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年 國立成功大學都市計畫學系碩士班甲組《都市計劃概論》
第 一 題20 分
國土計畫法已於民國 105 年公告實施,並預計在民國 111 年完全取代現行空間計畫體系;試繪圖比較說明國土計畫法實施前後之計畫體系差異、以及提升強化那些功能(10%)。其次,根據國土計畫法第 20 條規定,未來我國國土可分為哪幾種功能分區,其各分區劃設原則為何?而目前原都市計畫地區會如何被劃設為何種功能分區內?(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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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主要在探討我國國土計畫法之實施及其對現行都市計畫體系的影響,並進一步釐清國土功能分區的劃設原則與現行都市計畫地區的劃設問題。
核心觀念:
- 計畫體系變革: 國土計畫法取代都市計畫法,形成新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
- 國土功能分區: 了解國土計畫法所劃設的四大功能分區及其原則。
- 銜接問題: 探討現行都市計畫地區如何轉銜至新的國土功能分區。
解題步驟:
(1) 國土計畫法實施前後計畫體系差異與功能強化 (10%)
-
實施前後計畫體系差異:
- 實施前 (現行空間計畫體系): 以都市計畫法為主,主要管制都市計畫範圍內的土地使用與發展。非都市土地則依據區域計畫法管制,但兩者整合性較弱,存在扞格。都市計畫主要分為都市計畫區與非都市計畫區,前者管制細緻,後者較粗略。
- 實施後 (國土計畫體系): 以國土計畫法為主,建立全國單一的國土規劃與管理體系。將全國土地分為「國土計畫」下的「國土功能分區」,並進一步細分為「國土功能區」。此體系強調全國一體適用,整合了都市與非都市土地的規劃管理。
- 繪圖說明: 可繪製兩張示意圖,一張呈現現行計畫體系(例如:中央-區域計畫-直轄市/縣市區域計畫-都市計畫/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另一張呈現國土計畫體系(例如:中央-全國國土計畫-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國土功能分區/區-國土功能區)。
-
提升強化之功能:
- 全國性整體規劃: 國土計畫法將全國視為單一規劃對象,有助於更全面地協調各區域發展,避免資源重複或衝突。
- 永續發展導向: 強調國土保育、資源永續利用、生態保護,將環境、社會、經濟面向納入考量,提升永續發展的層次。
- 彈性調適: 國土功能分區及區的劃設,相較於過去僵化的土地使用分區,更具彈性,能夠因應社會經濟變遷而調整。
- 明確國土發展策略: 透過全國國土計畫,確立國家發展方向與各區域的功能定位。
- 提升管制效能: 整合過去分散的土地管制體系,建立單一窗口,提升行政效率。
(2) 國土功能分區劃設原則與現行都市計畫地區劃設 (10%)
- 未來國土可分為哪幾種功能分區 (依國土計畫法第 20 條):
第 二 題20 分
都市計畫地區公共設施開闢率低,一直是台灣許多都市面臨之問題,而近幾年來各地方政府也全面檢討各都市計畫區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必要性,若您是一位專業都市規劃者,依您的觀察應如何來思考並提出可行之對策。(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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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聚焦於都市計畫中「公共設施保留地」的開闢率低落問題,並要求從專業規劃者的角度提出觀察與對策。這是一個實務導向的題目,需要結合理論與現況分析。
核心觀念:
- 公共設施保留地 (公保地): 其設立目的、重要性、以及在都市發展中的功能。
- 開闢率低落的原因: 分析導致公保地長期無法開闢的結構性與操作性因素。
- 檢討公保地的必要性: 探討是否應全面檢討,或有其他替代方案。
- 可行對策: 提出具體、可操作的解決方案。
解題步驟:
(1) 觀察到的問題與原因分析 (約 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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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現狀:
- 大量公保地長期未開闢,形成「蚊子設施」或閒置空間,影響都市景觀與土地利用效率。
- 公保地取得成本高昂,地方政府財政負擔沉重。
- 民眾對公保地的認知與期待與政府的執行能力之間存在落差。
- 許多公保地劃設時點早,現況已與原規劃不符,或已為私人合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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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闢率低落的原因分析:
- 財政因素: 徵收公保地需龐大經費,地方政府普遍財政困難,難以一次性徵收。
- 土地取得不易: 許多公保地為私人所有,徵收程序複雜,易生民怨與抗爭。
- 規劃與時空落差: 早期都市計畫劃設的公保地,可能未考量實際需求、經濟可行性或技術可行性,或隨著都市發展變遷,其必要性已降低。
- 中央與地方財政權責劃分: 國土利用、公共設施需求與財政負擔之間存在權責不一的問題。
- 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機制不足: 過去通檢制度未能有效解決公保地問題,或檢討後仍保留不具開闢效益的公保地。
- 執行單位整合問題: 負責設施規劃、用地取得、工程建設的單位間協調不足。
- 土地開發與公保地取得的連動性不足: 過去的「重劃」或「區段徵收」等手段,未有效將公保地取得納入整體財務規劃。
(2) 檢討公保地的必要性與提出可行對策 (約 10-12%)
- 檢討公保地的必要性:
- 非全面廢止,而是結構性檢討: 應區分不同類型的公共設施,例如學校、公園、道路、停車場等,其重要性與開闢急迫性不同。
- 與時俱進的評估: 應針對各都市計畫區內未開闢公保地,進行現況調查、需求評估,以及財務可行性分析。
- 區分不同處理方式: 對於仍有必要且具開闢潛力的公保地,應積極尋求開闢;對於已無必要或難以開闢者,應考慮解除管制。
第 三 題20 分
隨著科技發展所衍生之都市問題漸趨複雜,而規劃理念也隨著時代進程有其階段性之轉變,請從過去發展中嘗試簡述兩種都市規劃思潮,而其應如何修正運用來解決目前那些都市問題。(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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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要求回顧都市規劃的發展歷程,挑選兩種具代表性的規劃思潮,並探討其如何修正與運用以解決當前複雜的都市問題。這題考驗對都市規劃理論的掌握以及應用能力。
核心觀念:
- 都市規劃思潮的演變: 了解不同時期、不同背景下的規劃理念。
- 理論的適用性與侷限性: 認識任何理論都有其時代背景與適用範圍。
- 理論的創新與整合: 如何將過往理論的精神,轉化為解決當代問題的方法。
解題步驟:
(1) 選擇兩種都市規劃思潮並簡述 (約 8-10%)
以下提供幾組常見的規劃思潮,考生可選擇其中一組進行闡述,並簡述其核心理念。建議選擇在發展歷程中具有明顯對比或階段性代表性的思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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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一:早期科學規劃/理性規劃 (Rational Planning) vs. 當代協同規劃/參與式規劃 (Collaborative/Participatory Planning)
- 科學規劃/理性規劃:
- 核心理念: 認為都市規劃是一個理性、科學、系統性的過程。規劃者應蒐集全面資訊,進行科學分析(如模式預測、優化模型),制定最佳方案,並由政府強制執行。代表性理論如「目標-手段分析」、「系統分析」。
- 特徵: 權威性、專業導向、強調效率與控制、以物理環境規劃為主。
- 代表時期: 20 世紀中葉(如傅瑞德曼的「目標-手段分析」)。
- 協同規劃/參與式規劃:
- 核心理念: 認為都市規劃是一個涉及多元利害關係人(居民、NGOs、開發商、政府部門等)協商、溝通、共識建構的過程。規劃者不再是唯一的決策者,而是促進者。
- 特徵: 民主性、包容性、強調協商與對話、關注社會公平與在地需求、過程導向。
- 代表時期: 20 世紀末至今。
- 科學規劃/理性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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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二:都市擴張控制/藍圖規劃 (Blueprint Planning) vs. 過程規劃/適應性規劃 (Process/Adaptive Planning)
- 都市擴張控制/藍圖規劃:
- 核心理念: 強調透過詳細的藍圖式規劃,劃定清晰的發展邊界(如都市成長預警)、嚴格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以控制都市無序擴張,保護農業用地與自然環境。
- 特徵: 預設性、強調管制、以空間結構為核心、追求穩定性。
- 代表時期: 20 世紀後期(如英國的「綠帶政策」)。
- 過程規劃/適應性規劃:
- 核心理念: 認為都市發展是動態、複雜且難以預測的,規劃不應追求一次到位的固定藍圖,而應關注規劃的執行過程,並能根據環境變化進行彈性調整與適應。
- 特徵: 彈性、回應性、強調學習與調適、關注策略性行動。
- 代表時期: 21 世紀初至今。
- 都市擴張控制/藍圖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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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三:功能分區/土地使用規劃 (Zoning/Land Use Planning) vs. 整合性規劃/策略性規劃 (Integrated/Strategic Planning)
- 功能分區/土地使用規劃:
- 核心理念: 以「功能分區」為核心手段,將土地劃分為不同使用類別(住宅、商業、工業、公共設施等),並制定嚴格的建築與使用規定,以確保土地使用的秩序與效率。
- 特徵: 靜態、分區管制、側重物理空間配置。
- 代表時期: 20 世紀早期至中期。
- 整合性規劃/策略性規劃:
- 核心理念: 強調將土地使用規劃與經濟、社會、環境、交通、基礎設施等各面向的規劃進行整合,並採取更具策略性和前瞻性的視野,設定長期目標與行動方案。
- 特徵: 整體性、前瞻性、跨部門協調、關注發展策略。
- 代表時期: 20 世紀後期至今。
- 功能分區/土地使用規劃:
(2) 修正運用以解決目前都市問題 (約 10-12%)
第 四 題20 分
請問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後,於何種情況下應即辦理通盤檢討?(10%)又於辦理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那些地區應辦理都市設計並納入細部計畫中?(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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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探討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的啟動時機,第二部分則聚焦於通盤檢討過程中,應納入「都市設計」的地區範圍。這兩部分都與都市計畫的動態管理與品質提升有關。
核心觀念:
- 都市計畫通盤檢討 (Comprehensive Review): 其目的、功能與啟動原則。
- 都市設計 (Urban Design): 其意義、重要性與與細部計畫的關係。
- 計畫的動態性與適應性: 如何透過檢討與都市設計,使計畫符合現實需求。
解題步驟:
(1) 都市計畫應即辦理通盤檢討之情況 (10%)
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的目的在於檢視計畫實施成效,並因應社會、經濟、環境等變遷,適時修正計畫內容,以維持計畫的有效性與前瞻性。根據我國都市計畫法規,通常有以下幾種應即辦理通盤檢討的情況:
- 法定檢討時程屆滿:
- 都市計畫法規定,都市計畫應定期辦理通盤檢討。過去法規規定為每五年,近年來已修正為每十年。因此,當法定檢討時程屆滿時,就應啟動通盤檢討。
- 計畫內容與現況嚴重脫節:
- 都市發展迅速,社會經濟結構、人口分布、土地利用現況、交通需求等可能發生重大變遷,導致原計畫內容已不符實際情況,無法有效指導都市發展。例如,出現大規模未預期的工業區開發、人口劇烈成長或減少、重大交通建設改變區域聯結性等。
- 重大政策或法規變革:
- 中央政府發布重大政策(如國土計畫法實施、產業發展政策調整、環境保護政策強化)或修正相關法規,對原都市計畫內容產生重大影響時,應啟動通盤檢討。
- 重大災害或環境變遷:
- 發生重大天然災害(如地震、水災、風災)或嚴重的環境污染事件,對都市空間結構、公共設施、居住安全造成嚴重衝擊時,應檢討原計畫是否足以應對,並進行修正。
- 重大建設計畫或土地開發計畫:
- 若有重大國家級或區域級建設計畫(如高鐵站區開發、科學園區擴建、自由經濟示範區)或大規模土地開發計畫,可能對原都市計畫產生影響時,應啟動通盤檢討。
- 民意反應或陳情案件頻繁:
- 若計畫內容引發大量民眾陳情、質疑或抗議,且顯示計畫內容確有檢討必要時,亦可作為啟動通盤檢討的參考。
- 中央主管機關指示:
- 內政部(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時,可指示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通盤檢討。
(2) 通盤檢討時應辦理都市設計並納入細部計畫之地區 (10%)
第 五 題20 分
簡答題(20%)
(1)區位商數
(2)民眾參與
(3)都市防災計畫
(4)計畫人口
(5)土地使用分區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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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為簡答題,共包含五個子題,每個子題都代表都市計畫領域中的一個重要概念。考生需要對每個概念進行簡潔而精確的定義與說明。
核心觀念:
- 區位商數 (Location Quotient, LQ): 經濟地理學中衡量產業集中度的指標。
- 民眾參與 (Public Participation): 都市規劃過程中,讓利害關係人參與決策的機制。
- 都市防災計畫 (Urban Disaster Prevention Plan): 旨在降低都市災害風險的規劃。
- 計畫人口 (Planned Population): 都市計畫中預估的未來人口數。
-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 (Land Use Zoning and Control): 都市計畫的基本管制手段。
解題步驟:
(1) 區位商數 (Location Quotient, LQ) (4%)
- 定義: 區位商數是衡量某一特定地區(如都市、區域)內某項產業的集中程度相較於該產業在更大範圍(如全國)的集中程度的指標。
- 計算公式:
其中:- :地區 A (例如某都市) 內產業 i 的就業人數 (或產值)。
- :地區 A 內的總就業人數 (或總產值)。
- :參考地區 B (例如全國) 內產業 i 的就業人數 (或產值)。
- :參考地區 B 內的總就業人數 (或總產值)。
- 意義:
- 若 ,表示該產業在該地區的集中程度高於全國平均,可能為該地區的「專業化」產業或「特色」產業。
- 若 ,表示該產業在該地區的集中程度與全國平均相同。
- 若 ,表示該產業在該地區的集中程度低於全國平均。
- 應用: 常用於分析區域產業結構、尋找區域優勢產業、規劃產業發展策略等。
(2) 民眾參與 (Public Participation) (4%)
- 定義: 民眾參與是指在都市規劃、政策制定、計畫執行等過程中,讓計畫影響範圍內的居民、社區組織、非政府組織 (NGOs)、利害關係人等,透過各種管道和形式,表達意見、參與決策、監督執行的過程。
- 目的:
- 提升計畫的合法性與社會接受度。
- 納入多元的知識、經驗與在地需求,使計畫更貼近實際。
- 促進決策的透明度與民主性。
- 建立政府與民眾之間的信任關係。
- 減少計畫執行後的衝突與阻力。
- 實施方式: 公聽會、座談會、問卷調查、焦點團體訪談、公民審議、線上平台溝通、參與式設計工作坊等。
(3) 都市防災計畫 (Urban Disaster Prevention Plan) (4%)
- 定義: 都市防災計畫是為預防、減輕、應變及復原都市地區可能面臨的各種天然災害(如地震、洪水、颱風、土石流)或人為災害(如火災、化學災害、工業事故)所進行的綜合性規劃。
- 內容與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