的,但它們的應用需要理性判斷。例如,康德的「絕對命令」可以通過不同的公式來應用,並且需要理性來判斷哪些情境符合原則。一些現代義務論者也承認需要「謹慎」(prudence)來輔助應用原則。
- 功利主義的回應: 功利主義者(尤其是規則功利主義者)認為,可以制定一些「規則」,這些規則的普遍遵守能夠最大化總體幸福。這些規則比單一的行為功利主義更具指導性,也更靈活。他們也可能承認,在極端情況下,可以為了最大化總體幸福而打破規則(行為功利主義),或者認為「最大化幸福」本身就是一個足夠靈活的判準。
第 5 題
五、我為何應該遵守道德?在回答這個問題時,有人給出以下的回答:儘管有時會對自己不利,我終究還是應該遵守道德,
因為我可能會因此獲得整體上、長遠的利益。即使在看似可以違反道德規則而不被發現的情況下,我仍然需要始終如
一地遵守這些規則。因為,儘管某一個別的道德行為有時可能與我的自身利益相衝突,但該行為所基於的完整道德生
活形式並不違背我的自身利益。
對於以上的回答,請給出你的評論,包括:
(1)說明其受到哪些理由的支持。
(2)分析其可能會面臨的質疑或遭遇的困難。
(3)綜合來看,對於其是否成立,你如何給出自己的評判。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本題要求考生評論一種試圖為「遵守道德」辯護的觀點,該觀點將道德義務與個人(長遠、整體)的自身利益聯繫起來。考生需要分析其支持理由、潛在質疑,並給出自己的評價。
核心概念:
- 道德義務 (Moral Obligation): 應當遵守的行為準則,通常認為具有普遍性和強制性。
- 自身利益 (Self-interest): 個體追求的個人福祉、好處或滿足。
- 理性主義倫理學 (Rationalist Ethics): 認為道德與理性緊密相關,遵守道德是理性的要求。
- 功利主義 (Utilitarianism): 認為行為的對錯取決於其能否最大化總體效用(通常是幸福或快樂)。
- 德行倫理學 (Virtue Ethics): 關注行為者的品格,認為道德行為是具有良好德性的人會做的事。
題幹的論點分析:
題幹提出了一種「理性主義」的辯護,認為遵守道德是出於對個人「整體上、長遠的利益」的考量。即使短期內違反道德可能帶來好處(例如不被發現地違反規則),但從長遠來看,基於道德的生活形式(virtuous life form)本身並不違背自身利益。這是一種將道德義務與個人理性利益結合的觀點,類似於一種「道德的理性自利」論證。
一、支持該回答的理由:
- 「長遠利益」的理性考量: 該論點強調「整體上、長遠的利益」,這符合理性主義的核心思想:理性不僅關乎短期的、直接的滿足,也關乎長期的、整體的福祉。從這個角度看,遵守道德(如誠實、守信、合作)可以建立良好的聲譽,獲得他人的信任,避免因欺騙或違規而遭受的潛在懲罰(法律制裁、社會排斥、內疚感等),從而獲得更穩定的長期利益。
- 「完整道德生活形式」的價值: 該論點區分了「個別道德行為」與「完整的道德生活形式」。它認為,即使個別道德行為在特定情況下看似與自身利益衝突,但長遠來看,培養和維持一種道德的生活方式本身是有益的。這可能意味著,一個道德的人更容易獲得內心的平靜、自尊,以及與他人建立更深厚、更穩定的關係,這些都是重要的個人利益。
- 對「不被發現的欺騙」的回應: 該論點直接回應了「即使不被發現,為何還要遵守道德」的問題。它認為,即使沒有外部的懲罰,從「整體長遠利益」的角度看,持續地進行「不被發現的欺騙」也並非最優選擇。因為這種行為模式一旦養成,可能會侵蝕個人的品格,影響其在其他場合的行為,最終損害其整體的利益。此外,內疚感、自我評判等心理因素也可能構成一種「被發現」的內部懲罰。
- 類似於契約論或某些形式的功利主義: 這種觀點與社會契約論(如羅爾斯)有相似之處,認為遵守規則(道德)是理性個體為了共同利益而達成的協議,從而保障了個體的長期利益。在某些意義上,它也類似於個人主義的功利主義,認為最大化自身長遠的幸福就是理性的。
二、可能面臨的質疑或遭遇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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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遠利益」的難以預測與量化:
- 質疑: 如何準確地預測和量化「長遠利益」?在許多情況下,違反道德規則(尤其是不被發現時)可能帶來顯著且直接的利益,而遵守道德的「長遠利益」卻是模糊、不確定且遙遠的。例如,在極端情況下,一個小謊言可能避免巨大的損失,而遵守誠實原則可能導致災難性的後果。
- 困難: 這種觀點要求個體具備高度的預見能力和風險評估能力,而這在現實中往往是困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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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生活形式」與「自身利益」的潛在衝突:
- 質疑: 題幹聲稱「該行為所基於的完整道德生活形式並不違背我的自身利益」。但這是否總是成立?在某些情況下,為了堅持道德原則(如拒絕參與不正義的行為,即使這會導致失業或社會壓力),個體可能會遭受嚴重的自身利益損失。如果個人利益至上,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堅持道德是否還「理性」?
- 困難: 這種觀點可能無法解釋那些為了道德原則而犧牲個人利益的行為(英雄主義、殉道者行為),或者會將這些行為強行解釋為某種更深層次的「利益」(如良心安寧、追求崇高)。
第 6 題
六、西方自啟蒙時期開始,基於行為的倫理學(action-based ethics)成為主流。當代復興的基於德行的倫理學(virtue-based
ethics),其針對基於行為的倫理學,則提出了不少的批評。
(1)請根據你的觀察,指出三點你個人認為最有力道的批評。
(2)基於行為的倫理學會如何回應這三點的批評,請討論。
(3)基於行為的倫理學與基於德行的倫理學,這兩者之間應該是什麼關係?請給出你的回答並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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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要求考生比較當代復興的德行倫理學(Virtue Ethics)與啟蒙時期以來佔據主流的基於行為的倫理學(Action-Based Ethics),分析德行倫理學對行為倫理學提出的批評,探討行為倫理學的回應,並論述兩者之間的關係。
核心概念:
- 基於行為的倫理學 (Action-Based Ethics): 主要關注行為的對錯,試圖建立一套規則、原則或判準來判斷一個行為是否道德。代表理論包括義務論(Deontology)和功利主義(Utilitarianism)。
- 德行倫理學 (Virtue Ethics): 主要關注行為者的品格(德行),認為道德的關鍵在於培養良好的德性,並從德性出發來指導行為。代表人物包括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 德行 (Virtue): 指的是一種良好的品格特質,如誠實、勇敢、公正、慷慨等。
- 行為的對錯 (Rightness/Wrongness of Actions): 指的是行為是否符合道德規範。
- 啟蒙時期 (Enlightenment Period): 大約在17-18世紀,強調理性、科學和個人主義,對道德哲學產生了深遠影響,催生了現代義務論和功利主義。
一、德行倫理學對基於行為的倫理學的三點有力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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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過載」或「原則不足」的問題 (Problem of Over-specification or Under-specification):
- 批評: 基於行為的倫理學(尤其是義務論和功利主義)試圖提供普世的規則或原則(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最大化總體幸福」)來判斷所有道德情境下的行為對錯。然而,現實生活中的道德情境極其複雜和微妙,單一的規則往往難以適用,或者會導致過度僵化(規則過載,例如,即使說謊能救人,規則也禁止說謊),或者會導致原則不足,無法給出明確的道德指引。德行倫理學認為,一個有德性的人能夠憑藉其判斷力(phronesis/practical wisdom)在具體情境中做出恰當的道德判斷,這比依賴僵化的規則更為靈活和有效。
- 舉例: 關於是否應該對朋友說實話。嚴格的義務論者可能堅持「永遠不能說謊」,而極端的功利主義者可能計算哪種說法能最大化幸福。德行倫理學則認為,一個有德性的朋友會考慮說實話的影響、朋友的感受、以及說實話的真正意圖(是為了傷害還是為了幫助),從而做出最恰當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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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略了道德主體的品格和動機 (Neglect of Character and Motivation):
- 批評: 基於行為的倫理學主要關注「行為」本身是否符合規則,而較少關注行為者「為何」要這樣做,以及行為者本身是否是一個有德性的人。例如,一個功利主義者可能會因為害怕懲罰或追求獎勵而做出「道德」行為,但這並不表明他是一個真正道德的人。德行倫理學強調,道德的根本在於培養良好的品格和純正的動機。一個有德性的人,會出於德性本身而做出道德行為,而不是僅僅為了符合規則或追求外部結果。
- 舉例: 兩個人都向一個乞丐捐款。A 是出於憐憫和慷慨(德性),B 是為了獲得他人的讚揚和內心的平靜(功利或義務的間接考量)。德行倫理學認為,A 的行為更具道德價值,因為它源於真正的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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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判斷的困難」與「道德教育的缺失」 (Difficulty of Moral Judgment and Lack of Moral Education):
- 批評: 基於行為的倫理學,尤其是其嚴謹的原則,往往使得道德判斷變得非常困難,需要精確的計算或邏輯推理,這與人們實際的道德判斷經驗不符。同時,這些理論也未能充分說明我們如何培養出能夠應用這些原則的人。德行倫理學則認為,道德判斷更像是一種技能,需要通過實踐和模仿有德性的人來培養,就像學習音樂或體育一樣。它強調了道德教育的重要性,認為通過培養德性,人們自然能夠做出恰當的道德行為。
- 舉例: 學習如何成為一個勇敢的人,不是通過閱讀「勇敢的定義」或「勇敢的規則」,而是通過在安全可控的環境中練習,並在導師(有德性的人)的指導下,逐步學會如何在面對危險時恰當地行動。
二、基於行為的倫理學如何回應這些批評:
- 回應「規則過載/不足」:
- 義務論的回應: 許多義務論者(如康德)主張,道德原則是普遍且絕對的,但它們的應用需要理性判斷。例如,康德的「絕對命令」可以通過不同的公式來應用,並且需要理性來判斷哪些情境符合原則。一些現代義務論者也承認需要「謹慎」(prudence)來輔助應用原則。
- 功利主義的回應: 功利主義者(尤其是規則功利主義者)認為,可以制定一些「規則」,這些規則的普遍遵守能夠最大化總體幸福。這些規則比單一的行為功利主義更具指導性,也更靈活。他們也可能承認,在極端情況下,可以為了最大化總體幸福而打破規則(行為功利主義),或者認為「最大化幸福」本身就是一個足夠靈活的判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