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年 國立成功大學中國文學系中國文學碩士班《中國思想史》
第 一 題25 分
《荀子》為何批評《莊子》「蔽於天而不知人」?請說明《荀子》與《老子》、《莊子》對於「天」及天人關係的主張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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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主要考察學生對荀子思想中「天」的觀念,以及其與老莊思想在天人關係上的差異。
首先,荀子批評莊子「蔽於天而不知人」,是因為莊子過於強調順應自然,將「天」視為一種超越性的、不變的法則,而忽略了人作為萬物之靈,應當積極地改造自然、安頓自身。荀子認為,莊子這種將人與天對立,甚至將天置於人之上,導致人對自身能力產生懷疑,未能充分發揮人的主體性。
接著,我們來比較荀子、老子、莊子對於「天」及天人關係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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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
- 天:荀子主張「天」是自然之天,是運行規律的自然界,不具有人格意志,也不干預人事。他強調「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意即天的運行有其固定的法則,不會因為聖人的出現而改變,也不會因為暴君的出現而停止。
- 天人關係:荀子主張「天人分」,強調人的主體性,認為人應當「隆禮」和「盡己」,透過後天的學習和努力,建立社會秩序,改造自然,以達到安頓社會、安頓人生的目的。人與天是兩個不同的領域,人不必刻意去效法天,而是要認識並利用天的規律來為人服務。他認為「天」是人改造和利用的對象,而非人應當順從或效仿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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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
- 天:老子所說的「天」具有道體的一部分,是「道」的自然顯現,是自然運行的規律。但老子又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將「道」置於最高地位,「天」是次於「道」的。同時,「天」也帶有某種自然無為的德性。
第 二 題25 分
《韓非子》有〈解老〉、〈喻老〉,將《老子》吸納入其思想體系。請說明《韓非子》如何理解《老子》的重要觀念,其對於「法」的相關主張有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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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旨在探討韓非子如何消化吸收老子的思想,並將其融入法家的政治理論中。
首先,韓非子理解老子思想的關鍵,在於他將老子所說的「道」和「自然」轉化為一種客觀的、不變的規律,這種規律適用於政治統治。韓非子借用了老子「無為而治」的概念,但進行了重新的詮釋。他認為,君主「無為」並非什麼都不做,而是不帶個人私情、不妄加干涉,而是依循客觀的法則(即「法」)來進行統治。老子提倡的「柔弱」、「不爭」、「貴靜」等,在韓非子看來,也是君主在統治過程中應當採取的策略,以保持權力的高度集中和絕對的權威。
具體來說,韓非子對老子思想的理解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 「道」的轉化:老子將「道」視為宇宙萬物的本源和運行法則,具有自然無為的特性。韓非子則將「道」理解為一種客觀的、普遍適用的「勢」和「術」。君主掌握了這種「勢」和「術」,就能夠駕馭臣下,維持國家的穩定。
- 「無為」的詮釋:老子強調「無為而治」,反對人為的干預。韓非子則將「無為」理解為君主不被私情所左右,不妄為,而是嚴格依循「法」來行事。這是一種「因勢而為」、「因法而治」的「無為」。
- 「柔弱」與「不爭」的應用:老子主張「柔弱勝剛強」、「不爭」。韓非子將此運用於君主的權術,認為君主應當善於隱藏自己的真實意圖,不露鋒芒,讓臣下猜不透,從而保持對臣下的絕對控制。
- 「常」的運用:老子強調「常」,即永恆不變的法則。韓非子則強調「法」的「常」,即法律的固定性和公開性,以此來約束臣民。
第 三 題25 分
東晉袁宏作〈名士傳〉,將名士分為正始、竹林、中朝名士三期,名士敘清談論辯之「理」以成「論」,試明正始、竹林與中朝名士三期的思想代表人物是誰?其各提出了哪些重要之論理?其內容大要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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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要求考生闡述東晉袁宏《名士傳》中的「名士」劃分,並具體說明正始、竹林、中朝名士三期的代表人物及其思想。
袁宏在《名士傳》中,將魏晉名士分為三個時期:正始(魏末)、竹林(西晉初)、中朝(西晉中後期)。他認為這些名士都善於清談,並從中闡發出各自的「理」而形成「論」。
茲分述如下:
一、正始名士(魏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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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代表人物:
- 王弼:魏晉玄學的開創者,被視為正始名士的代表。
- 何晏:早期玄學的推動者。
- 嵇康、阮籍:雖然常被歸為竹林七賢,但其思想早期已深受正始玄學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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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論理與內容大要:
- 崇尚「無」:王弼以《易經》為主要論述對象,提出「貴無」的觀點。他認為,萬物皆由「無」而生,而「無」又歸於「無」。他區分了「有」與「無」,認為「無」是本源,而「有」是現象。強調「無」的先驗性與絕對性,認為「有」是從「無」中產生的,且最終會消亡於「無」。
- 以「無」為體,以「有」為用:王弼認為,天地萬物雖然有其形體(「有」),但其根本在於無形無象的「無」(「無」為體)。人們應當效法「無」的境界,才能達到真正的自由與解脫。
- 解老、莊,融攝儒道:正始名士試圖融會儒、道兩家思想。他們一方面以道家的「無」來解釋儒家的「仁」、「禮」等概念,認為儒家的倫理規範是為了適應現實社會的「有」而產生的,其根本仍應回歸到「無」的境界。另一方面,他們也借用儒家的概念來闡述道家的思想,試圖將道家的思想體系化、理論化。
- 「名教」與「自然」的辯證:以嵇康為代表的一些名士,雖然也推崇「自然」,但對「名教」(儒家倫理道德)的態度較為複雜。嵇康在《養生論》中,提出「但貴順正」,強調順應自然,但同時也承認「名教」在維護社會秩序方面的作用,只是認為「名教」不應過度壓抑人的自然天性。
二、竹林名士(西晉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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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代表人物:
- 嵇康:被譽為「魏晉風度」的代表,其思想深刻影響了後世。
- 阮籍:以其《詠懷詩》和「 وكتابة 」(「 وكتابة 」意指隱晦、曲折的表達)聞名。
- 山濤:主張「識」、「明」等,較為注重人事。
- 劉伶:以飲酒、耽樂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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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論理與內容大要:
- 徹底否定「名教」:相較於王弼,竹林名士,尤其是嵇康和阮籍,對「名教」的批判更為激烈。他們認為儒家的仁義禮智等倫理道德,是人為的造作,壓抑了人的真性情,導致人與自然的疏離。
第 四 題25 分
何謂判教?判教之用意為何?試舉天台與華嚴的判教體系。又明三論宗「四重二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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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主要考察考生對佛教判教思想的理解,特別是天台宗和華嚴宗的判教體系,以及三論宗的「四重二諦」論。
一、判教的意義與用意
- 意義:判教(Pàjiào)是指佛教各宗派為了說明佛陀一代時教的次第、優劣、淺深,而對佛陀所說的經典進行的分類、比較和評價。簡單來說,就是對佛教經典和教義進行系統的劃分和等級的確定。
- 用意:
- 統一思想,釐清紛爭:佛教傳入中國後,出現了眾多經典和學說,各宗派之間存在差異甚至對立。判教的出現,旨在為佛教建立一個統一的理論框架,釐清不同經典和學說之間的關係,減少學術上的紛爭。
- 確立宗派正統,彰顯優越性:各宗派通過判教,將自己的核心經典和教義置於較高的地位,貶低其他經典和教義,從而確立自身宗派的正統性和優越性。
- 指導修行,指明方向:判教也為信徒和修行者指明了修行的次第和方向。通過了解教義的淺深,可以選擇適合自己根器的法門,循序漸進地修行。
- 融攝外來思想,化解矛盾:在中國化的過程中,判教也起到了融攝儒、道等中國本土思想的作用,試圖將佛教與中國傳統文化相調和。
二、天台宗的判教體系(五時八教)
天台宗的判教體系由智顗創立,稱為「五時八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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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時(依時間先後):
- 華嚴時:佛初成道,為菩薩眾說《華嚴經》,教義圓融、高深,非一般根器可受。
- 阿含時:佛為聲聞眾說《阿含經》,教義淺近,為小乘教。
- 方等時:佛為大、小乘眾說《方等經》(如《大般涅槃經》),旨在破斥偏執,顯露大乘圓教。
- 般若時:佛為大乘眾說《般若經》,闡釋空義,破除執著。
- 法華涅槃時:佛晚年說《法華經》和《涅槃經》,開權顯實,會三歸一,為圓滿究竟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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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教(依教學對象和方式):
- 化法四教(教義內容):
- 藏教:聲聞教,為小乘教,講述四諦、十二因緣等。
- 通教:為通於大小乘的教,闡釋諸法皆空。
- 別教:為別大小乘的教,專為大乘根器說諸法實相。
- 圓教:圓滿、究竟之教,講述一闡提皆有佛性,一切諸法皆是實相,圓融無礙。
- 化儀四教(教學方式):
- 頓教:頓說妙理,使人頓悟。
- 漸教:循序漸進,逐步開導。
- 祕密教:不顯露說法對象,令人生起不同的解悟。
- 不定教:不確定說法對象,隨機說法,令人生起不同的解悟。
- 化法四教(教義內容):
天台宗認為「法華經」是圓教的代表,是佛陀一代時教的總結和最高境界。
三、華嚴宗的判教體系(五教儀)
華嚴宗的判教體系由澄觀創立,稱為「五教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