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年 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碩士班《行政學》
第 1 題
一、名詞解釋(25%),每題5%
請將下列專有名詞翻譯成中文,並以中文解釋其意義,每題回答不超過200字。
- Tragedy of the commons
- Groupshift
- E-governance
- New performance-based budgeting
- Administrative 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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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為名詞解釋題,主要在檢測考生對行政學重要概念的理解與掌握程度。考生需將英文術語翻譯成中文,並以簡潔精確的文字解釋其涵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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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gedy of the commons (公地的悲劇)
- 涵義:此概念源於經濟學,意指當一項資源為多人共享且無有效管理規則時,每個使用者傾向於最大化自身利益而過度使用該資源,最終導致資源枯竭或破壞,損害整體社會的長遠利益。在公共行政領域,此概念常被用來解釋環境保護、公共財產管理等議題中的資源分配與監管困境。
- 【答案】公地的悲劇。指當資源為多人共享且缺乏有效約束時,個人趨於過度利用該資源以謀取私利,最終導致資源枯竭,損害公共利益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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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oupshift (團體極化)
- 涵義:此為社會心理學中的概念,指在團體討論過程中,成員的意見傾向於朝向極端移動的現象。若團體成員原本對某議題持有較保守的觀點,討論後可能變得更為保守;反之,若原本持有較激進的觀點,討論後則可能變得更為激進。在公共決策與組織行為中,此現象可能影響政策的制定與群體共識的形成。
- 【答案】團體極化。指在團體討論過程中,成員的意見或態度會趨向於極端化的現象,即原本傾向某一方向的意見,在討論後會變得更為強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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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governance (電子化政府)
- 涵義:指運用資訊及通訊科技(ICT)來改善政府的服務、運作效率與人民的參與。
第 2 題
二、申論題(請用中文做答,75%)
1.「民主政治」與「行政官僚」是民主國家政治制度運作的兩大基礎,然而這兩者本質上
卻常存在著差異與衝突,試說明兩者之間的差異以及彼此存在衝突的原因,並進一步提出
解決衝突的可行建議。(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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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旨在探討民主政治與行政官僚體系之間的關係,特別是其潛在的差異、衝突原因,以及如何化解這些衝突。這涉及政治學與行政學的核心議題。
一、民主政治與行政官僚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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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取向與目標:
- 民主政治:核心價值在於人民主權、平等、自由、參與和回應性。其主要目標是實現人民的意願,保障公民權利,並透過代議制或直接民主機制來決定公共事務。政治的運作充滿協商、妥協與價值判斷。
- 行政官僚:核心價值在於效率、專業、合法性、穩定性和中立性。其主要目標是依據法律和政策,有效率地執行政府職能,提供公共服務。行政強調程序正義、客觀判斷與專業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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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策邏輯與過程:
- 民主政治:決策過程常是公開、多元、但有時也較為緩慢與混亂的,涉及政治協商、利益團體遊說、民意表達等。決策常受到政治考量、民意支持度及選舉週期的影響。
- 行政官僚:決策過程傾向於內部化、結構化,強調依循既定程序、規章和專業判斷。決策應基於事實和證據,力求客觀與一致性,但可能缺乏彈性或對民意敏感度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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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來源與合法性:
- 民主政治:權力來源於人民的授權(選票),合法性基礎是民意與憲法。政治領袖(民選官員)具有較強的民意代表性。
- 行政官僚:權力來源於法律授權和專業知識,合法性基礎是法規的遵循。官僚體系成員透過考試和任命產生,其權力與職責由職位決定,而非直接民意。
二、民主政治與行政官僚衝突的原因
- 民意回應性vs.專業判斷:民主政治要求政府對民意做出回應,而官僚體系則強調專業判斷和長期規劃。當民意與專業建議不一致時,就可能產生衝突。例如,民眾可能支持某項短期內受歡迎但長期可能有害的政策,而專業官僚則認為應採取另一種方案。
- 政治考量vs.效率原則:民選官員為了爭取選票或政治利益,可能要求行政體系採取某些非效率或不符長遠規劃的措施。反之,官僚體系為追求效率和穩定,可能抗拒政治人物提出的變革要求,或因程序繁瑣而延誤政治決策的執行。
- 監督與制衡的緊張:民主政治透過民意代表(國會)監督行政部門,但過度的監督或不當的干預,可能削弱行政部門的專業自主性與執行力,造成政治權力對行政權力的侵蝕。
第 2 題
2.在公共管理研究中,R.Denhardt 與J. Denhardt 所提出的「新公共服務(所謂
的C途徑)」的內涵為何?並請試論其與近年來備受關注的「Citizen Participation」
之間的關係。(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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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查「新公共服務」(New Public Service, NPS)的核心概念,以及其與「公民參與」(Citizen Participation)之間的關聯。NPS是公共行政領域的重要理論,強調服務導向、價值取向的治理。
一、新公共服務 (New Public Service, NPS) 的內涵
新公共服務理論由Robert B. Denhardt 和 Janet V. Denhardt 提出,是對新公共管理 (New Public Management, NPM) 的一種批判與修正。其核心內涵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點:
- 服務導向 (Service Orientation):NPS主張政府的職責是為公民提供服務,而非僅僅是追求效率或市場導向。政府應將公民視為「顧客」或「權利所有者」,積極回應其需求。
- 價值取向 (Value-Driven):NPS強調公共服務應基於民主價值,如公平、正義、平等、社區福祉等。公共行政的目標不僅是有效率地執行政策,更是要促進社會的共同利益和民主價值。
- 公民為中心 (Citizen-Centric):NPS將焦點放在公民的權利和需求上,認為政府應賦予公民更大的權利,並與其建立夥伴關係,共同解決公共問題。
- 責任與問責 (Responsibility and Accountability):NPS認為公共行政人員應對公民和社區負責,而不僅僅是對上級或政治人物負責。這種責任感應基於公共利益和價值。
- 賦權與協同 (Empowerment and Collaboration):NPS鼓勵賦予第一線公務人員更大的決策權和彈性,使其能更好地回應公民需求。同時,強調政府應與公民、非營利組織、社區團體等多元主體合作,共同治理。
- 策略性與公共利益 (Strategic and Public Interest):NPS主張公務人員應具備策略思維,積極尋求能夠增進公共利益的解決方案,並在公共利益與個人利益之間做出權衡。
二、新公共服務與公民參與的關係