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年 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碩士班甲組《比較政府與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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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題25 分

一般認為,權力分享有利於民主穩定以及緩解族群衝突和政黨情感極化。請就以下面向的制度因素如何影響權力分享,進行討論,並請舉例說明:

  1. 共治與分立行政權
  2. 總統否決國會立法,國會反否決的門檻
  3. 憲法法庭大法官的當選門檻
  4. 聯合內閣的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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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旨在探討權力分享(Power Sharing)的概念,以及不同制度性設計如何影響權力分享的程度與成效,進而影響民主穩定、族群衝突緩解與政黨情感極化。權力分享是政治學中重要的概念,尤其在多數決民主體制下,如何確保少數群體或政黨的聲音被聽見,以及如何在政治體系中分配權力,是維持政治穩定的關鍵。

本題要求考生針對四個具體的制度面向,闡述其對權力分享的影響,並舉例說明。這四個面向分別代表了不同層次的權力分配與制衡機制。

  1. 共治與分立行政權 (Consociationalism vs. Presidentialism):

    • 核心觀念:共治(Consociationalism)是一種權力分享的模式,特別適用於深刻分裂的社會(如族群、宗教、語言群體),其核心在於不同群體精英透過協商與合作來共同治理,即使在選舉中未能取得多數。其主要特徵包括:精英間的協商、否決權(veto power)、比例代表制(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以及群體自治(group autonomy)。分立行政權(Presidentialism)則是指行政權與立法權分立,總統由民選產生,獨立於國會。
    • 對權力分享的影響:
      • 共治:顯然有利於權力分享。透過協商、比例代表制和群體代表性,確保各主要群體都能在政府中獲得代表,即使該群體在選舉中未獲多數。否決權和群體自治更是直接的權力分享機制。
      • 分立行政權(總統制):雖然總統制本身並非直接的權力分享模式,但其權力分立的設計,意味著總統與國會之間需要權力協商與制衡。若總統與國會多數黨不同,則需要協商才能順利執政,這也是一種形式的權力分享。然而,如果總統制設計不良,可能導致僵局,反而不利於有效治理。
    • 舉例:
      • 共治:瑞士的聯邦制與聯合政府,雖然不是典型的族群分裂國家,但其各州(Cantons)的自治權、以及由主要政黨組成聯合政府(Magical Formula 過去的模式),體現了權力分享與協商的原則。比利時在族群(法語區、荷語區、德語區)的結構性分裂下,實施了高度的共治,例如設立了以族群為基礎的政府和議會。
      • 分立行政權:美國總統制。總統與國會(參議院、眾議院)權力分立,總統需要國會的支持來通過法案和預算,國會則有彈劾總統的權力。當總統與國會由不同政黨控制時,就必然產生協商與權力分享。
    • 【答案】:共治模式直接促進權力分享,而總統制則透過權力分立與制衡,間接促成協商與分享。
  2. 總統否決國會立法,國會反否決的門檻 (Presidential Veto and Congressional Override Thresholds):

    • 核心觀念:總統否決權(Presidential Veto)是總統對國會通過的法案擁有不予簽署的權力。國會反否決(Congressional Override)則是國會可以透過特定門檻(通常是絕對多數,如三分之二)來推翻總統的否決。
    • 對權力分享的影響:
      • 高門檻的反否決:若國會反否決的門檻很高(例如需要絕對多數),則總統的否決權相對較強,國會要推翻總統的意圖就更困難,這可能導致總統的意見在立法過程中具有更大的影響力,但同時也可能因為國會難以推翻而造成立法僵局。
      • 低門檻的反否決:若反否決門檻較低(例如簡單多數),則國會的權力相對較強,總統的否決權效果較弱,國會更容易推翻總統,這促進了國會與總統之間的權力分享與協商,因為總統若想讓法案通過,必須先爭取國會支持。
    • 舉例:
      • 美國:總統擁有否決權,國會可透過參眾兩院均以三分之二的絕對多數推翻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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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題25 分

請討論有哪些因素會影響選舉課責?政府體制如何影響這些因素?請討論,並請舉實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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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核心概念為「選舉課責」(Electoral Accountability),以及政府體制(Political Systems)如何影響課責的運作。選舉課責是指選民透過定期的選舉,能夠獎懲(reward or punish)執政者(政黨或個人)的表現,進而促使執政者回應民意、改善施政。

影響選舉課責的因素:

  1. 資訊透明度與選民的資訊獲取能力:

    • 說明:選民需要充分的資訊來評估執政者的表現,包括經濟數據、政策成效、社會發展等。若資訊不透明,或選民難以獲取資訊,課責機制將難以有效運作。媒體自由度、資訊公開程度、以及選民的教育程度和政治素養都至關重要。
    • 政府體制影響:
      • 總統制:總統與國會可能由不同政黨控制,形成「聯合政府」或「分立政府」。在分立政府下,政黨可能更容易將責任歸咎於對方,選民釐清責任歸屬的難度增加,影響課責。
      • 內閣制:內閣對國會負責,如果執政黨在國會佔多數,執政黨的表現與政府表現高度連結,選民較容易將表現歸咎於執政黨,課責較為直接。但若為聯合內閣,責任則可能分散。
    • 舉例:在媒體自由度高的國家(如北歐國家),選民較能獲取資訊,課責機制較強。反之,在威權體制或媒體受嚴格控制的國家,資訊不透明,選舉課責形同虛設。
  2. 選舉制度:

    • 說明:選舉制度(如比例代表制、相對多數決制、絕對多數決制)直接影響政黨的席次分配與選民的選擇空間。
    • 政府體制影響:
      • 比例代表制(PR):通常有利於小黨生存,導致聯合政府頻繁出現。選民的選擇更多樣,但對於個別政黨的課責可能較弱,因為責任容易分散到聯合政府的各個小黨。
      • 相對多數決制(FPTP, First-Past-the-Post):通常有利於大黨,易形成單一政黨執政或兩大黨對決的局面。選民對執政黨的課責較為清晰,容易形成「贏者全拿」的局面,也更容易懲罰表現不佳的執政黨。
    • 舉例:英國(FPTP)的選民傾向於直接懲罰執政黨,使之失去政權。而荷蘭(PR)的選民,即使對現任政府不滿,也難以將責任完全歸咎於單一政黨,因為政府是由多黨聯合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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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題25 分

對於以下四個比較政府的專有名詞,請先提供定義,並舉出實例以解釋發生這些現象的原因:
甲、信任供給 (confidence and supply)
乙、策略性倒閣 (strategic parliamentary dissolution)
丙、選前聯盟 (pre-electoral coalitions)
丁、軟性共治 (soft cohabi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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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要求考生解釋四個比較政府中的重要專有名詞,並透過實例說明其發生的原因。這四個概念都與議會政治、政府組成與穩定性有關。

甲、信任供給 (Confidence and Supply)

  • 定義:信任供給是一種政治協議,通常發生在議會政治中,特別是當沒有單一政黨擁有絕對多數時。在此協議中,一個或多個較小的政黨(通常是議會中的「關鍵少數」)同意在關鍵的「信任投票」(confidence votes)和「供給/預算投票」(supply/budget votes)中支持執政黨(或聯合政府),以換取一定的政策讓步、額外資源,或僅是確保政府能穩定運作。但這並不代表這些支持政黨進入了聯合政府,也不代表他們會支持執政黨的所有法案。
  • 發生原因與實例:
    • 原因:當沒有政黨能單獨組建多數政府時,執政黨需要外部支持來維持其執政權。而支持政黨可能因為不希望政府垮台(例如擔心下次選舉結果不明朗,或有共同的政治敵人),或是希望透過此協議獲得特定政策目標的實現,而選擇提供信任與供給。
    • 實例:
      • 加拿大:2017年,加拿大自由黨(Liberal Party)在議會中未獲絕對多數,因此與新民主黨(New Democratic Party, NDP)達成「信任供給」協議。NDP 同意在信任投票和預算案上支持自由黨政府,以換取自由黨在 NDP 關注的社會政策上的讓步。
      • 英國:2017年英國大選後,保守黨(Conservative Party)成為少數黨政府,與北愛爾蘭的民主統一黨(Democratic Unionist Party, DUP)達成協議,DUP 在關鍵投票中支持保守黨,以換取對北愛爾蘭的額外財政撥款等。

乙、策略性倒閣 (Strategic Parliamentary Dissolution)

  • 定義:策略性倒閣是指執政黨或政府,在議會中面臨較弱的總體支持,但認為通過提前舉行國會選舉(解散議會)能夠提升其席次或獲得更強的執政基礎時,主動發起或促成倒閣(或利用其他方式解散議會)的行為。這是一種利用選舉制度的特性,通過「賭一把」的方式來改變政治格局的策略。
  • 發生原因與實例:
    • 原因:
      • 改善議會席次劣勢:當執政黨在議會中席次不足,但民調顯示其支持度正在回升,或認為反對黨的凝聚力較弱時,提前大選可能有利於其贏得更多席次。
      • 打破政治僵局:當政府在議會中難以推動重要法案,或面臨持續的政治危機時,提前大選可能成為解決僵局的手段。
      • 利用有利的政治時機:例如,在對手政黨陷入醜聞或內部分裂時,執政黨可能選擇提前大選。
    • 實例:
      • 英國:2017年,時任首相梅伊(Theresa May)在民調對保守黨有利時,決定提前舉行國會大選,試圖藉此鞏固其在脫歐談判中的地位。然而,這次策略性解散議會的結果適得其反,保守黨失去了絕對多數,不得不與DUP達成信任供給協議。
      • 加拿大:2011年,加拿大保守黨政府在民調支持率上升時,發動了對自己的不信任投票,成功解散國會並提前大選,結果贏得了多數席次。

丙、選前聯盟 (Pre-electoral Coali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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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題25 分

請問為何同樣屬於共產體制,有些共產國家個人獨裁程度較高,而有些則派系競爭程度較高?請使用理論並具體舉例進行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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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的核心在於探討「共產體制」(Communist Regimes)內部差異性,特別是為何有些國家出現高度個人獨裁(Personal Dictatorship),而有些國家則展現較高的派系競爭(Factional Competition)。這要求考生運用政治學理論,並以具體國家為例進行比較分析。

理論框架:

要理解這種差異,可以從以下幾個理論角度切入:

  1. 權力結構的集中與分散(Power Centralization vs. Decentralization):

    • 理論:在共產體制下,理論上權力應高度集中於黨中央,但實際運作中,權力可能因領導人的個人特質、歷史因素、派系鬥爭的結果等,而呈現不同程度的集中或分散。
    • 個人獨裁:權力高度集中於最高領導人個人,其意志即為法律,黨內和國家機器都圍繞其個人意志運轉。
    • 派系競爭:權力在黨內不同的派系(如意識形態派、官僚派、軍方派、經濟改革派等)之間存在較為明顯的劃分與制衡,領導人的權力受到派系力量的制約。
  2. 政黨的組織結構與內部民主(Party Organization and Internal Democracy):

    • 理論:馬克思列寧主義強調「民主集中制」(democratic centralism),但實踐中「集中」往往壓倒「民主」。然而,不同國家在執行這一原則時,其內部權力分配和決策過程可能存在差異。
    • 個人獨裁:黨內民主蕩然無存,最高領導人成為絕對權威,黨的決策由其個人或親信決定。
    • 派系競爭:黨內可能存在不同派別的論壇或決策機制,領導人的權力需要通過爭取派系支持來維持,黨內領導層的更替也可能涉及派系間的角力。
  3. 經濟改革與開放程度(Economic Reforms and Degree of Openness):

    • 理論:經濟改革可能帶來新的權力來源和利益集團,進而影響政治權力的分配。
    • 個人獨裁:領導人可能透過控制經濟資源來鞏固其個人權力,並壓制任何可能挑戰其地位的經濟或政治力量。
    • 派系競爭:經濟改革可能催生出不同的經濟利益集團,這些集團可能與黨內的不同派系結盟,形成相互制約的力量,從而加劇派系競爭。
  4. 領導人特質與政治繼承(Leader's Personality and Political Succession):

    • 理論:強勢、個人主義的領導人更容易建立個人獨裁;而領導人若缺乏穩固的權力基礎或繼承者不明確,則可能導致黨內派系為爭奪權力而展開鬥爭。
    • 個人獨裁:例如,強勢的個人魅力型領導人(charismatic leader)可以將權力高度集中於自身。
    • 派系競爭:在領導人權力相對較弱或面臨繼承危機時,黨內各派系會積極活動,尋求擴大自身影響力。

具體國家比較與舉例:

  • 個人獨裁程度較高的國家:
    • 北韓 (North Korea):
      • 特徵:北韓是當代個人獨裁的典型代表。權力完全集中於金氏家族(金日成、金正日、金正恩)手中,形成世襲的個人崇拜和極權統治。黨(朝鮮勞動黨)、國家、軍隊都完全聽命於最高領導人。
      • 原因分析:
        • 領導人特質與世襲:金日成建立的個人崇拜和世襲繼承機制,使得權力高度個人化。
        • 權力結構:黨內和國家機器被高度清洗和控制,任何潛在的派系或挑戰者都被徹底剷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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