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年 國立臺灣大學公共事務研究所碩士班《政治學(C)》
第 一 題25 分
比較政治有三大理論架構,請簡短解釋這三大理論架構並闡述彼此的關係。(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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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題旨在探討比較政治學中的三大主要理論架構,要求考生說明其內容以及相互之間的關聯性。
核心觀念:
比較政治學中的三大理論架構通常指的是:
- 制度主義 (Institutionalism):關注國家制度、政治組織、法律規範等結構性因素,分析它們如何影響政治行為和結果。
- 行為主義 (Behavioralism):強調個體層面的政治行為,如投票行為、政治態度、民意形成等,並嘗試運用科學方法(如統計分析)來解釋這些行為。
- 理性選擇理論 (Rational Choice Theory):假設個體是理性的,會基於自身利益最大化原則來做出政治決策,並以此來解釋政治現象。
詳解:
一、三大理論架構的解釋:
-
制度主義 (Institutionalism):
- 核心概念:早期制度主義側重於研究國家的正式制度,如憲法、議會、政府體制、政黨結構等。認為這些制度是塑造政治行為和政治結果的關鍵。例如,研究不同國家議會的權力分配如何影響政策制定。
- 新制度主義:在當代,新制度主義更加強調制度的「軟性」影響,包括非正式規則、文化規範、歷史路徑依賴等。它關注制度如何建構行為者的偏好,以及制度變遷的過程。
-
行為主義 (Behavioralism):
- 核心概念:行為主義興起於20世紀中期,試圖將自然科學的研究方法引入政治學。它主張研究那些可觀察、可量化的政治行為,而非抽象的國家或制度。
- 重點:關注個體行為,如選民的投票模式、公民的政治參與、精英的決策過程等。強調量化研究方法、實證分析,追求客觀性和普遍性法則的發現。
-
理性選擇理論 (Rational Choice Theory):
- 核心概念:源自經濟學,假設政治行為者(個人、團體、國家)是理性的,他們會清晰地計算成本與收益,並選擇能夠最大化自身利益的行動方案。
- 應用:廣泛應用於解釋投票行為、聯盟形成、談判策略、制度設計等。例如,解釋為何選民會選擇投票給某個政黨,是因為該政黨的政策最符合其利益。
二、三大理論架構的關係:
這三大理論架構在比較政治學的發展過程中,既有區別,也存在相互補充和影響的關係。
第 二 題25 分
此次選舉有政黨倡議應朝內閣制前進。請解析內閣制與現行制度的優缺點,以及你比較贊同採行哪種制度?請說明原因。(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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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比較的是「內閣制」與臺灣現行的「半總統制」,重點不在制度名稱,而在三項制度設計:
- 行政權如何產生:行政首長由誰選出。
- 行政與立法的關係:政府是否必須取得國會信任。
- 行政權是否能穩定且受到制衡:政府能否有效決策,又能否避免權力過度集中。
一、內閣制
內閣制的主要特徵如下:
- 國會議員由人民選出。
- 多數黨或政黨聯盟組成政府。
- 國家元首與政府首長分立;國家元首多為象徵性角色,政府首長通常是總理。
- 總理由國會多數黨領袖擔任,內閣對國會負責。
- 國會可透過不信任案迫使內閣總辭。
- 政府失去國會多數支持時,可能改組內閣、重新組閣,或解散國會重新選舉。
因此,內閣制的核心公式可表達為:
二、臺灣現行制度
臺灣現行憲政體制通常被歸類為「半總統制」,兼具總統制與內閣制的特徵:
- 總統由人民直接選舉,具有民主正當性。
- 行政院長由總統任命。
- 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立法院可提出不信任案。
- 總統掌握國家安全、外交及國防等重要權力,並在政治上具有高度影響力。
- 行政院長負責日常行政,但其政治生存高度依賴總統支持。
- 總統與立法院分別由人民選出,可能形成不同政黨控制的「分立政府」。
臺灣現行制度的實際運作,常被形容為「總統主導、行政院執行、立法院監督」。因此,正式分析時不能只看憲法文字,也必須觀察政黨政治、選舉制度與政治慣例。
解題方法
本題適合採取「制度定義—優缺點比較—臺灣脈絡評估—提出立場」的方式作答。
完整架構如下:
- 先界定內閣制與現行半總統制。
- 以行政穩定、民主責任、權力制衡、政策效率、政治代表性為比較標準。
- 分別分析兩種制度的優點與缺點。
- 將抽象制度放入臺灣的政黨結構、選舉制度與政治文化中評估。
- 明確表明支持哪一種制度,並說明必要的配套改革。
內閣制的優點
一、行政與立法較容易協調,政策推動效率較高
內閣由國會多數黨或多數聯盟組成,行政部門通常擁有國會多數支持。行政與立法的政治目標較一致,因此法案與預算較容易通過。
在單一政黨取得國會過半席次時,政府不必經常面對行政、立法相互否決的情形,能夠迅速推動政策。對需要長期規劃的經濟、教育、社會福利政策而言,這種協調性具有重要價值。
二、政治責任較為明確
內閣制下,總理及內閣必須對國會負責。若政策失敗、貪腐醜聞嚴重,或政府失去民意支持,國會可以提出不信任案,迫使內閣下台。
責任鏈條相對清楚:
選民可以透過國會選舉影響政府組成;國會也可以透過信任投票直接控制政府存續。因此,行政權較不容易將責任推給另一個權力機關。
三、能夠彈性處理政治危機
總理不必固定任期至屆滿。當政府失去支持時,可以更換總理、改組內閣,或在適當條件下重新選舉。
這種彈性使制度能夠迅速反映政治現實。例如執政黨領袖失去支持時,不一定必須等待下一次全國性總統選舉才更換政府首長。
四、較能避免行政權過度集中於單一個人
內閣制的實權掌握在總理與內閣集體,而非由一位直接民選總統單獨掌控。總理必須維持黨內、聯盟內及國會多數的支持,權力受到較多政治協商約束。
內閣制的缺點
一、政府穩定性可能不足
當國會政黨過度分裂,沒有任何政黨取得過半席次時,政府必須依靠聯合內閣。若聯盟內各黨立場差異過大,容易出現內閣改組、總理更替,甚至短命政府。
因此,內閣制的穩定程度與政黨體系密切相關:
若政黨數目很多、黨紀鬆散,內閣制未必能帶來穩定治理。
二、行政首長未必具有直接民選正當性
總理通常不是由全國人民直接選出,而是由國會多數黨推舉。選民可能投票支持某一政黨,最後卻由政黨協商產生另一位總理。
這種間接產生方式有助於國會政治運作,但也可能使人民感到「總理不是我直接選的」,降低行政首長的個人政治正當性。
三、國會多數可能造成行政與立法合一
內閣制強調行政與立法合作,但若執政黨在國會擁有穩定且高度服從的多數,國會可能變成政府的表決機器,監督功能被削弱。
此時,制度雖然能有效決策,卻可能出現「多數暴政」問題。行政效率與民主制衡之間必須取得平衡。
四、政黨協商可能凌駕公共政策
聯合政府為了維持政權,常須進行黨派交易與利益交換。部分政策可能不是依據公共利益形成,而是政黨為了維持聯盟所作的妥協。
此外,政黨領袖若能控制候選人提名與黨內職位,國會議員可能更重視黨紀,而非選民意見。
臺灣現行半總統制的優點
一、總統直選具有高度民主正當性
總統由人民直接選出,能夠整合全國性民意,並對國家重大方向提出清楚的政治主張。對幅員不大、政治議題高度全國化的臺灣而言,總統直選能使選民直接選擇國家領導人。
總統選舉也能形成明確的政治責任:
二、行政權相對穩定
總統具有固定任期,不會因單一法案未獲國會支持即立即下台。即使行政與立法關係緊張,政府仍有一定的任期保障。
這有利於推動國防、外交、國家建設及長期改革政策,也能避免內閣因短期政治波動頻繁更替。
三、兼具集中決策與國會監督
總統可以提供國家整體方向,行政院則負責政策執行;立法院透過法律、預算、質詢及不信任案監督行政部門。
若制度運作良好,可以同時兼具:
- 總統制的領導穩定。
- 內閣制的政治責任。
- 國會民主的監督功能。
四、適合處理國家安全與高度外部壓力
第 三 題25 分
民主和威權政治的差別有哪些?又,以北韓為例,其在去(2023)年11月26日進行了全國和區域人民議
會議員四年一度的選舉投票,投票率高達99.63%,北韓領導人金正恩也投了一票,可以因此稱北韓是民主體
制嗎?為什麼?或為什麼不行?(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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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這是一道關於民主與威權政治區別,並以北韓為例探討其體制性質的題目。這題主要考驗你對民主與威權政治核心概念的理解,以及如何運用這些概念來分析實際案例。
解題過程
第一部分:民主與威權政治的差別
要回答民主與威權政治的差別,我們需要從幾個關鍵面向來進行比較。這些面向通常是政治學中定義和區分不同政治體制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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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參與的性質與範圍:
- 民主政治: 強調廣泛、自由且有意義的政治參與。公民可以透過選舉、集會、結社、表達意見等方式參與政治決策過程。參與是自願的,且有多元選擇。
- 威權政治: 政治參與受到嚴格限制和控制。即使有參與的機會,通常也是被動的、形式化的,或是在國家主導下進行。公民的參與空間狹小,缺乏自主性與多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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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來源與合法性基礎:
- 民主政治: 權力來源於人民,透過自由、公平、定期的選舉來產生統治者。合法性建立在人民的同意與授權之上(同意的統治)。
- 威權政治: 權力通常集中在少數人或單一政黨手中,合法性可能來自傳統、意識形態、強制力,或聲稱代表國家利益,但缺乏人民的實質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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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自由與人權保障:
- 民主政治: 保障基本的政治自由,如言論自由、新聞自由、集會自由、結社自由等,並有獨立的司法體系來保障人權與法治。
- 威權政治: 政治自由受到壓制,媒體受到嚴格審查,異議聲音被壓制。人權保障薄弱,司法體系常受政治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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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權的開放性與可問責性:
- 民主政治: 政府對人民負責(可問責性),決策過程相對公開透明,有反對黨監督,統治者有任期限制,並可能被和平替換。
- 威權政治: 政府對人民的問責性低,決策過程不透明,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權力可能長期掌握在同一批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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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主義與反對黨的角色:
- 民主政治: 允許並鼓勵政治多元主義,反對黨扮演監督與制衡的角色,並有機會透過選舉取得執政權。
- 威權政治: 政治多元主義受到壓制,反對黨可能被禁止、邊緣化,或被納入體制內進行形式上的參與。
第二部分:以北韓為例分析其體制性質
題目中提到北韓在2023年11月26日進行了全國和區域人民議會議員的選舉,投票率高達99.63%,北韓領導人金正恩也參與投票。接著問是否能因此稱北韓為民主體制。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需要將北韓的選舉情況與上述民主體制的定義進行對比。
- 高投票率(99.63%): 在民主國家,高投票率通常被視為公民參與度高、對選舉結果認可的象徵。然而,在威權體制下,高投票率往往是國家強制或動員的結果,而非公民自願且自由的選擇。公民可能因為害怕懲罰、受到壓力,或是國家宣傳的影響而參與投票。因此,高投票率本身並不能證明民主。
- 領導人參與投票: 領導人參與投票是許多國家(包括民主和威權)的常見現象,這本身並不具備決定性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