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年 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碩士班甲組《比較政府與政治》

📄 試題原卷 免費註冊後即可對照原始考卷 PDF免費註冊

第 1 題25 分

一、近幾年興起的比較威權主義(competitive authoritarianism)研究,其中一個熱門的主題,就是新威權政體的存續(regime survival)或威權韌性(authoritarianism resilience)問題。何謂威權韌性?哪些因素影響新威權主義國家的存續?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本題旨在探討「比較威權主義」研究中的核心概念——威權韌性,並要求考生分析影響其存續的因素。

核心概念:威權韌性 (Authoritarian Resilience)

威權韌性指的是威權政體在面對內外部挑戰(如經濟危機、社會抗議、國際壓力等)時,能夠維持其統治穩定性、延續政權生命週期的能力。這不僅僅是抵抗變革,更包含政權透過各種策略適應、轉化,甚至在必要時進行有限度的改革,以確保自身存續的動態過程。

影響新威權主義國家存續的因素:

影響威權韌性的因素是多面向的,可以從以下幾個層面來分析:

  1. 經濟因素:

    • 經濟成長與發展: 許多威權政體透過提供經濟發展和改善民生來爭取其統治的合法性(performance legitimacy)。持續的經濟成長可以緩解社會不滿,並為統治者提供資源以收買或鎮壓異議。
    • 資源依賴性: 依賴自然資源(如石油)的國家,其政權的韌性可能較高,因為資源收入可以支撐國家機器、收買精英、並減少對經濟表現的依賴。然而,資源詛咒也可能導致經濟結構單一,一旦國際價格波動,政權將面臨巨大壓力。
    • 經濟結構的多元化與創新: 能夠成功實現經濟多元化、發展高科技產業的威權政體,其韌性通常更強,因為這意味著政權能夠適應全球經濟變遷,並培養新的支持基礎。
  2. 政治因素:

    • 國家能力 (State Capacity): 包括徵稅能力、執行法律能力、提供公共服務能力等。強大的國家能力有助於維持秩序、鎮壓反對派、並提供發展所需的基礎設施。
    • 統治精英的團結與策略: 威權政權的存續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統治精英能否團結一致,並採取有效的策略來應對挑戰。這包括對異議分子的分化拉攏、對忠誠者的獎勵、以及對潛在挑戰者的監控與打壓。
    • 監控與鎮壓機制: 有效的監控網絡(情報機構、網路審查)和精準的鎮壓能力是威權政體維持統治的重要手段。然而,過度的鎮壓可能引發更強烈的反彈。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三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2 題25 分

二、分配不平等(inequality)與民主有何內在矛盾?為什麼民主國家無法解決社會分配不平等的問題?分配不平等又對民主有何影響?請根據一些學者的研究,回答上述問題。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本題旨在探討民主與分配不平等之間的複雜關係,要求考生闡述其矛盾、民主國家解決不平等的困境,以及不平等對民主的影響。

1. 分配不平等與民主的內在矛盾 (Internal Contradictions between Inequality and Democracy)

民主的核心理念是政治上的平等(one person, one vote)和機會均等。然而,經濟上的嚴重不平等與此存在顯著的張力:

  • 政治資源與影響力不均: 儘管在投票權上人人平等,但在政治遊說、競選資金、媒體話語權等方面,富裕階層或擁有大量財富的個人與團體,能夠投入更多資源,因而擁有不成比例的政治影響力。這使得政策制定可能更傾向於富裕階層的利益,而非廣大民眾的福祉,形成「一人一票」與「一元一票」的潛在衝突。
  • 機會不均: 經濟不平等往往伴隨著機會不平等。例如,來自貧困家庭的子女,在教育、醫療、人脈資源等方面處於劣勢,這限制了他們充分參與政治生活和實現個人潛能的機會,與民主追求的機會均等原則相悖。
  • 社會分化與信任侵蝕: 嚴重的經濟不平等會加劇社會階層分化,導致不同群體之間產生隔閡、不信任甚至敵意。這種社會分裂不利於民主政治所需的社會資本和公民參與。

2. 民主國家為何難以解決社會分配不平等的問題?

儘管民主國家在理論上應能透過政策來解決不平等,但實踐中常面臨挑戰:

  • 利益團體的影響力: 經濟精英和企業界透過遊說、政治獻金等方式,對政策制定產生強大影響,可能阻礙累進稅制、社會福利、勞工權益等旨在縮小貧富差距的政策。
  • 政治週期與短期思維: 選舉週期可能導致政府傾向於短期、取悅選民的政策,而解決結構性不平等問題需要長期、有爭議的改革,這難以在短時間內獲得政治回報。
  • 全球化與資本的流動性: 在全球化時代,資本具有高度流動性。若某一國家試圖對富人或企業徵收重稅,他們可能將資金轉移到其他稅率較低的國家,這使得政府在徵稅和財富再分配上受到制約。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三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3 題25 分

三、美國是總統制國家中少數民主表現良好的範例,但在2020年已被Polity V評定為非民主國家。儘管這樣的評分結果各界看法不一,但的確有許多學者擔心美國的民主體制有倒退的可能性,請討論美國社會目前重要的政治分歧有哪些,並請討論如何透過制度變革,以避免美國的政體滑向威權,並改善政黨極化和政黨接管國會的問題。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本題要求考生分析美國民主面臨的挑戰,探討其重要的政治分歧、制度改革的可能途徑,以及如何應對政黨極化與國會「被接管」的問題。

1. 美國社會目前重要的政治分歧

近年來,美國社會的政治分歧日益加劇,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 意識形態的分歧: 共和黨和民主黨在經濟政策(稅收、監管)、社會議題(墮胎、LGBTQ+權益、槍枝管制)、氣候變遷、移民政策等方面存在根本性的差異,且雙方陣營的意識形態界線日益清晰,中間地帶萎縮。
  • 文化與價值觀的分歧: 這是一種更深層次的對立,涉及美國的國家認同、社會價值觀、對傳統與現代的看法。例如,關於種族、性別、宗教、教育內容(如歷史教育、批判性種族理論)的爭議,反映了不同群體對「美國是什麼」以及「美國應該是什麼樣子」的根本分歧。
  • 城鄉差距與社經地位分歧: 城市地區(通常更傾向民主黨)與鄉村地區(通常更傾向共和黨)在經濟結構、生活方式、文化價值觀上存在顯著差異。這種分歧與教育程度、收入水平等社經地位的差異交織在一起。
  • 對民主制度本身的信任分歧: 圍繞選舉公正性(特別是2020年大選後的爭議)、媒體的公正性、政府機構(如聯邦調查局、最高法院)的獨立性等問題,也存在嚴重分歧,這直接威脅到民主的根基。
  • 族群與身份政治: 雖然美國是移民國家,但圍繞種族、族裔、性別、性取向等身份認同的政治動員,有時會加劇社會分裂,特別是在涉及權利、代表性和歷史遺留問題時。

2. 避免美國政體滑向威權的制度變革

要避免美國民主滑向威權,可以考慮的制度變革方向包括:

  • 選舉制度改革:
    • 減少黨派初選極端化: 考慮非黨派初選(non-partisan blanket primary)或排名複選制(ranked-choice voting),以鼓勵候選人爭取更廣泛的支持,而非僅僅迎合黨內極端選民。
    • 競選資金改革: 減少金錢對政治的影響,例如限制政治獻金、推動公共競選資金,以降低富裕階層和特殊利益集團的影響力。
    • 選舉人團改革: 雖然難度極大,但對選舉人團制度的討論,例如全國普選票的改革,可以減少「贏者全拿」的衝擊,並讓更多選民的投票被重視。
  • 加強對權力的制衡:
    • 國會改革: 恢復國會委員會的獨立性,減少黨鞭的絕對控制,鼓勵跨黨派合作。
    • 司法獨立: 強化對最高法院等司法機構的信任,避免政治化任命和黨派干預。
    • 行政權力的約束: 確保行政命令和總統權力受到國會和司法機構的有效監督。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三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4 題25 分

四、請問何謂立法否決者?關於最高法院或憲法法庭等違憲審查機關是否為立法否決者,學界存在多種不同看法,請討論,並請舉實例佐證,以及說明你個人的觀點。雖然學界對半總統制有許多批評和質疑,但也有人認為,相較於總統制,半總統制比較適合族群分歧國家,請說明原因,並請討論這樣的論點是否合理以及是否有實證基礎。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本題包含兩個獨立的子題:第一部分探討「立法否決者」的概念及其與違憲審查機關的關係;第二部分則探討半總統制在族群分歧國家中的適用性。

第一部分:立法否決者與違憲審查機關

1. 何謂立法否決者 (Legislative Veto / Veto Player)?

「立法否決者」是一個廣泛的概念,指的是在立法過程中,擁有能夠阻止或修改法案通過的權力或地位的個人、團體或機構。在不同的政治體制下,立法否決者的形式多樣:

  • 行政部門的否決權: 最典型的例子是總統對國會通過的法案擁有否決權(veto power)。
  • 立法部門內部的否決權: 在兩院制國家,參議院或眾議院的否決權(例如,某院可以否決另一院通過的法案)。
  • 特定委員會或少數群體的否決權: 在某些情況下,立法機構內的特定委員會或少數黨可能擁有實質性的否決能力,例如透過阻撓議事(filibuster)或在協商中堅持己見。
  • 司法部門的否決權(違憲審查): 當司法機構(如最高法院、憲法法庭)擁有審查國會通過的法律是否合憲的權力時,它就成為一種「立法否決者」。如果法院宣布某法案違憲,該法案就無法生效或被廢止,這相當於對立法行為的否決。

2. 違憲審查機關是否為立法否決者?學界看法與個人觀點

學界對此問題存在不同看法:

  • 支持違憲審查機關為立法否決者的觀點:

    • 功能論: 從功能上看,違憲審查機關確實能夠阻止立法機構通過不符合憲法精神的法律。法院的判決具有終局性,能夠對立法議程產生決定性的影響。
    • 權力制衡論: 違憲審查是憲政體制中權力制衡的重要機制,司法權對立法權的制約,可以防止多數決的暴政,保護少數權利。
    • 實例:
      • 美國: 美國最高法院在 Marbury v. Madison (1803) 案中確立了司法審查權。此後,最高法院多次宣布國會通過的法律違憲,例如 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1954) 廢除了種族隔離的教育政策,Miranda v. Arizona (1966) 規定了「米蘭達警告」。這些判決都有效地「否決」了國會的立法意圖或結果。
      • 德國: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在審查法律時,若發現違憲,會宣布其無效,這也是一種強力的立法否決。例如,法院曾對涉及隱私權、言論自由的法律做出嚴格解釋或宣布其部分無效。
      • 台灣: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現為憲法法庭)透過憲法訴訟,審查法律是否符合憲法,若認定違憲,將會宣告失效。例如,過去關於通姦罪、軍人服役條例等法律的解釋,都影響了立法。
  • 反對或謹慎看待違憲審查機關為立法否決者的觀點:

    • 權力性質不同: 司法審查的權力來源、行使方式與傳統的行政或立法否決不同。法院是被動接受訴訟才行使權力,而非主動提出立法議案或進行政治協商。其否決是基於憲法解釋,而非政治考量。
    • 非直接的立法行為: 法院的判決是基於對現有法律和憲法的解釋,其作用是「審查」而非「創設」法律。嚴格來說,它們是在「審查」立法行為是否有效,而不是直接「否決」立法提案。
    • 民主正當性問題: 法官並非民選產生,其否決民選代表通過的法律,可能引發民主正當性的質疑(「非民選的官員能否推翻民選代表的意志」)。
  • 個人觀點:
    我認為,從實際的政治影響力來看,違憲審查機關確實扮演著「立法否決者」的重要角色。儘管其權力來源與運作方式與行政或立法否決不同,但其最終結果——阻止或廢止法律的生效——與否決者的功能無異。這種權力是憲政民主國家權力制衡和保障憲法至上原則的關鍵。然而,我們也必須警惕司法權的濫用或過度干預立法,因此,法官的選任、任期、迴避原則等制度設計,以及對判決理由的清晰闡述,對於維護司法中立和民主正當性至關重要。

第二部分:半總統制在族群分歧國家中的適用性

1. 為何有人認為半總統制適合族群分歧國家?

半總統制(Semi-presidentialism)的特點是總統與總理(總理對議會負責)並存,國家元首(總統)由民選產生,政府首腦(總理)則由總統任命,但通常需要議會支持。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三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其他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