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年 國立清華大學數理教育研究所乙組《數學教材教法》
第 一 題
一、關於國小四年級「多位數除法」的教材內容,節錄課本內容如下:「哥哥
買了一臺7230元的液晶螢幕,平分成6期繳款,每期要繳幾元?」
- 請利用此題目,說明關於國小四年級「多位數除法」的教學重點。(10分)。
- 請舉出國小四年級學生在學習「多位數除法」常見的錯誤(5分)。
- 某位學生將「73÷20」的計算,寫作直式如下:
請問您同意或反對學生用這樣的方式進行除法計算?並請解釋原因(6
分)。
4. 承上,如果這是您班上的學生,您會進行怎樣的教學決策,請簡要說明?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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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大題主要探討國小四年級「多位數除法」的教學重點、學生常見迷思以及教師的教學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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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重點:
- 除法意義的理解:透過具體情境(如分期付款)理解除法是「平分」或「包含」的概念。
- 除法算則的建立:引導學生理解長除法的計算原理,包含位值概念、乘法與減法的關係。
- 餘數的意義:理解除法算式中的餘數代表「無法再平分的部分」,並在情境中解釋其意義。
- 估算與驗算:培養學生透過估算檢查答案合理性,並利用乘法驗算除法結果的能力。
- 解決生活問題:將除法應用於解決真實生活中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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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錯誤:
- 位值混淆:在長除法計算中,將數字寫在錯誤的位值上,導致計算錯誤。
- 餘數處理不當:未能正確辨識或處理餘數,例如將餘數視為商的一部分,或在情境中忽略餘數的意義。
- 被除數與除數的關係誤解:例如誤以為被除數一定要比除數大很多,或在除數是多位數時,對「試商」感到困難。
- 減法錯誤:在長除法計算過程中,進行減法時出錯。
- 概念混淆:將除法與乘法、加法、減法等運算混淆,或對除法的「平分」與「包含」意義理解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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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或反對學生計算「73÷20」的方式:
我反對學生用這樣的方式進行除法計算。
原因:- 直式格式不標準:標準的長除法直式,商應該寫在被除數的上方,並對齊相應的位值。此學生的寫法將商「3」寫在被除數「73」的下方,且未對齊位值,容易造成混淆。
第 二 題
二、根據教育部97課綱,關於國小六年級「比和比值」的教學,包含「比的
意義」、「比值的意義」、「相等的比」、「最簡單整數比」、「正比」等5個
主題:
- 針對上述5個主題,請說明教學重點(20分)。
- 針對下述問題:「一盒鉛筆有12枝,把鉛筆的盒數與枝數列成下表。」
枝數與盒
數的比值
12
12
12
12
12
12
有學生認為上述鉛筆盒數與枝數符合正比的關係,是因為「盒數每增
加1盒,枝數就固定增加12枝。」
請評析上述學生的想法,並簡要說明您的教學回應(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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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大題主要探討國小六年級「比和比值」的教學重點,以及學生對「正比」概念的理解與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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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個主題的教學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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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的意義:
- 重點:讓學生理解「比」是兩個數量之間「比較」關係的一種表示法,通常用於比較「同類」的數量,表示「是…的幾倍」或「是…的幾分之幾」。
- 教學:透過具體情境(如身高比較、顏色混合比例、參加活動人數比例)引導學生,說明比的兩個數(前項、後項)的意義,以及「:」符號的讀法。強調比的順序很重要,因為它代表了比較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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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值的意義:
- 重點:讓學生理解「比值」是比的前項除以後項所得的商,它是一個「數」,可以表示兩個數量之間的倍數關係,且比值是「沒有單位」的。
- 教學:從比的意義出發,引導學生將比的前項和後項相除,得到比值。例如,3:4 的比值是 。說明比值可以幫助我們更精確地比較不同單位或不同數量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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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等的比:
- 重點:讓學生理解「相等的比」是指兩個比的比值相等,它們表示的是相同的比例關係。
- 教學:透過擴分(前項後項同乘以一個數)和約分(前項後項同除以一個數)的過程,說明如何找出與一個比相等的比。強調這與分數的基本性質(分子分母同乘或同除一個不為零的數,分數大小不變)是相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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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簡單整數比:
- 重點:讓學生理解「最簡單整數比」是指比的前項和後項都是整數,且這兩個整數互質(沒有大於1的公因數)。這是化簡比的目標。
- 教學:利用約分的原理,引導學生將任意一個比化簡成最簡單整數比。例如,12:18 可以化簡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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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比:
- 重點:讓學生理解「正比」是指兩種相關聯的量,其中一種量變化時,另一種量也隨著變化,並且這兩種量的「比值」保持固定。
- 教學:透過具體情境(如單價固定,總價與數量;時間固定,路程與速率;邊長固定,周長與邊長),引導學生觀察兩量之間的關係。強調「比值固定」是判斷正比的關鍵。例如,總價與數量的比值是單價,單價固定,則總價與數量成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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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析學生想法與教學回應:
- 學生想法評析:
學生的想法是「盒數每增加1盒,枝數就固定增加12枝。」這句話雖然描述了盒數與枝數之間的一種變化規律,但它並不是判斷正比關係的正確標準。- 正確的判斷標準:正比關係的關鍵在於「比值固定」。也就是說,枝數與盒數的比值(枝數 ÷ 盒數)應該是恆定的。
- 學生想法的誤區:學生觀察到的是「差」的關係(盒數增加1,枝數增加12),這描述的是「等差」的關係,而非「等比」或「正比」的關係。正比的關係是「比值」恆定,而不是「差值」恆定。
- 檢驗表格:從表格中可以看出,當盒數從1到2時,枝數從12增加到14(增加2);當盒數從2到3時,枝數從14增加到36(增加22)。這顯示枝數並非「每增加1盒就固定增加12枝」。學生所觀察到的「增加12枝」可能只適用於從「1盒」到「2盒」的情況(14-12=2,這裏學生觀察有誤,可能是看到12×1=12,12×2=24,但表格是14),或者他誤將「12」這個數字(每盒12枝)的「增加量」與「正比」的「固定比值」混淆了。實際上,14÷2=7,36÷3=12,48÷4=12,60÷5=12,72÷6=12。只有從3盒以後,枝數與盒數的比值才開始固定為12。
- 學生想法評析:
第 三 題
三、有關四年級的數學素養評量試題如下。
請比較下面三個圖形,並將這些圖形分成兩類。
🖼️【此處有附圖,請對照原卷】
圖1
圖2
圖3
(1)哪一個圖形不會與其他兩個圖形歸在同一類?請說明理由?
(2)除了(1)的答案外,請您再寫出另外兩個答案,並請說明理由。
依據此評量試題,試回答下列問題:
- 請寫出四年級學生對第(1)題的正確答案及理由的說明(5分)
- 請寫出四年級學生對第(2)題的兩個正確答案及理由的說明(10分)
- 此試題是評量學生的數學素養,您認為所指素養為何?(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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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這題考查依照圖形的邊、角與形狀種類進行分類,並能說明分類依據。題目沒有指定唯一的分類標準;只要標準明確、前後一致,且能說明為何另兩個圖形同屬一類,就能成立。
解題方法與逐一作答
1. 圖1不與圖2、圖3同類
圖2是三邊都長 的正三角形,圖3是四邊都長 的正方形。兩者的每一邊都長 ;圖1的邊長則是 、、,三邊長度不相等。
所以,以「每一邊是否等長」分類,圖1是不同類的圖形。
2. 圖2不與圖1、圖3同類
圖1依圖示有直角,圖3是正方形,也有直角;圖2是正三角形,沒有直角。
所以,以「有沒有直角」分類,圖2是不同類的圖形。四年級學生可以用直角三角板或紙張的角檢查圖形是否有直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