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年 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碩士班《犯罪學》
第 一 題
要了解犯罪的本質與趨勢,犯罪測量扮演相當關鍵的角色。請回答以下問題:
(一) 何謂「犯罪黑數」(dark figure of crime)? (4分)
(二) 犯罪資料的測量主要有哪些方法? 每一種方法產生犯罪黑數的可能原因為何? (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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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主要在探討犯罪測量的基礎概念,包含犯罪黑數的定義以及不同犯罪資料來源的優缺點與其產生的犯罪黑數原因。
核心觀念: 犯罪學研究中,犯罪測量是了解犯罪現象的重要途徑,但各種測量方法皆有其限制,導致無法完全掌握實際犯罪發生的數量,即「犯罪黑數」的概念。
(一) 犯罪黑數(dark figure of crime)的定義:
犯罪黑數係指實際發生但未被官方統計系統(如警方、法院)所記錄或揭露的犯罪事件。換言之,這些犯罪並未進入司法或行政體系,因此在官方的犯罪統計數據中無法呈現。犯罪黑數的存在,使得官方犯罪統計數據往往低估了真實的犯罪發生率與犯罪嚴重程度。
(二) 犯罪資料的測量方法及其產生犯罪黑數的原因:
犯罪資料的測量方法主要可分為以下幾大類,而每一種方法都可能因為其特性而產生不同程度的犯罪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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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統計資料 (Official Statistics):
- 定義: 指由政府執法單位(如警察)、檢察機關、法院、監獄等官方機構所收集、彙整的犯罪數據。例如,台灣的「警政統計」或「司法人員統計」。
- 產生犯罪黑數的原因:
- 通報障礙: 受害者可能因為害怕報復、不信任警方、認為事小不值得報案、或自身也涉及不法而選擇不報案。
- 執法選擇性: 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可能基於各種考量(如資源有限、績效壓力、社會觀感)而選擇性地偵辦或記錄案件,有些案件可能被「吃案」或以其他名目結案。
- 分類與記錄誤差: 案件在層層傳遞過程中,可能因分類錯誤、記錄疏漏或統計標準不一而遺漏。
- 輕微案件未被記錄: 許多輕微的犯罪行為,例如輕微的財產犯罪或傷害,可能因為價值不高或傷害不嚴重,而未被正式記錄。
- 特定犯罪類型隱匿性高: 某些犯罪,如性犯罪、家庭暴力、貪污、白領犯罪等,其發生往往較為隱匿,受害者或知情者更不願聲張,因此進入官方統計的比例極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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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者調查 (Victimization Surveys):
- 定義: 透過隨機抽樣的方式,直接訪問民眾,詢問他們在特定期間內是否曾經遭受過犯罪侵害,以及相關的細節。例如,台灣的「中華民國犯罪被害統計」。
- 產生犯罪黑數的原因:
- 回憶偏差: 受訪者可能忘記某些犯罪事件,或將不同時間點的事件混淆。
第 二 題
傑佛利(Jeffery)在其著作「犯罪與犯罪行為之整合理論」中,提出「社會疏離理論」(Social Alienation Theory)來說明犯罪之原因。請說明:
(一) 此理論之主要內容為何?(15分)
(二) 此理論在犯罪防治上之應用為何?(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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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探討 Jeffery 的「社會疏離理論」,要求考生闡述其理論內容以及在犯罪防治上的應用。
核心觀念: Jeffery 的社會疏離理論嘗試整合不同犯罪學理論,強調社會結構、個體經驗與學習過程在犯罪行為形成中的作用,特別關注社會疏離感如何影響個體的犯罪傾向。
(一) 社會疏離理論之主要內容:
Jeffery 的「犯罪與犯罪行為之整合理論」(A General Theory of Crime and Criminal Behavior) 是一個試圖整合多種理論的龐大理論體系,其中「社會疏離理論」(Social Alienation Theory) 是其重要組成部分。該理論認為,犯罪行為的產生是多重因素交互作用的結果,包括生物、心理、社會學習以及社會結構等層面。
社會疏離理論的核心觀點可以歸納如下:
- 社會結構與疏離感: 理論認為,現代社會的結構性因素,如貧富差距、社會不平等、缺乏社會流動機會、邊緣化等,容易導致個體產生強烈的「社會疏離感」(social alienation)。這種疏離感表現為個體對社會規範、價值觀、制度以及他人的疏遠、不信任、無力感和孤立感。
- 疏離感與犯罪傾向: 當個體感到高度社會疏離時,他們較容易產生負面情緒(如挫折、憤怒、焦慮),並降低對社會規範的認同。這種疏離感使得個體更容易接受非社會化的行為模式,將社會視為敵對或不公平的對象,進而增加其從事犯罪行為的可能性。
- 整合多種理論途徑: Jeffery 的理論試圖整合多種犯罪學理論,包括:
- 生物學與心理學因素: 承認遺傳、生理特徵、性格特質等個體差異對犯罪行為的影響。
- 社會學習理論: 強調犯罪行為是透過學習而來,特別是透過與犯罪者互動,學習犯罪的技巧、態度和動機。
- 緊張理論 (Strain Theory): 認同社會結構的壓力(如目標與手段的差距)會導致挫折,進而可能引發犯罪。
- 偏差行為理論 (Deviance Theory): 關注社會對某些行為的標籤化過程,以及標籤如何影響個體的自我認同與行為。
- 犯罪行為的學習與強化: 社會疏離的個體,由於對主流社會的疏遠,可能更傾向於尋求非主流的社會群體,並從中學習和強化犯罪行為。負面的社會經驗(如歧視、排除)會加劇疏離感,並使個體更容易透過犯罪來尋求認同、地位或經濟利益。
- 環境的影響: 理論也強調環境因素,包括居住社區的社會經濟狀況、家庭功能、同儕團體等,都會影響個體的疏離感與犯罪傾向。
簡而言之,Jeffery 的社會疏離理論認為,社會結構性的不平等與剝奪,導致個體產生疏離感,這種疏離感削弱了其對社會規範的認同,並使其更容易透過學習和模仿,以犯罪行為作為回應社會壓力和尋求滿足的途徑。
(二) 此理論在犯罪防治上的應用:
第 三 題
請就蘇哲蘭(Sutherland)提出之「差別接觸理論」(Differential Association Theory),回答以下問題:
(一) 請說明此理論之主要內容。(15分)
(二) 並解釋此理論與社會學習理論(Social Learning Theory)之異同。(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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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旨在考察考生對 Sutherland 的「差別接觸理論」的理解,以及該理論與後續發展的「社會學習理論」之間的關係。
核心觀念: Sutherland 的差別接觸理論是互動論的經典代表,強調犯罪行為是透過與他人互動而學習來的,特別是與那些持有犯罪價值觀和態度的人們的互動。
(一) 差別接觸理論之主要內容:
蘇哲蘭(Edwin Sutherland)於 1939 年在其著作《犯罪學原理》(Principles of Criminology)中提出了「差別接觸理論」(Differential Association Theory),這是犯罪學史上極具影響力的理論之一,屬於互動論(Interactionist Perspective)或稱社會學習理論(Social Learning Perspective)的早期代表。其核心觀點可以概括為以下幾個原則(Sutherland 晚期總結為九項原則,但以下為其主要精髓):
- 犯罪行為是學習而來的: 犯罪行為並非與生俱來,也不是由非社會因素(如精神疾病或遺傳)直接導致,而是透過與他人互動(溝通)的過程學習而來的。
- 學習的對象與內容: 學習的過程包括犯罪的技巧(如何實施犯罪)以及犯罪的動機、理性化(為何犯罪)和態度。
- 差別接觸的原理: 個體從事犯罪行為,是因為其接觸到的「支持犯罪的定義」多於「反對犯罪的定義」。
- 支持犯罪的定義: 指那些肯定、合理化或鼓勵違法行為的態度、價值觀、動機和說詞。
- 反對犯罪的定義: 指那些否定、譴責或反對違法行為的態度、價值觀、動機和說詞(即法律、道德規範)。
- 接觸的頻率、強度與重要性: 差別接觸的機會與影響力,取決於接觸的「頻率」(frequency)、「強度」(intensity)和「重要性」(importance)。
- 頻率: 指接觸的次數多寡。
- 強度: 指接觸的投入程度,例如,與親密朋友或家人的互動,其影響力通常比與陌生人的互動來得強。
- 重要性: 指接觸對象在個人心中的地位與影響力。
- 接觸的對象: 主要接觸對象是個人在家庭、同儕團體、幫派等非正式群體中的親近者。
- 非犯罪行為的學習: 學習過程與學習任何其他行為(如職業技能)的過程是相同的。
- 個人特質的限制: 雖然理論強調學習,但 Sutherland 也承認某些個人特質(如智力、性格)可能影響學習的過程,但這些特質本身並非犯罪的直接原因,而是影響學習的媒介。
總之,差別接觸理論認為,一個人之所以犯罪,是因為他在與他人互動的過程中,學習到一套偏向犯罪的價值觀和態度,而這套價值觀和態度的影響力,大於其學習到的反對犯罪的價值觀和態度。其核心在於「社會互動」與「價值觀的學習」。
(二) 差別接觸理論與社會學習理論之異同:
社會學習理論(Social Learning Theory, SLT),尤其是 Akers 在 Sutherland 理論基礎上發展出的版本,是對差別接觸理論的一種擴充與精緻化。
相同之處 (Similarity):
- 犯罪行為是學習而來的: 兩者都認為犯罪行為不是天生的,而是透過社會互動學習而來的。
- 重視社會互動與影響: 都強調個體與他人的互動是學習犯罪行為的關鍵途徑。
- 學習犯罪動機、態度與技巧: 都認為學習的內容包含犯罪的技巧、合理化說詞以及支持犯罪的態度。
- 早期理論的基礎: Akers 的社會學習理論,很大程度上建立在 Sutherland 的差別接觸理論之上。
不同之處 (Difference):
| 特徵 | 差別接觸理論 (Differential Association Theory) | 社會學習理論 (Social Learning Theory, Akers)
第 四 題
「標籤理論」(Labeling Theory)在犯罪學領域裡,佔有相當重要之地位。請回答以下問題:
(一) 請就李馬特(Lemert)提出之「標籤理論」(Labeling Theory),說明初級偏差行為(primary deviance)與次級偏差行為(secondary deviance)之意涵。(15分)
(二) 並分析該理論在解釋犯罪行為之優缺點。(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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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主要探討「標籤理論」,要求考生理解 Lemert 提出的初級偏差與次級偏差概念,並分析該理論的優缺點。
核心觀念: 標籤理論認為,犯罪行為的發生與持續,並非僅由個體內在因素決定,更重要的是社會對其行為的「標籤化」過程,以及被標籤者對此標籤的反應。
(一) 李馬特(Lemert)的初級偏差與次級偏差:
愛德文·李馬特(Edwin Lemert)在其 1951 年的著作《偏差與社會控制》(Social Pathology)中,提出了標籤理論的早期觀點,並區分了初級偏差與次級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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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偏差 (Primary Deviance):
- 定義: 指個人因應社會壓力、不確定性、或僅是單純的誤判、疏忽、或一時衝動而從事的不符合社會規範的行為。這些行為通常是零星的、偶發的,且與個體的自我認同(self-identity)並無深刻連結。
- 特徵:
- 偶發性與非系統性: 這些行為並非個人生活方式或身份認同的核心部分。
- 社會後果輕微: 即使被發現,其社會後果通常也較輕微,且容易被社會原諒或忽略。
- 未影響自我概念: 從事初級偏差行為的個體,通常不會因此而認為自己是「偏差者」或「罪犯」。他們仍然認同主流的社會價值觀。
- 舉例: 青少年蹺課去玩、一時貪心偷竊小額物品、酒後失言冒犯他人等。這些行為可能被制止,但當事人並未因此內化「偏差者」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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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級偏差 (Secondary Deviance):
- 定義: 指當個體因為初級偏差行為而被社會(如警察、法官、老師、家長、同儕)貼上「偏差者」或「罪犯」的標籤後,個體對此標籤產生反應,並將此標籤內化為自身身份認同的一部分,進而發展出與該標籤相符的行為模式。
- 過程:
- 被標籤化 (Labeling): 社會對初級偏差行為施加懲罰、批評或負面評價。
- 社會排斥 (Social Exclusion): 被標籤化的個體可能因此在某些領域(如學業、就業)受到限制或排斥。
- 自我概念改變 (Change in Self-Concept): 個體開始認同自己是被社會視為「偏差者」,並可能因此放棄原有的社會價值觀。
- 系統化偏差行為 (Systematic Deviance): 為了適應被貼上的標籤,或尋求歸屬感,個體會進一步從事與偏差者身份一致的、更系統化、更嚴重的偏差或犯罪行為。
- 特徵:
- 系統性與持續性: 次級偏差行為成為個人生活方式的一部分。
- 與自我認同連結: 個體認同自己是「偏差者」或「罪犯」。
- 社會後果嚴重: 嚴重的法律制裁、社會孤立。
- 舉例: 一名年輕人因偷竊被捕,被判刑或記過,出獄後或被學校開除,難找工作,於是加入不良幫派,並為了生存或認同而持續從事更嚴重的犯罪活動。他的犯罪行為不再是偶然,而是其「罪犯」身份的展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