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年 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碩士班《公共議題分析》
第 1 題
現今因為資訊科技發展,世界各國政府強調資料治理(data governance),我國政府亦推出智慧政府2.0計畫,計畫目標強調:
(1) 加速資料釋出,驅動資料再利用:訂定政府開放資料制度,擴大釋出高價資料集。
(2) 活用民生資料,開創施政新視野:建立需求導向之資料分析決策模式,鏈結資料與圖資,優化施政決策。
(3) 連結科技應用,創新服務新紀元:深化新興科技應用之智慧服務,提升為民服務體驗,建構便捷服務。
智慧政府2.0同時強調以下兩項基本功:
(1) 厚植高安全之資通設施:因應5G通訊技術、物聯網等科技發展趨勢,持續強化資通訊基礎設施、T-Road 安全性。
(2) 完備數位轉型配套措施:善用企業力量及群眾智慧,辦理法規調適、政府服務轉型、數位人才培訓等工作。
此外,智慧政府重視數位基礎建設(digital infrastructure)、數位服務(digital service)、數位行政(digital administration)、數位社會(digital society)、數位民主參與(digital democracy),更應追求公共價值。
(一) 請試舉例,說明政府運用資料提供的數位服務,以及這些數位服務面臨哪些挑戰?(10%)
(二) 請舉例說明政府施政追求哪些公共價值?智慧政府如何有助於這些價值的達成?(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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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主要在探討我國智慧政府2.0的發展目標、核心理念,以及政府如何運用資料提供數位服務,並分析其面臨的挑戰。同時,也要求考生連結公共價值與智慧政府的關聯。
核心觀念: 智慧政府、資料治理、數位服務、公共價值、數位轉型。
(一) 政府運用資料提供的數位服務及其挑戰
政府運用資料提供的數位服務,其核心在於「資料治理」與「數位服務」的結合,透過資料的收集、分析、釋出與應用,來提升施政效率與民眾服務品質。
舉例說明:
-
數位健康照護:
- 服務內容: 透過整合民眾的醫療資料(如病歷、用藥紀錄、健保資料),提供線上預約掛號、遠距醫療諮詢、個人健康管理平台、用藥安全提醒等服務。例如,健保署的「健康存摺」APP,整合了民眾的就醫紀錄、檢驗結果、用藥資訊等,方便民眾查詢與管理個人健康。
- 資料運用: 整合健保資料、就醫紀錄、電子病歷等。
- 挑戰:
- 個資保護與資安風險: 醫療資料高度敏感,一旦外洩將造成嚴重後果。如何確保資料傳輸、儲存的安全,以及防止駭客入侵,是最大的挑戰。
- 資料標準化與互通性: 不同醫療機構的資料格式、標準不一,難以有效整合,影響服務的全面性與準確性。
- 民眾數位落差與接受度: 部分民眾可能不熟悉或不信任數位服務,或因年齡、教育程度等因素而有數位落差,難以享受服務。
- 跨機關協調與資料共享: 醫療資料涉及多個機關(健保署、衛福部、各醫院),要達成資料的有效共享與整合,需要跨部會的協調與法規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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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交通管理:
- 服務內容: 整合交通流量、停車資訊、大眾運輸動態、道路施工等即時資料,透過APP或網站提供民眾路況預報、最佳路線規劃、停車位導航、公共運輸即時資訊等。例如,交通部的「智慧交通網」,提供各類交通資訊的整合查詢。
- 資料運用: 整合交通感測器資料、GPS定位資料、ETC資料、GIS圖資等。
- 挑戰:
- 資料即時性與準確性: 交通狀況瞬息萬變,資料的更新速度和準確性直接影響服務的實用性。
- 基礎設施建置成本: 部署足夠的感測器、攝影機等硬體設備,以及建立穩定高效的資料傳輸與處理平台,需要龐大的投資。
- 資料分析與決策支援: 如何從海量交通數據中萃取有價值的資訊,並轉化為有效的交通管理策略,需要 advanced 的數據分析能力。
- 跨部門協調與整合: 交通管理涉及公路總局、監理所、地方政府、客運業者等多方,需要有效的協調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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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政府資料平台:
- 服務內容: 政府將公共資料(如預算、統計數據、地理資訊、開放政府資料API等)公開,供學術研究、公民參與、創新應用。例如,行政院的「公共資料開放平台」,提供各類政府資料的下載與查詢。
- 資料運用: 各類政府公開資料。
- 挑戰:
- 資料品質與維護: 資料的正確性、完整性、更新頻率是公開資料平台能否發揮效益的關鍵。
- 資料格式與易用性: 資料格式應標準化,方便不同技術背景的用戶理解與使用。
- 資料的應用與再利用: 如何鼓勵和引導民間利用這些資料進行創新,是平台能否成功的指標。
- 資料範圍的界定: 哪些資料適合開放、哪些需要限制,涉及資訊公開、個資保護、國家安全等多重考量。
總結挑戰: 普遍面臨的挑戰包括:個資保護與資安、資料標準化與互通性、數位落差與民眾接受度、跨機關協調與整合、基礎設施建置與維護、資料分析與決策支援等。
(二) 政府施政追求的公共價值與智慧政府的助益
第 2 題
2020年全球遭遇COVID-19疫情,我國善用資通訊科技優勢,提出許多科技防疫措施(例如有醫事機構查詢病患旅遊史、口罩地圖 APP、口罩實名制、居家檢疫電子圍籬、電信定位追蹤確診者潛伏期間行跡等),有效率地防堵疫情擴散,守護國人健康。
(一) 請從跨域治理機制的角度,討論這些防疫措施(10%)
(二) 各國若干強制防疫措施引發侵犯自由人權與侵害隱私的爭議,請舉例論述之,同時請說明,應如何確立合理明確的法律界限(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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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聚焦於COVID-19疫情下的科技防疫措施,要求從跨域治理和人權隱私的兩個角度進行分析。
核心觀念: 跨域治理、科技防疫、人權、隱私權、法律界限。
(一) 跨域治理機制的角度討論科技防疫措施
跨域治理(Cross-sectoral Governance)是指在面對複雜的公共議題時,政府不再是唯一的決策者和執行者,而是需要與不同領域的行為者(如:其他政府部門、非營利組織、企業、學術機構、公民社會)合作,共同協調資源、制定策略、執行方案。
在COVID-19的科技防疫措施中,跨域治理的體現非常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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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部門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PPP):
- 範例:
- 口罩實名制: 由政府(衛福部、健保署)制定政策,但透過藥局(私部門)實際執行販售,並利用健保卡系統(公私部門合作建置的資訊系統)進行身分認證與銷售紀錄。
- 口罩地圖APP: 政府(衛福部、經濟部)提供即時口罩庫存資料,但由民間開發者(如:Google、個人開發者)利用這些資料開發成手機APP,方便民眾查詢。
- 電信定位追蹤: 政府(指揮中心)制定政策,但需要電信業者(私部門)提供手機訊號定位的匿名化、去識別化數據,以追蹤確診者足跡。
- 重要性: 這種合作模式能結合政府的政策權威、資源整合能力與私部門的創新技術、服務效率,有效擴大防疫措施的覆蓋範圍與執行力。
- 範例:
-
跨部會協調與整合:
- 範例:
- 居家檢疫電子圍籬: 涉及指揮中心(衛福部)、內政部(警政、戶政)、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電信業者、地方政府等。需要各單位協調行動數據的取得、監控、告警機制的啟動,以及後續的關懷與裁罰。
- 醫事機構查詢病患旅遊史: 涉及衛福部(指揮中心)、內政部(移民署)、健保署、各級醫療機構。需要建立跨機構的資料查詢介面,確保資料的即時與準確傳遞。
- 重要性: 疫情的複雜性要求不同權責的政府機關必須打破本位主義,進行資訊共享、資源協調,才能形成有效的防疫網絡。
- 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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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與地方的垂直整合:
- 範例: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制定全國性的防疫政策與指引,但具體的執行(如:居家檢疫關懷、地方性防疫措施、疫苗接種安排)則由各地方政府負責。
- 重要性: 確保政策能貼近地方需求,並能有效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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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界與專業團體的貢獻:
- 範例: 許多公共衛生、流行病學、資訊科學的學者專家,為政府提供防疫策略的科學建議,協助開發或優化防疫科技工具。
- 重要性: 提供專業知識與技術支援,提升防疫決策的科學性與有效性。
結論: COVID-19的科技防疫措施,是典型的跨域治理案例。它們的成功,不僅依賴於單一政府部門的努力,更仰賴於公私部門、中央地方、不同專業領域的協作與資源整合。這種跨域合作模式,能夠更有效地應對複雜且快速變化的公共危機。
(二) 強制防疫措施引發的人權與隱私爭議,以及法律界限的確立
許多國家在疫情期間採取的強制性防疫措施,確實引發了侵犯個人自由(如行動自由、集會自由)和隱私權的爭議。
舉例論述爭議:
-
電子圍籬與行動追蹤(隱私權爭議):
- 爭議點: 為了追蹤確診者或居家檢疫者的行蹤,政府可能透過手機信號、GPS定位、甚至APP記錄等方式,收集大量個人行動數據。雖然目的是防疫,但這些數據可能被用於非防疫目的,或因系統漏洞而外洩,嚴重侵犯個人隱私。例如,有些國家的措施可能涉及持續、大規模的個人行蹤監控。
- 人權影響: 侵犯了《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二條所保障的「隱私權不受干涉」。
-
大規模篩檢與強制隔離(行動自由爭議):
- 爭議點: 為了控制疫情,政府可能強制要求特定區域或特定人群接受篩檢,並限制其行動自由,甚至強制隔離。雖然有助於防疫,但若措施過於嚴苛、範圍過廣,或缺乏正當程序,可能侵害了《世界人權宣言》第三條所保障的「生命權、自由權和人身安全權」。
第 3 題50 分
請先研讀以下關於數位身份證(New eID 或簡稱eID)的報導與投書共三篇,並以下列題目指引為基礎,連結公共行政與公共政策的相關概念學理,闡述您對於eID 相關爭議的見解。(共計50分,為兼顧答題品質與時間限制,建議妥善預估答題字數)
【報導A】提告換發數位身分證 台灣人權促進會:不應由內政部單獨決定
【報導B】內政部:個資保護及防偽優於紙本消除疑慮後再全面換發
【投書C】推動數位身分證,還能等嗎?
(一) 請列舉至少三個最應被關注的eID 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s,以S1, S2, S3...標示),並以這些利害關係人的多元觀點(部分素材來自此三篇報導投書,部分則來自您對於此eID 議題的瞭解或合理推論),精簡描述其對於eID的預期效益(benefit,廣義的正面過程/產出/影響)與風險(risk,廣義的負面過程/產出/影響)至少各兩項(分別以B1, B2..., R1, R2...標示)。接著也進一步以此多元利害關係人的效益與風險分析為基礎,凸顯關於此eID 政策議題的至少兩個您認為最關鍵的爭議/爭點(以C1,C2...標示)。(本題15分,建議大約300字)
(二) 請您解釋或合理推演上述關鍵爭點何以發生?請特別關注前述多元利害關係人所認知或預期的效益與風險背後的價值(value,以V1, V2標示)與不確定性(uncertainty,以 U1, U2 標示)。這些見解除了基於此三篇報導投書、與您對於此eID 議題的瞭解或合理推論,也請務必連結至少兩個公共行政與公共政策的相關概念學理。(本題15分,建議大約300字)
(三) 如果透過公民投票來決定,您個人會贊成或反對(務必明確二選一)我國政府推動發行eID?請簡述支持您上述立場的理由或證據至少各兩項(以E1,E2...標示,雖然部分細節不太有把握),並嘗試連結這些理由證據(E1...)與先前您的論述依據(即B1..., R1..., C1..., V1..., U1...等)。(本題10分,建議大約200字)
(四) 最後,請以政策主管機關(行政院與相關部會)的角度提出有助於持續推動發行eID 的至少兩個方案(包括法律、科技、或行政管理等面向,以A1,A2...標示),並解釋這些方案如何妥善因應或連結至先前的論述依據(即B1..., R1..., C1..., V1..., U1..., E1...等)。同前,請務必連結至少兩個公共行政與公共政策的相關概念學理。(本題10分,建議大約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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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為一篇結構化的個案分析題,以「數位身分證 (eID)」的爭議為核心,要求考生從利害關係人分析、價值與不確定性探討、立場表述,乃至政策建議等面向,全面性地分析此公共議題,並連結相關的公共行政與公共政策學理。
核心觀念: 利害關係人分析、政策議題分析、價值與風險、公共行政學理(如:政策執行、政府決策、資訊治理、公眾參與)、公共政策學理(如:政策分析、政策工具、法律與管制)、數位治理、隱私權、資安。
解題步驟與架構:
- 仔細閱讀三篇材料: 掌握各方立場、論點、關鍵詞彙(如:個資、資安、隱私、防偽、滾動式修正、利害關係人、公共價值、數位身分證、eID)。
- 理解題意: 題目分成四個小題,分別要求:
- (一) 利害關係人分析 (Stakeholder Analysis),包含其效益、風險,並提出關鍵爭點。
- (二) 爭點的發生原因,探討其背後價值與不確定性,並連結學理。
- (三) 表達個人立場(贊成/反對),並提出理由,連結前述分析。
- (四) 提出政策主管機關的政策方案,並解釋其如何連結前述分析與學理。
- 建立分析框架: 根據題目的要求,逐步建構分析架構。
(一) 利害關係人分析、效益、風險與關鍵爭點 (15%)
步驟:
- 辨識利害關係人 (Stakeholders): 根據報導與常識,列出與eID議題相關的群體。
- 描述其觀點: 針對每個利害關係人,分析其可能關心的效益 (Benefit, B) 與風險 (Risk, R)。
- 提出關鍵爭點 (Controversies/Issues): 綜合各方觀點,找出最核心的衝突點。
利害關係人 (S) 及其預期效益 (B) 與風險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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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 台灣人權促進會 (及部分民眾、法界、資安專家)
- B1 (效益): 提升證件的數位化、便利性(例如:未來可能整合更多功能,減少攜帶實體證件)。
- B2 (效益): 透過數位化,有助於建構更精確的數位身分識別系統,有利於國家安全或特定服務的提供。
- R1 (風險): 嚴重的個資外洩與隱私侵害。數位晶片可能儲存過多個人敏感資訊,一旦被駭客入侵或政府濫用,後果不堪設想。
- R2 (風險): 國家監控與自由受限。政府可能利用eID追蹤人民的數位足跡、消費習慣、甚至社交網絡,進而限制個人自由。
- R3 (風險): 技術漏洞與資安風險。新技術可能存在未知的漏洞,且「滾動式修正」的說法顯示政府對資安防護尚未有完全把握。
- R4 (風險): 強制性與缺乏選擇。若非自願換發,而是強制全面推動,將剝奪民眾選擇使用傳統證件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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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 內政部 (及部分政府官員、部分支持者)
- B1 (效益): 提升防偽功能與個資保護。相較於紙本證件易被偽造和影印,eID的晶片設計能提供更高的安全性與防偽能力。
- B2 (效益): 便利與效率提升。未來可整合更多政府服務(如:報稅、投票、申辦業務),減少行政成本,提升民眾便利性。
- B3 (效益): 建構數位國家基礎設施。eID是數位轉型的重要一環,有利於國家數位化進程。
- R1 (風險): 民眾疑慮與抗爭。若無法有效溝通和解決民眾對個資、資安的擔憂,將面臨強大阻力,影響推動時程。
- R2 (風險): 技術開發與導入成本。新系統的開發、晶片製造、讀取設備的建置,都需要龐大預算。
- R3 (風險): 個資外洩的潛在責任。一旦發生個資外洩事件,政府將面臨公眾信任崩潰與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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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 科技產業 (晶片製造商、系統整合商、資安公司)
- B1 (效益): 龐大的商機。eID的製造、系統開發、軟硬體整合、後續維護,將帶來巨大的市場與訂單。
- B2 (效益): 技術應用與發展機會。可藉由eID專案,驗證並推廣其在資安、晶片技術、數位身分驗證等領域的產品與服務。
- R1 (風險): 技術風險與責任。若技術出現問題,或因其產品造成個資外洩,將面臨法律訴訟與商譽損害。
- R2 (風險): 政策變動與市場不確定性。若政府政策臨時變動或計畫取消,將導致投資損失。
最關鍵的兩個爭議/爭點 (C):
- C1: 個資保護與隱私權 vs. 政府施政便利與安全需求: 這是最核心的衝突。一方認為eID對個資和隱私構成重大威脅,應謹慎或暫緩;另一方則強調eID在防偽、提升行政效率、建構數位國家方面的效益,並聲稱可透過技術管控風險。
- C2: 公權力擴張與公民自由 vs. 數位身分認證的必要性: 爭點在於,政府推動eID是否會過度擴張公權力,對公民自由造成潛在威脅?以及,是否有其他更不侵犯隱私的方式,能達到同樣的數位身分認證目的?(例如:是否真的需要將所有個人資訊集中到一張卡片上?)
(二) 關鍵爭點的發生原因、價值與不確定性,及學理連結 (15%)
步驟:
- 解釋爭點發生原因: 連結S1和S2的觀點,說明為何會產生C1和C2。
- 探討價值 (Value, V) 與不確定性 (Uncertainty, U): 找出爭點背後的核心價值衝突,以及各方對未來結果的不確定性。
- 連結學理: 運用公共行政與公共政策的學理概念。
關鍵爭點的發生原因、價值與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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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C1 (個資保護與隱私權 vs. 便利與安全):
- 發生原因: 這是科技發展與個人權利保護之間永恆的張力。數位化技術(如晶片、網路)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與效率,但同時也帶來了前所未有的資訊收集、分析與潛在濫用能力。政府追求施政效率和國家安全,而公民則高度重視個人隱私不受侵犯。
- 價值 (V1): 個人自主與隱私價值(S1高度重視)。公民有權控制個人資訊的收集、使用與揭露。
- 價值 (V2): 公共利益與政府效率價值(S2高度重視)。政府有責任提供安全、便利的公共服務,並確保國家安全,eID被視為實現這些目標的工具。
- 不確定性 (U1): 技術的不可預測性與未來的濫用風險。即使現有技術聲稱安全,未來是否會出現新的漏洞?政府或第三方是否會濫用這些數據?(S1的擔憂)
- 不確定性 (U2): 民眾接受度的變動與推動成效的未知。即使政府認為eID有益,若民眾因擔憂而普遍抵制,則推動計畫可能失敗,或成效大打折扣。(S2的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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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C2 (公權力擴張與公民自由 vs. 數位身分認證必要性):
- 發生原因: 國家權力的擴張與公民自由的保障,一直是現代民主國家面臨的兩難。數位身分證若被視為國家掌握公民數位足跡的關鍵工具,可能加劇這種權力失衡的擔憂。同時,對於eID是否是實現數位身分認證的「唯一」或「最佳」途徑,也存在質疑。
- 價值 (V3): 公民自由與權利保障價值(S1高度重視)。強調個人自由不受國家過度干預,對權力擴張保持警惕。
- 價值 (V4): 國家治理能力與現代化價值(S2高度重視)。認為eID是提升國家治理能力、實現現代化(數位國家)的必要手段。
- 不確定性 (U3): 政府權力界線的模糊化。eID技術可能被用於更多非預期的監控目的,其界線可能隨著技術發展而變得模糊。(S1的擔憂)
- 不確定性 (U4): 替代方案的有效性與可行性。是否有其他更分散、更不易被濫用的身分認證機制,可以達到類似效果?(S1的質疑)
連結公共行政與公共政策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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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分析理論 (Policy Analysis Theory):
- 應用: 爭點C1和C2的辯論,體現了政策分析中常見的「效益-成本分析」(Benefit-Cost Analysis)與「權衡取捨」(Trade-offs)。內政部(S2)側重eID的效益(防偽、便利),而人權團體(S1)則強調其潛在的成本(個資侵害、自由受限)。一個好的政策分析,需要全面評估這些隱藏的、難以量化的成本與效益。
- 連結: 爭點的發生,反映了政策分析在評估「外部性」(Externalities)和「非市場價值」(Non-market values)時的困難。個資保護和隱私權的價值,難以用金錢衡量,但對公民卻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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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執行理論 (Policy Implementation Theory):
- 應用: 報導A中提到「內政部單獨決定」、「滾動式修正」,以及報導B中「持續溝通說明」。這涉及到政策執行中的「參與者」(Actors)與「過程」(Process)。
- 連結:
- 公眾參與 (Public Participation): 爭點C2的質疑,體現了對「參與式決策」(Participatory Decision-Making)的訴求。人權團體認為,如此重大的政策,不應由單一部會獨斷,而應廣泛徵詢社會意見,甚至透過立法院的充分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