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年 國立政治大學政治學系碩士班《中西政治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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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題25 分

請從 18 世紀至 19 世紀選擇兩位西方政治思想家,比較他們對於帝國主義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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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旨在探討 18 至 19 世紀西方政治思想家中,對於當時盛行的帝國主義(Imperialism)現象的觀點。考生需要選擇兩位具代表性的思想家,並分析他們如何從各自的理論框架出發,來理解、評價或辯護帝國主義的行為。

解題思路:

  1. 理解「帝國主義」的歷史背景與意涵: 18、19 世紀是西方國家在全球擴張殖民地、建立帝國的時期。這不僅是經濟和軍事上的擴張,也伴隨著政治、文化和意識形態上的影響。帝國主義的動機複雜,包括經濟利益(市場、資源)、國家榮譽、戰略考量、宗教傳播,以及所謂的「文明使命」等。
  2. 選擇合適的政治思想家: 選擇的兩位思想家應能提供對比或具代表性的觀點。
    • 支持或辯護帝國主義者:
      • Adam Smith (亞當·斯密): 雖然他對殖民地的經濟效益有所質疑(認為殖民地的管理成本高昂,且可能扭曲國內的自由貿易),但他對大英帝國的某些擴張(特別是出於安全和貿易路線的考量)也並非全然否定,尤其是在其《國富論》中討論到廣闊的海外市場和貿易的重要性。
      • John Stuart Mill (約翰·斯圖亞特·密爾): 密爾在《論自由》中,對於「文明民族」對「未開化民族」的統治,提出了一個著名的例外,認為自由原則不適用於那些「尚未達到能夠靠自己改善自己」的社會。他認為,在某些情況下,為了這些民族的長遠利益,外部的干預和統治是必要的,這可以視為一種對帝國主義的辯護,儘管他強調這種統治的目標應是教化與發展。
      • Herbert Spencer (赫伯特·斯賓塞): 作為社會達爾文主義的代表人物,他將「適者生存」的原則應用於國家和社會之間,認為強者對弱者的征服是自然法則的體現,為帝國主義提供了理論上的「科學」依據。
    • 批評或質疑帝國主義者:
      • Edmund Burke (埃德蒙·伯克): 雖然伯克是傳統主義者,但他對當時英國在印度的統治(如沃倫·黑斯廷斯的行為)持嚴厲批評態度,認為其行為不符合正義和道德原則,損害了英國的聲譽。他強調殖民統治應基於法律和正義,而非任意的權力。
      • David Hume (大衛·休謨): 休謨對帝國的擴張持謹慎態度,他認為過於龐大的帝國難以有效治理,且可能導致國內的自由受到侵蝕。他傾向於更小的、更易於管理的政治體系。
      • Karl Marx (卡爾·馬克思): 馬克思雖然在某些論述中,肯定了殖民統治在打破亞洲傳統社會、推動資本主義發展方面的「進步」作用,但他從根本上認為帝國主義是資本主義發展到壟斷階段的必然產物,是剝削和壓迫的體現,並預言其最終將被無產階級革命所推翻。
  3. 比較與分析:
    • 理論基礎: 比較兩位思想家所依據的哲學、經濟學、倫理學或社會學理論。例如,密爾的功利主義和文明論,與斯賓塞的社會達爾文主義。
    • 對「文明」與「野蠻」的看法: 許多支持帝國主義的論調都建立在將西方文明視為優越,而其他文化則為「野蠻」或「未開化」的二分法之上。比較兩位思想家如何看待不同文明之間的關係。
    • 對「自由」與「統治」的關係: 密爾在《論自由》中對「文明」與「未開化」社會的區別,是如何影響他對帝國統治的看法?這與其他思想家對自由和統治的理解有何不同?
    • 經濟與政治動機: 探討他們如何理解帝國主義背後的經濟利益(如貿易、資源)和政治權力(如國家擴張、戰略安全)的考量。
    • 道德與正義: 比較他們對帝國主義行為的道德評價。例如,伯克強調正義,而斯賓塞則訴諸自然法則。
  4. 結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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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題25 分

請以 John Locke 和 John Stuart Mill 的理論,分析自由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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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要求考生分析自由(Liberty)的價值,並以 John Locke 和 John Stuart Mill 這兩位重要的自由主義思想家的理論為基礎。這兩位思想家對自由的理解雖有共通之處,但也有顯著的差異,考生需要分別闡述他們的觀點,並進行比較分析。

解題思路:

  1. 理解「自由」的核心概念: 自由在政治哲學中有不同的面向,例如消極自由(免於干涉的自由)與積極自由(實現自我潛能的自由)、個人自由與集體自由、政治自由與經濟自由等。

  2. John Locke 的自由觀:

    • 自然狀態與自然法: Locke 認為,在進入政治社會之前,人們處於「自然狀態」,受自然法的約束。自然法基於理性,教導所有人,既然都是平等和獨立的,任何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或財產。
    • 自由的定義: Locke 在《政府論》中指出,自由不是隨心所欲的放縱,而是「在自然法的範圍內,依其意志自由行動,不受他人任意意志的支配,而應與之保持一致」。這意味著自由是理性約束下的自由,是依循自然法而行動的自由。
    • 自由與財產權: Locke 強調自由與財產權是緊密相連的。財產權(包括生命、自由和財產)是自然法的核心,也是人們組成政府的主要目的之一。沒有財產權的保障,自由就無法真正實現。
    • 政治社會中的自由: 人們同意組成政治社會,是為了更好地保障他們的自然權利,包括自由。政府的權力來源於被統治者的同意,其目的在於保護公民的自由和財產。因此,政府的權力受到法律的限制,公民有權反抗暴政。
    • Locke 的自由價值: 他的自由價值在於保障個人免受任意權力的侵害,確立個人擁有不可剝奪的自然權利,並為財產和個人生活自主奠定基礎。
  3. John Stuart Mill 的自由觀:

    • 《論自由》的核心論點: Mill 在《論自由》中,將自由置於個人發展和社會進步的中心。他認為,只要不侵害他人的自由,個人就應享有絕對的行動自由。
    • 功利主義的辯護: Mill 雖然是功利主義者,但他認為個人自由的保障,最終是為了追求「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他論證說,個人自由(思想自由、言論自由、行動自由)是人類進步和社會繁榮的根本動力。
    • 思想與言論自由的價值:
      • 被壓制的意見可能包含真理,即使是錯誤意見,與真理的辯論也能使真理更清晰、更有活力。
      • 即使一個意見是錯誤的,壓制它也剝奪了人們學習和改進的機會。
      • 即使一個意見是部分正確,但如果沒有自由辯論,人們可能會僵化地接受它,而無法理解其背後的理由。
    • 行動自由的界限 (傷害原則 Harm Principle): Mill 提出了著名的「傷害原則」,即「個人行為的自由,只有在涉及他人的時候,社會才有干涉的權利」。個人對自己,即對自己的身體和心靈,是主權者。
    • Mill 的自由價值: 他的自由價值在於促進個人潛能的充分發展,激發個體的創造力和獨特性,推動社會的進步和文明的繁榮。自由是個人實現自我、追求幸福和社會進步的關鍵。
  4. 比較分析:

    • 共同點:
      • 都強調個人自由的重要性,並將其視為人類福祉的基石。
      • 都認為自由是免受任意或過度干涉的狀態。
      • 都將自由與理性、法律和社會秩序聯繫起來,而非無政府狀態。
    • 差異點:
      • 理論基礎: Locke 的自由觀基於自然法和自然權利,強調個人在上帝或理性面前的固有權利;Mill 的自由觀基於功利主義,強調自由對個人發展和社會整體幸福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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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題50 分

貳、中國政治思想史 (50分)

大凡入形器者,皆有能有不能。天,有形之大者也;人,動物之尤者也。天之能,人固不能也;人之能,天亦有所不能也。故余曰:天與人交相勝耳。

其說曰:天之道在生植,其用在強弱;人之道在法制,其用在是非。...
人能勝乎天者,法也。法大行,則是非為是,非為非。當其賞,雖三族之貴,萬鍾之祿,處之咸曰宜。何也?為善而然也。當其罰,雖族屬之夷,刀鋸之慘,處之咸曰宜。何也?為惡而然也。故其人曰:「天何預參與乃事耶?...福兮可以善取,禍兮可以惡招,奚預乎天耶?」

法小弛,則是非駁。賞不必盡善,罰不必盡惡。或賢而尊顯,時以不肖參焉;或過而僇辱,時以不辜參焉。故其人曰:「彼宜然而信然,理也。彼不當然而固然,豈理耶?天也。福或可以詐取,而禍亦可以苟免。」人道駁,故天命之說亦駁焉。

法大弛,則是非易位。賞恆在佞,而罰恆在直。義不足以制其強,刑不足以勝其非。人之能勝天之具盡喪矣。夫實已喪而名徒存,彼昧者方挈挈然急切的樣子提無實之名,欲抗乎言天者,斯數窮矣。

故曰:天之所能者,生萬物也;人之所能者,治萬物也。法大行,則其人曰:「天何預人耶?我蹈道而已。」法大弛,則其人曰:「道竟何為耶?任天而已。」法小弛,則天人之論駁焉。今人以一已之窮通,而欲質天之有無,惑矣!余曰:天恆執其所能以臨乎下,非有預乎治亂云爾;人恆執其所能以仰乎天,非有預乎寒暑云爾。生乎治者,人道明,咸知其所自,故德與怨不歸乎天。生乎亂者,人道昧,不可知,故由人者舉歸乎天,非天預乎人爾!

  1. 請將以上文字,逐字翻譯為白話中文。(20分)
  2. 請從先秦孔、老、墨、莊、韓諸子的思想出發,對於以上文字所論述的思想加以評論。(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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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本大題分為兩小題,第一小題要求將一段文言文翻譯成白話文;第二小題則要求結合先秦諸子的思想,對原文的觀點進行評論。

第一小題:翻譯成白話中文

這段文字出自《管子·水地篇》,是法家思想的代表性論述之一,強調「法」的重要性,並將其與「天道」和「人道」進行對比。翻譯的關鍵在於理解原文的詞義、句式結構以及其背後所蘊含的政治哲學思想。

原文逐字逐句白話翻譯:

  • 「大凡入形器者,皆有能有不能。」

    • 大凡:總之,一般而言。
    • 入形器者:指人,作為一個有形體的生物。
    • 皆有能有不能:都有能做的事和不能做的事。
    • 白話: 總之,人作為有形體的生物,都有能做的事和不能做的事。
  • 「天,有形之大者也;人,動物之尤者也。」

    • 天:指自然界、宇宙。
    • 有形之大者:最宏大、最廣博的形態。
    • 動物之尤者:最傑出、最優越的動物。
    • 白話: 天地萬物中最宏大的是自然(天),而人是最傑出的動物。
  • 「天之能,人固不能也;人之能,天亦有所不能也。」

    • 固:確實,當然。
    • 白話: 天的能力,人確實無法企及;但人的能力,天也同樣無法完全做到。
  • 「故余曰:天與人交相勝耳。」

    • 余:我(作者自稱)。
    • 交相勝:相互較量、相互制約、相互勝過。
    • 耳:語氣詞,相當於「罷了」、「而已」。
    • 白話: 因此我說:天與人是相互較量、相互勝過的。
  • 「其說曰:天之道在生植,其用在強弱;人之道在法制,其用在是非。」

    • 其說曰:它的說法是。
    • 天之道:自然的規律。
    • 生植:生長、繁殖。
    • 其用在強弱:它的作用體現在強者與弱者之間(自然界的優勝劣汰)。
    • 人之道:人類社會的規律。
    • 法制:法律制度。
    • 其用在是非:它的作用體現在辨別是非、善惡。
    • 白話: (關於天與人的區別)它的說法是:自然的規律在於生長繁殖,其作用體現在自然界的強弱淘汰;而人的社會規律在於建立法律制度,其作用在於辨別是非善惡。
  • 「人能勝乎天者,法也。法大行,則是非為是,非為非。」

    • 人能勝乎天者:人能夠戰勝(或駕馭)自然(的某些方面)的,是依靠「法」。
    • 法大行:法律制度得到嚴格實施。
    • 是非為是,非為非:正確的就被認為是正確的,錯誤的就被認為是錯誤的(即明確無誤)。
    • 白話: 人之所以能夠勝過自然(的某些方面),是因為有法律。法律如果嚴格實施,那麼是非就得以明確劃分,正確的就是正確的,錯誤的就是錯誤的。
  • 「當其賞,雖三族之貴,萬鍾之祿,處之咸曰宜。何也?為善而然也。」

    • 當其賞:當(人們)受到獎賞時。
    • 雖三族之貴:即使是(與君主)同姓的三族(地位顯赫)的人。
    • 萬鍾之祿:獲得萬鍾(極高的)俸祿。
    • 處之:對待他們(受到獎賞者)。
    • 咸曰宜:都認為是合適的、應得的。
    • 何也?為善而然也:為什麼呢?是因為他們做了好事,所以這樣做是合適的。
    • 白話: 當(人們)受到獎賞時,即使是地位顯赫的人,獲得極高的俸祿,人們都認為是合適的。為什麼呢?因為他們做了好事,所以這樣做是應得的。
  • 「當其罰,雖族屬之夷,刀鋸之慘,處之咸曰宜。何也?為惡而然也。」

    • 當其罰:當(人們)受到懲罰時。
    • 雖族屬之夷:即使是(被判處)夷滅三族(極殘酷的)刑罰。
    • 刀鋸之慘:指刑罰殘酷,如同刀劍鋸子。
    • 處之:對待他們(受到懲罰者)。
    • 咸曰宜:都認為是合適的、應得的。
    • 何也?為惡而然也:為什麼呢?是因為他們做了壞事,所以這樣做是合適的。
    • 白話: 當(人們)受到懲罰時,即使是遭受夷滅三族這樣的極刑,人們也認為是合適的。為什麼呢?因為他們做了壞事,所以這樣做是應得的。
  • 「故其人曰:『天何預參與乃事耶?…福兮可以善取,禍兮可以惡招,奚預乎天耶?』」

    • 故其人曰:所以(那些奉行法治的人)說。
    • 天何預參與乃事耶?:天怎麼會干預我們的這些事情呢?(指人世間的賞罰)。
    • 福兮可以善取:福氣可以通過行善來獲取。
    • 禍兮可以惡招:災禍可以通過作惡來招致。
    • 奚預乎天耶?:天又怎麼會參與其中呢?
    • 白話: 所以(奉行法治者)說:「天怎麼會干預我們這些事呢?福氣可以靠行善來獲得,災禍可以靠作惡來招致,天又怎麼會參與其中呢?」
  • 「法小弛,則是非駁。賞不必盡善,罰不必盡惡。」

    • 法小弛:法律稍微鬆弛。
    • 是非駁:是非就混亂不明。
    • 賞不必盡善:獎賞不一定完全給予真正有善行的人。
    • 罰不必盡惡:懲罰不一定完全加給真正作惡的人。
    • 白話: 法律一旦稍微鬆弛,是非就變得混亂。獎賞不一定總是給予善人,懲罰也不一定總是加給惡人。
  • 「或賢而尊顯,時以不肖參焉;或過而僇辱,時以不辜參焉。」

    • 或賢而尊顯:有的賢能者反而受到尊崇顯貴。
    • 時以不肖參焉:有時卻讓不肖之人也參與其中(分享榮耀或權力)。
    • 或過而僇辱:有的(做錯事的人)反而受到侮辱。
    • 時以不辜參焉:有時卻讓無辜的人也遭受牽連(受到懲罰)。
    • 白話: 有時賢能的人反而被尊顯,但有時不肖的人也混雜其中(分享利益);有時(做了錯事的人)反而受到懲罰,但有時無辜的人也受到牽連。
  • 「故其人曰:『彼宜然而信然,理也。彼不當然而固然,豈理耶?天也。福或可以詐取,而禍亦可以苟免。』」

    • 故其人曰:所以(那些對法律鬆弛感到不滿的人)說。
    • 彼宜然而信然,理也:那些(做了善事)理應受到獎賞而受到獎賞,(做了惡事)理應受到懲罰而受到懲罰,這是合乎道理的。
    • 彼不當然而固然,豈理耶?:那些(做了善事)不應受賞卻受到賞,(做了惡事)不應受罰卻未受罰,這難道是道理嗎?
    • 天也:這是由於天意如此吧?(表示無奈或歸咎於天)。
    • 福或可以詐取:福氣有時可以通過欺詐手段獲得。
    • 禍亦可以苟免:災禍有時也可以僥倖逃脫。
    • 白話: 所以(那些對法律鬆弛感到不滿的人)說:「那些理應得到賞罰的得到了,這是合乎道理的。但那些不應得到賞罰卻得到了,這難道是道理嗎?這是天意吧!福氣有時可以靠欺詐得到,災禍有時也可以僥倖逃脫。」
  • 「人道駁,故天命之說亦駁焉。」

    • 人道駁:人的行為(或社會的運行)混亂、不合道理。
    • 故天命之說亦駁焉:因此,關於天命(或天意的說法)也變得混亂、不可信了。
    • 白話: 人的行為(或社會的運行)混亂,因此關於天命的說法也變得混亂、不可信了。
  • 「法大弛,則是非易位。賞恆在佞,而罰恆在直。」

    • 法大弛:法律嚴重鬆弛。
    • 是非易位:是非顛倒。
    • 賞恆在佞:獎賞常常落在阿諛奉承、奸佞之人身上。
    • 罰恆在直:懲罰常常加在正直、忠誠的人身上。
    • 白話: 法律一旦嚴重鬆弛,是非就顛倒了。獎賞常常加在奸佞之人身上,懲罰常常降臨在正直之人身上。
  • 「義不足以制其強,刑不足以勝其非。」

    • 義:道義、道德。
    • 制:約束、控制。
    • 刑:刑罰。
    • 勝:戰勝、克服。
    • 白話: 道義已經無法約束強暴者,刑罰也無法戰勝(或制止)那些作惡者。
  • 「人之能勝天之具盡喪矣。」

    • 人之能勝天之具:人之所以能戰勝(或駕馭)自然的工具(指法度、制度)。
    • 盡喪矣:全部喪失了。
    • 白話: 人之所以能勝過自然的工具(指法度、制度)已經全部喪失了。
  • 「夫實已喪而名徒存,彼昧者方挈挈然急切的樣子提無實之名,欲抗乎言天者,斯數窮矣。」

    • 夫:發語詞。
    • 實已喪:實際的東西(指法制、秩序)已經喪失。
    • 名徒存:空名(指權威、道德等)卻徒然存在。
    • 彼昧者:那些愚昧無知的人。
    • 方挈挈然急切的樣子:正急切、焦慮地。
    • 提無實之名:誇耀沒有實際內容的空名。
    • 欲抗乎言天者:想要對抗那些談論天道、天命的人。
    • 斯數窮矣:他們的處境就到了盡頭、窮途末路了。
    • 白話: 實際的秩序已經喪失,但空名卻依然存在。那些愚昧無知的人,正急切地誇耀著沒有實質內容的空名,想要與那些談論天道、天命的人抗衡,他們的處境就到此為止、窮途末路了。
  • 「故曰:天之所能者,生萬物也;人之所能者,治萬物也。」

    • 故曰:所以說。
    • 天之所能者:天所能做到的,是。
    • 生萬物:生養萬物。
    • 人之所能者:人所能做到的,是。
    • 治萬物:治理萬物(指人世間的社會秩序)。
    • 白話: 所以說:天所能做到的,是生養萬物;人所能做到的,是治理萬物。
  • 「法大行,則其人曰:『天何預人耶?我蹈道而已。』」

    • 法大行:法律得到嚴格實施。
    • 其人曰:那些奉行法治的人就會說。
    • 天何預人耶?:天怎會預料到或干預人的事情呢?
    • 我蹈道而已:我只是遵循(合乎道理的)道路(即法度)而已。
    • 白話: 法律如果嚴格實施,那些奉行法治的人就會說:「天怎麼會預料或干預人的事情呢?我不過是遵循(合乎道理的)道路(法度)而已。」
  • 「法大弛,則其人曰:『道竟何為耶?任天而已。』」

    • 法大弛:法律嚴重鬆弛。
    • 其人曰:那些處在這種境遇中的人就會說。
    • 道竟何為耶?:所謂的(合乎道理的)道路(法度)到底有什麼用呢?
    • 任天而已:不如聽任天命(或自然)好了。
    • 白話: 法律如果嚴重鬆弛,那些身處其中的人就會說:「所謂的(合乎道理的)道路(法度)到底有什麼用呢?不如聽任天命(或自然)好了。」
  • 「法小弛,則天人之論駁焉。」

    • 法小弛:法律稍微鬆弛。
    • 天人之論駁焉:關於天與人的關係的爭論就會混亂、無法辨明。
    • 白話: 法律一旦稍微鬆弛,關於天與人的關係的爭論就會變得混亂、無法辨明。
  • 「今人以一已之窮通,而欲質天之有無,惑矣!」

    • 今人:現在的人。
    • 以一已之窮通:以自己一時的窮困或顯達。
    • 而欲質天之有無:就想探問天命(或天道)是否存在。
    • 惑矣!:真是迷惑糊塗啊!
    • 白話: 現在的人,僅憑自己一時的窮通際遇,就想探問天命(或天道)是否存在,真是迷惑糊塗啊!
  • 「余曰:天恆執其所能以臨乎下,非有預乎治亂云爾;人恆執其所能以仰乎天,非有預乎寒暑云爾。」

    • 余曰:我說。
    • 天恆執其所能以臨乎下:天總是發揮它所能,來臨察(或影響)萬物於下。
    • 非有預乎治亂云爾:並不是預先安排好(或干預)人世間的治亂。
    • 人恆執其所能以仰乎天:人總是發揮它所能,來仰望(或順應)天(的變化)。
    • 非有預乎寒暑云爾:並不是預先安排好(或干預)寒暑的變化。
    • 白話: 我說:天總是發揮它的能力來影響萬物,並不是預先干預人世間的治亂;人總是發揮它的能力來順應天道,也不是預先安排好寒暑的變化。
  • 「生乎治者,人道明,咸知其所自,故德與怨不歸乎天。」

    • 生乎治者:生活在太平治世的人。
    • 人道明:人的行為(或社會的規律)是清晰明瞭的。
    • 咸知其所自:都明白(自己窮通得失)的根源(在於人事,即法度)。
    • 故德與怨不歸乎天:所以他們的德與怨,都不會歸咎於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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